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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医疗保障局等十部门关于印发《北京市支持创新医药高质量发展若干措施 (2026年)》的通知 京医保发〔2026〕4号
各有关单位:
经市政府同意,现将《北京市支持创新医药高质量发展若干措施(2026年)》印发给你们,此前发布的有关规定与本文不一致的,以此为准,请认真执行。
北京市医疗保障局
北京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北京市药品监督管理局
北京市科学技术委员会、中关村科技园区管理委员会
北京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北京市经济和信息化局
中共北京市委金融委员会办公室
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北京监管局
中华人民共和国北京海关
北京市知识产权局
2026年4月7日
北京市支持创新医药高质量发展若干措施(2026年)
为充分发挥北京(京津冀)国际科技创新中心引领作用,加快推动本市医药健康产业创新发展,着力推动创新药、创新医疗器械高质量发展,更好满足人民群众防病治病需求,现提出如下工作举措:
一、提升创新医药临床研究水平
(一)提升国际临床试验能力。依托国家临床医学研究中心建设临床研究能力培训基地,培养一批具有国际影响力的、能够牵头开展国际多中心临床试验的项目负责人。完善医疗机构创新药械临床试验绿色通道,支持开展国际多中心临床试验不少于120项。扩大头部医企合作范围,合作开展临床试验不少于35项。指导支持设有研究型病房的医院提升临床试验设计能力。对在本医院接续开展I、II、III期临床试验的项目,鼓励主要研究者参与制定临床试验一体化研发方案,实行资料免重复提交,有序推进受试者预招募工作,全面提升新药临床试验整体效率与质量。
(二)布局重点方向。AI人工智能预测、类器官与器官芯片方面,开发不少于15种模型,加速候选药物筛选。药物递送方面,支持透脑递送、核酸肝外递送等新技术研发,助力药物研发与临床应用。脑机接口方面,开展高通量柔性深部电极等核心零部件研发,开发512通道侵入式产品,加速临床验证。细胞与基因治疗和微生物方面,开展体内细胞重编程技术等不少于8项关键技术攻关,支持不少于10个品种研发应用。免疫治疗与药物研发方面,建设高水平研发平台推进临床转化应用,发现新靶点并开发2个候选药物。支持开展涉及放射性药物研究者发起的研究。
(三)强化协同创新。建立临床需求和产业研发常态化沟通机制,定期编制医药健康细分领域发展报告和需求清单,引导临床研究和企业研发方向。支持“产学研检医”组建医工交叉创新联合体,围绕工艺、材料和零部件等短板弱项开展药械协同攻关。支持国家医学中心、国家临床医学研究中心构建卓越创新协作网络,开展关键共性技术、前沿引领技术、颠覆性技术协同攻关,加速新成果转化应用。
(四)推进生物样本库建设。通过“揭榜挂帅”等方式开展自动化样本采集与处理、高通量提取、多组学检测等关键技术与装备攻关,建设智能化、无人化生物样本库。坚持产业和临床需求紧密结合,支持建设高水平重大疾病专病队列,赋能精准医疗与新药研发。建立生物样本数据有效共享激励机制。
(五)促进创新成果转化。扩大试点医院范围,推动其自有资金研发投入占医疗收入的比例不低于6%并逐年增加,与孵化器紧密合作,共建概念验证平台。围绕冠脉复杂病变介入治疗、复杂肿瘤精准放疗、非玻切黄斑前膜剥除等高难度术式,开展医疗机器人关键核心技术科研攻关与转化。鼓励北京儿童医院、首都儿童医学中心等开发符合儿童用药特点的院内制剂,推荐纳入国家儿童常用医疗机构制剂清单。
二、优化创新药械审评审批
(六)加快创新药械上市。深化创新药械项目制管理,提高四个创新服务站运行质效,累计纳入品种不少于400项,推动新获批创新药械不少于18个。鼓励罕见病和儿童治疗用药创新,实施优先服务,推动早日上市,争取市场独占期。推动国家药监局京津冀分中心对创新药械早期介入、咨询指导,加速创新成果转化。
(七)深化审评审批改革试点。开展优化境外生产药品补充申请审评审批。探索仿制药上市申请前置服务。深入推进自行研制使用体外诊断试剂试点,推动应用真实世界数据进行注册申报。开展化妆品个性化服务第二阶段试点,推行化妆品电子标签,探索特殊化妆品注册审评协同。
(八)促进药械检验提质增效。对药品补充申请注册检验开辟绿色通道,时限由70个工作日缩短至40个。推进新型生物制品检验能力建设,新增2个生物制品批签发授权。将流感疫苗的批签发时限缩短至40个工作日。对创新医疗器械开展检验前置服务。率先完成医用实验室设备安全新国标扩项,对新国标产品实施即收即检。
(九)积极支持监管科学研究。推进国家药监局监管科学创新研究基地建设,组建药品监管科学创新中心、放射性药物检测联合实验室。围绕人工智能预测、类器官和器官芯片等前沿领域探索新工具、新标准、新方法,加快人工智能在药品再注册和器械注册审评审批中的应用。
三、提升创新医药生产流通
(十)提升产业平台服务能级。面向产业发展需求,建设一批黑灯实验室、高水平专业孵化器,布局一批开放式中试平台,支持龙头企业建设中试线。加快建设小核酸、细胞与基因治疗、药物递送系统等细分领域CDMO(合同研发生产组织)平台,持续提升抗体药物、高端医疗器械等已有CDMO平台能力。支持产业平台开展国际化认证,并与跨国药企开展产业化合作。
(十一)服务药械扩大生产。成立市级专班为重点产业化项目提供全程指导服务,对标国际先进做法,从工厂设计、设备设施、安装调试和工艺验证等各环节提前介入、精准服务、协同推进,加速项目投产,降低企业成本。支持符合要求的创新药、多联多价疫苗等分段生产。新药、罕见病治疗用药品、短缺药品以及其他临床急需药品商业规模批次产品,符合药品上市放行要求的,在取得药品批准证明文件后可以上市销售。支持符合条件的第一类医疗器械生产企业跨区设立生产场地。将多仓协同物流模式扩展至医疗器械批发企业。
(十二)全力培育企业成长壮大。支持企业引进重大药械品种,在产业化落地方面提供精准服务和支持。鼓励企业通过战略并购、资源整合做大做强,梯度培育一批拥有高价值品种、高研发投入、高发展潜力的优质企业,新培育专精特新中小企业不少于50家、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不少于10家。
(十三)加速医药工业数智化转型。实施一批设备更新项目,打造智能制造、绿色制造示范工厂和园区,新增市级以上智能工厂不少于10家、绿色工厂不少于5家。培育创建灯塔工厂、5G工厂、美丽工厂,鼓励机器人示范应用。分类加快推进企业生产数智化改造,建立覆盖生产、检验关键环节的数智应用,推进重点药械生产智慧化监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