关于做好2024年第一批国家级继续医学教育项目工作的通知 桂卫继字〔2024〕2号
各市继续医学教育委员会,各有关医疗卫生单位,相关学协会:
近日,全国继续医学教育委员会办公室印发《关于公布2024年第一批国家级继续医学教育项目的通知》(全继委办发〔2024〕3号),确认我区136个项目为2024年第一批国家级继续医学教育项目(新申报111,备案25项)。为加强项目执行管理,提高项目实施质量,现就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严格项目实施的组织管理。各市行政主管部门根据管理权限加强对项目实施的指导及监管。各市、各单位及相关学协会要严格遵循“谁申报、谁举办、谁负责”原则,压实主体责任,规范继教项目实施的全过程管理,确保项目实施合理合法合规。
二、严格执行项目的反馈要求。项目单位对项目举办负主要责任,在项目举办前,应登录“国家级CME项目网上申报及信息反馈系统”(https://cmegsb.cma.org.cn,以下简称“信息系统”)填报项目举办时间、地点等基本信息;在项目举办后2周内,在系统中填报项目执行情况,主要包括《国家级继续医学教育项目执行情况总结汇报表》(附件2)、《国家级继续医学教育项目课件使用情况简介表》(附件3)等方面。填报信息时应注意数据信息的准确性,项目执行情况数据考核指标将作为对各地项目管理工作评估的主要依据(附件4)。
三、鼓励支持外省及基层人员参加项目。加强对外省学员及基层的支持力度,项目单位在项目举办时,要通过预留培训名额、减免培训费用等多形式多样化的方式,吸引外省学员、基层卫技人员参加国家级继教项目,确保国家继教项目外省学员参与比例达10%
四、严格执行项目经费管理和纪律要求。项目开展应坚持公益性,不得以营利为目的,不得将项目转包谋利。项目单位在举办项目时要严格落实相关规定,严禁到国家明令禁止举办会议的风景名胜区举办,严禁组织与项目无关的参观、考察等活动,严禁组织学员旅游观光。各项目单位管理部门、各市继续医学教育委员会、相关学协会要加强对项目实施的监管,避免和杜绝项目实施出现违规行为,对于违反有关规定的,要依法依规予以严肃处理。
联系人及电话:李老师 0771-283295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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