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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浙江省“十五五”卫生健康事业发展规划的通知
浙政办发〔2026〕17号
各市、县(市、区)人民政府,省政府直属各单位:
《浙江省“十五五”卫生健康事业发展规划》已经省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实施。
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2026年7月19日
浙江省“十五五”卫生健康事业发展规划
为深入贯彻省委、省政府关于推进卫生健康现代化建设的决策部署,高水平建设健康浙江,制定本规划。规划期限为2026—2030年。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历次全会精神,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健康中国建设工作的重要论述和考察浙江重要讲话精神,紧扣省委“132”总体工作部署,坚定不移走中国特色卫生与健康发展道路,坚定不移贯彻新时代党的卫生与健康工作方针,深入实施健康优先发展战略,建高峰、重县域、强基层、优服务、促协同,着力推动发展模式从以治病为中心转向以健康为中心,服务体系从数量规模增长转向质量效益提升,人民群众从被动医疗转向主动健康,高水平建设健康浙江,打造“看病不出省”标志性成果,全面实现卫生健康现代化取得决定性进展,显著提升人民健康水平,为深入践行“八八战略”,高质量发展建设共同富裕示范区,加快打造“重要窗口”,奋力谱写中国式现代化浙江新篇章提供有力支撑。
(二)基本原则
坚持建高峰与强基层并重。推动医疗卫生资源控规模、优结构、提质量,引导推进城市大医院加快从“硬投资为主”转向“软建设为重”,以科技、人才、数字化为驱动,提升核心竞争能力和服务能级,加快补齐农村基层、山区海岛等医疗卫生资源短板,着力缩小城乡、区域、人群健康差距。
坚持惠民生与促消费结合。深化服务内涵、拓展服务外延、拉长服务链条、丰富服务供给,加强政策协同和制度保障,积极培育健康新服务新业态新模式,更好满足群众多元健康服务需求,引导释放健康消费潜力。
坚持抓事业与兴产业协同。强化医疗卫生行业的事业、产业双属性,因地制宜发展生命健康领域新质生产力,推进医学科技创新与医药产业创新深度融合,构建医研企协同、医工信融合、教育科技人才一体的医学科研创新生态,赋能医疗行业与医药产业高质量发展。
坚持促发展与保安全统筹。将安全发展理念贯穿卫生健康事业全过程各领域,在发展中提升安全防护能力水平,强化风险防控,积极防范化解公共卫生、医疗质量、生物安全和安全生产等风险隐患,以高水平安全保障高质量发展。
(三)发展目标
到2030年,建立健全健康优先发展制度体系,基本形成资源布局合理均衡、科技创新全面引领、健康服务优质普惠、要素保障公平可持续的卫生健康高质量发展新格局,高水平建成健康浙江,全面实现卫生健康现代化取得决定性进展。
——实现高水平全民健康。人均预期寿命持续提高,重大慢性病过早死亡率稳步下降,总体癌症五年生存率明显提升,人群主要健康指标达到高收入国家领先水平。
——实现高效能资源配置。优质医疗资源更加充裕,结构布局更为均衡,城乡、区域、人群间资源配置和健康服务差异持续缩小,形成优质高效连续医疗卫生服务体系。
——实现高能级医学创新。培育打造一批重大医学创新平台,卫生健康教育科技人才一体化水平全面提升,行业科研投入和成果产出不断加强,医学人工智能技术广泛应用,生命健康科创能力位列全国第一梯队。
——实现高质量健康服务。基本医疗服务均质化和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均等化水平持续提高,多元化、个性化、高品质健康服务供给不断丰富,服务质量和效率处于全国领先水平。
注:1.执业医师数:不含执业助理医师,下同。
2.〔〕内为“十五五”期间累计数,下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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