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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及其它] 2024年第一批国家级继续医学教育项目暨各省市区实施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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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4-4-9 20:59:40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全国继续医学教育委员会办公室文件
全继委办发﹝2024﹞3号
——————————————————————————————
关于公布2024年第一批国家级继续医学教育项目的通知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继续医学教育委员会,委有关直属和联系单位,相关行业学协会,国家级继续医学教育基地所在单位,各有关单位:
     按照审计署、中纪委驻国家卫生健康委纪检监察组关于加强继续医学教育项目规范管理有关要求,根据继续医学教育有关规定,现按要求公布2024年第一批国家级继续医学教育项目(以下简称项目),共计14482项(附件1)。项目在国家级CME项目网上申报及信息反馈系统(https://cmegsb.cma.org.cn,以下简称信息系统)、中华医学会网站(https://www.cma.org.cn)发布。
     各地、各单位应按属地化管理原则,加强项目监管,确保项目按要求高质量执行,按照“谁申报、谁举办、谁负责”的原则,各项目申办单位对所开展的继续医学教育活动负主体责任,远程机构要确保课件质量,严格规范过程管理,严禁视频课程随意拖拽、快进、多个课程同时学习,考核不规范和乱授学分等违规行为。加强经费管理,严格落实国家和各地方有关经费管理要求,坚持公益性原则。加强项目举办全过程管理,在项目举办前,登录信息系统填报项目举办时间、地点等基本信息;在项目举办后2周内,在系统中填报项目执行情况,主要包括国家级继续医学教育项目执行情况总结汇报表(附件2)、国家级继续医学教育项目教材使用情况简介表(附件3)。
     落实为基层减负要求,县级及以下卫生专业技术人员学分比例由各省结合实际规定,可不限于I、II类学分分类,可适当提高远程学分占比。各省级继续医学教育主管部门认真核实后发放学分,所获学分在全国范围内适用,省域间互认。
    我办将进一步强化继续医学教育的评估,将信息系统中填报的项目执行情况,作为继续医学教育评估工作的重要内容(评估指标详见附件4)。对民政部年度检查最近一个年度不合格的全国卫生行业学协会、暂缓校验或被撤销执业许可证的医疗机构、年检不合格或被注销法人身份的机构等,停止其举办2024年国家级继续医学教育项目资格。

     联系人:张连静、陈丽
     联系电话:010-21721279、21721281

     附件:
     1. 2024年第一批国家级继续医学教育项目..pdf (3.65 MB, 下载次数: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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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24-4-9 21:18:28 | 显示全部楼层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继续医学教育委员会地址及联系方式

