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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省中医药管理局关于成立中医心血管专业等9个中医质量控制中心的通知
浙中医药〔2026〕6号
各市卫生健康委,省级医院:
为进一步完善我省中医药质控网络建设,按照国家中医药管理局中医医疗质量控制中心专业布局要求,填平补齐建设省级中医质控中心,提升中医医院医疗质量和服务水平,保障患者安全,促进各专业中医质控工作实现标准化、规范化与同质化。经研究,决定成立中医心血管专业等9个中医质量控制中心(以下简称“质控中心”)。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各质控中心在浙江省中医药管理局统一领导下开展工作,负责全省相应专业中医质量控制工作。质控中心挂靠单位要配备工作人员,负责质控中心的日常工作和运行,办公场所和设施配置应当满足工作需要。质控中心要加强内部管理,建立工作例会、监督评价、信息安全、经费管理等内部管理制度,强化制度约束。
二、各质控中心主要职责为制定本专业中医质量管理规范与评价标准,指导全省中医医院落实质量控制要求。注重利用信息化手段开展质控信息的监测、收集、评价和反馈,提出改进建议,推进持续质量改进;组织质量管理规范与标准的培训和指导,规范诊疗行为,提升医疗质量同质化水平,保障患者安全;承担省中医药管理局交办的其他任务。
三、各质控中心组成人员名单(详见附件)。
请各市卫生健康委,各级中医医院支持配合质控中心工作,共同推动我省中医药事业高质量发展。
附件:1.浙江省中医心血管专业质量控制中心组成人员名单
2.浙江省中医肝病专业质量控制中心组成人员名单
3.浙江省中医脑病专业质量控制中心组成人员名单
4.浙江省中医内分泌专业质量控制中心组成人员名单
5.浙江省中医风湿病专业质量控制中心组成人员名单
6.浙江省中医血液病专业质量控制中心组成人员名单
7.浙江省中医皮肤专业质量控制中心组成人员名单
8.浙江省中医眼科专业质量控制中心组成人员名单
9.浙江省中医疫病专业质量控制中心组成人员名单
浙江省中医药管理局
2026年9月17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