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深化中医药教育教学改革。推进浙江中医药大学建设一流中医药大学,推动浙江药科职业大学建设一流医药类职业本科大学,支持温州医科大学等高校中医药专业建设。加强现代产业学院和地方研究院建设,争取获批大学科技园。开展中医师承教育改革试点,构建高等教育与师承教育双轨并行的人才培养模式。加快培养符合中医药现代化需求的复合型人才,培育一批“中医药+人工智能”人才和中医药领域技术经理人。
2.建设高质量中医药人才梯队。实施中医药人才引育行动,加快中医药人才培养。加大院士、国医大师、全国名中医、岐黄人才等高层次中医药领军人才引进和培育力度。加强各类省级中医药人才培养和遴选,深化省级以上老中医药专家学术经验继承工作,推进中医药骨干人才培育。加强名中医传承工作室建设,开展老中医药专家学术经验传承工作,建设一批省级名中医传承工作室和基层工作站,打造一批中医药传承创新团队。强化中医医师规范化培训基地建设和管理,持续提升中医医师规范化培训质量。到2030年,建设省级以上名中医、老药工传承工作室50个以上,培养传承人不少于300名。
3.加快基层实用型人才培养。通过培养招聘充实一批、在岗培训提升一批、柔性流动支持一批,多渠道持续壮大基层中医药人才队伍。实施中医药“百医千徒”基层名中医传承人项目,“十五五”期间,系统培养中医药继承人才1500名,推动基层中医药人员继承老中医药专家学术思想、临床经验与技术专长,培训基层中医馆骨干3000名。培育“能西会中”的新时代大学生乡村医生。加强中医护理、中药特色技术、中药材种植等骨干人才培养。加强中医全科医师队伍建设。积极挖掘、吸纳民间中医药一技之长人员,推动符合条件人员在医疗卫生机构开展执业。
4.完善中医药人才管理评价机制。推进中医药人才评价机制改革,加大省级人才计划对中医药人才支持力度。完善中医药人才职称评聘制度,强化中医思维与临床能力考核。推行中医药人才行业评议制度。建立健全与中医师承制度相挂钩的职称评审、评优评先、绩效分配等激励机制,完善师承考核结果运用机制,推动与医师资格考试、执业注册有效衔接。推动中医医院内部薪酬分配向临床一线、业务骨干、高层次人才和中医药传承创新团队倾斜。对中医药高层次人才,探索实行年薪制、协议工资制等灵活分配形式。深化县域医共体医疗卫生人才“县乡村一体化”管理改革,打通人才发展路径,稳定基层中医药人才队伍。
(五)构建中医药文化传播现代化路径
1.加强中医药文化研究和时代阐释。实施中医药理论现代阐释行动,充分激活中医药文化基因,打造高水平文化强省的标志性成果。深挖中医药内涵的时代价值,系统阐释天人合一、辨证施治、治未病、整体观念等核心理念,结合现代健康观、医学观,赋予新时代解读。聚焦理论创新和研究模式创新,加强中医药基础理论研究和应用推广研究,在现代科学体系发展中释放中医药理论新优势。
2.推动中医流派振兴发展。深入开展“浙派中医”学术思想和临床经验研究。加强“浙派中医”系列丛书编撰工作。加大畲医畲药传承保护和研究力度,促进民族医药现代化发展。挖掘道地药材与中医药文化内涵,支持申报国家地理标志产品和中国重要农业文化遗产名录。进一步完善中医药知识产权综合保护体系,积极配合推动中医药传统知识保护数据库建设和名录发布。到2030年,建设中医流派研究室和传承工作室50个。
3.建强中医药文化宣传载体。打造载体丰富的中医药文化宣传教育基地,加强各级各类中医药文化博物馆、展示馆等场地场馆软硬件设施建设,在医疗机构、中医药企业、文化场馆等打造嵌入式中医药文化宣传阵地,依托历史遗迹、文物古迹展示中医药文化。加强中医药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保护传承和活态化展示。策划开展浙港中医药文化节,搭建中医药区域合作交流平台。到2030年,列入省级以上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的中医药项目达到70个。
4.丰富中医药文化产品和服务供给。构建立体、多元、数字化的中医药文化传播和健康科普体系,建立中医药文化与广电融合发展机制,提升“国民学国医”平台影响力,推动中医药健康养生文化全面融入居民健康生活。打造中医药文化惠民活动品牌,深入开展“浙里中医·服务有礼”“浙里中医·养生市集”“浙里中医·食养有味”等主题活动,持续推进中医药特色街区建设。推进科技赋能中医药文化发展,开发虚拟化、可视化、互动化的中医药文化产品,打造中医药国潮产品。
(六)强化中医药治理体系现代化效能
1.完善中医药治理体系。明确各级承担中医药管理职能的机构,健全省市县三级中医药管理体系,合理配置人员力量。深化中医药综合改革,着力解决制约中医药高质量发展的体制机制问题,强化政策统筹与制度建设,不断完善中医药法律法规。深化以公益性为导向的公立中医医院改革,建立现代中医医院管理制度,健全公立中医医院发展模式与运行机制。推进中医医院清廉医院和党风廉政建设。完善中医药现代化发展指数评价体系,以治理机制、服务能力、产业发展、科创动能、人才引育、文化体系、数字化发展等多维度综合评价中医药现代化发展水平。
2.促进“三医”协同发展和治理。健全“三医”协作会商与信息共享机制,建设智慧决策支持系统。全面构建中医药特色医保支付体系,优化中医疾病诊断相关分组(DRG),推进中医优势病种按疗效支付改革试点。在医共体总额预算机制下,发挥中医药服务在慢病管理和健康促进中的独特优势,外延服务内容,丰富服务方式。完善基于中医治疗率的医保中医激励机制,加大医保支付支持力度。加快中药全链条追溯体系建设,实现中药材生产、流通、消费全链条数据追溯,全面推动中药饮片分级管理和分级支付,实现优质优价。实施“浙里名方”登峰计划,推动“浙里名方”中药制剂在省内有序调剂使用。到2030年,中医优势病种按疗效价值付费达到50个,中药制剂数达到500个。
3.构建现代化中医药标准体系。成立省中医药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建设省级中医药标准研究平台,完善中医药标准专家智库,系统开展中医药标准研究制定工作。完善中医药诊疗标准,聚焦重大疑难疾病、慢性病以及中医优势病种,制修订一批指南规范。持续推动中药标准制修订,制修订浙产特色中药的药用标准,推动制定省中药配方颗粒质量标准。健全中医药数据标准体系,研究制定一批中医药数字化、智能化建设与服务标准规范。加强长三角中医药标准协作,参与国际标准化组织/传统医药技术委员会(ISO/TC 249)中医药国际标准制修订。到2030年,制定国际、国家或行业标准不少于5项,团体标准不少于50项。
4.加强中医药领域综合监管。构建覆盖中医医院运营、中医医疗服务、中药全链条追溯等领域的综合协同监管体系,全面建成中医药数字化综合监管平台。创新中医药行业综合监管手段,强化机构监管、行为监管、功能监管、穿透式监管、持续监管,进一步提升监管效能。完善中医药质量管理与控制体系,争创国家级中医质控中心,强化省市级中医药质控中心建设,充分保障中医药特色优势发挥。加强中医药监督执法,争创国家中医药监督执法实训基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