附件5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继续医学教育委员会地址及联系方式

  
名称
  
邮政编码
地址
联系电话
传真
北京市继续医学教育委员会
100053
北京市宣武区枣林前街70 号中环办公楼B 座
010-83970662
010-83560301
天津市继续医学教育委员会
300040
天津市和平区贵州路94号
022-23337758
022-23337758
河北省继续医学教育委员会
050051
河北省石家庄市合作路42 号
0311-66165225
0311-66165225
山西省继续医学教育委员会
030013
山西省太原市东华门23号
0351-3580397
0531-3580498
内蒙古自治区继续医学教育委员会
010055
内蒙古呼和浩特市新华大街63 号院10 号楼
0471-6944821
0471-6944821
辽宁省继续医学教育委员会
110001
辽宁省沈阳市和平区太原北街2 号
024-23388493
024-23388493
吉林省继续医学教育委员会
130051
吉林省长春市人民大街1485 号
0431-88905846
0431-88905846
黑龙江省继续医学教育委员会
150090
黑龙江省哈尔滨香坊赣水路36 号
0451-82338290
0451-82338290
上海市继续医学教育委员会
200040
上海市北京西路1477号
021-22121665
021-22121672
浙江省继续医学教育委员会
310006
浙江省杭州市庆春路216号
0571-87709180
0571-87709180
江苏省继续医学教育委员会
210008
江苏省南京市中央路42号
025-83620725
025-83620725
安徽省继续医学教育委员会
230022
安徽省合肥市包河区屯溪路435 号
0551-62998587
0551-62998587
福建省继续医学教育委员会
350003
福建省福州市鼓屏路61号
0591-87834708
0591-87832721
江西省继续医学教育委员会
330046
江西省南昌市省政府大院西二路6 号
0791-86265046
0791-86265046
山东省继续医学教育委员会
250014
山东省济南市燕东路9 号
0531-51766466
0531-51766466
河南省继续医学教育委员会
450003
河南省郑州市金水东路与博学路交叉口
0371-85963987
0371-85963987
湖北省继续医学教育委员会
430071
湖北省武汉市武昌东湖路165 号
027-87576373
027-87576373
湖南省继续医学教育委员会
410008
湖南省长沙市湘雅路30号
0731-84822087
0731-84822015
广东省继续医学教育委员会
510060
广东省广州市先烈南路17 号
020-83848500
020-83853431
广西壮族自治区继续医学教育委员会
530021
广西南宁市桃源路35 号
0771-2801460
0771-28011561
海南省继续医学教育委员会
570203
海南省海口市海府路42号
0898-65388353
0898-65388351
重庆市继续医学教育委员会
401147
重庆市渝北区旗龙路6 号
023-67706501
023-67706501
四川省继续医学教育委员会
610041
四川省成都市青羊区上汪家拐街39 号
028-86137330
028-86137330
贵州省继续医学教育委员会
550004
贵州省贵阳市中华北路省政府大院5 号楼
0851-86819421
0851-86819421
云南省继续医学教育委员会
650200
云南省昆明市国贸路85号正通大厦
0871-67195168
0871-67195167
西藏自治区继续医学教育委员会
850000
西藏拉萨市北京中路103号
0891-6835010
0891-6834945
陕西省继续医学教育委员会
710003
陕西省西安市莲湖路112号
029-89620667
029-89620667
甘肃省继续医学教育委员会
730030
甘肃省兰州市白银路220号
0931-4818168
0931-4818168
青海省继续医学教育委员会
810000
青海省西宁市西大街12号
0971-8239212
0971-8239212
宁夏回族自治区继续医学教育委员会
750001
宁夏银川市解放西街101号
0951-5054759
0951-5054759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继续医学教育委员会
830004
新疆乌鲁木齐市龙泉街191 号
0991-8561601
0991-8561020
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继续医学教育委员会
830002
新疆乌鲁木齐市光明路196 号
0991-2890320
0991-28903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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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24-4-9 21:28:00 | 显示全部楼层

广西关于做好2024年第一批国家级继续医学教育项目工作通知

关于做好2024年第一批国家级继续医学教育项目工作的通知
桂卫继字〔2024〕2号

各市继续医学教育委员会,各有关医疗卫生单位,相关学协会:

近日,全国继续医学教育委员会办公室印发《关于公布2024年第一批国家级继续医学教育项目的通知》(全继委办发〔2024〕3号),确认我区136个项目为2024年第一批国家级继续医学教育项目(新申报111,备案25项)。为加强项目执行管理,提高项目实施质量,现就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严格项目实施的组织管理。各市行政主管部门根据管理权限加强对项目实施的指导及监管。各市、各单位及相关学协会要严格遵循“谁申报、谁举办、谁负责”原则,压实主体责任,规范继教项目实施的全过程管理,确保项目实施合理合法合规。

二、严格执行项目的反馈要求。项目单位对项目举办负主要责任,在项目举办前,应登录“国家级CME项目网上申报及信息反馈系统”(https://cmegsb.cma.org.cn,以下简称“信息系统”)填报项目举办时间、地点等基本信息;在项目举办后2周内,在系统中填报项目执行情况,主要包括《国家级继续医学教育项目执行情况总结汇报表》(附件2)、《国家级继续医学教育项目课件使用情况简介表》(附件3)等方面。填报信息时应注意数据信息的准确性,项目执行情况数据考核指标将作为对各地项目管理工作评估的主要依据(附件4)。    

三、鼓励支持外省及基层人员参加项目。加强对外省学员及基层的支持力度,项目单位在项目举办时,要通过预留培训名额、减免培训费用等多形式多样化的方式,吸引外省学员、基层卫技人员参加国家级继教项目,确保国家继教项目外省学员参与比例达10%

四、严格执行项目经费管理和纪律要求。项目开展应坚持公益性,不得以营利为目的,不得将项目转包谋利。项目单位在举办项目时要严格落实相关规定,严禁到国家明令禁止举办会议的风景名胜区举办,严禁组织与项目无关的参观、考察等活动,严禁组织学员旅游观光。各项目单位管理部门、各市继续医学教育委员会、相关学协会要加强对项目实施的监管,避免和杜绝项目实施出现违规行为,对于违反有关规定的,要依法依规予以严肃处理。

联系人及电话:李老师 0771-2832953。

附件:1. 2024年第一批国家级继续医学教育广西立项项目表.xls (229 KB, 下载次数: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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