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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疾病预防控制局关于本市进一步扩大呼吸道合胞病毒单克隆抗体注射液使用医疗机构范围的通知
沪疾控局卫免〔2026〕6号
各区卫生健康委(疾控局),上海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为有效降低婴幼儿呼吸道合胞病毒感染危害,提高呼吸道合胞病毒单克隆抗体注射液(以下简称RSV单抗注射液)使用的便捷性和可及性,在前期工作基础上,结合本市呼吸道传染病疫情防控工作要求和居民健康服务需求,按照“有序推进、分步实施、属地管理”原则,现新增67家医疗机构(68个院区)提供RSV单抗注射液使用服务,具体名单详见附件。
各区卫生健康委(疾控局)要严格按照《上海市呼吸道合胞病毒单克隆抗体注射液使用管理试点工作方案(暂行)》(沪疾控局卫免〔2024〕7号)要求,规范开展RSV单抗注射液使用工作,始终把药品使用安全放在首位,重点做好新增医疗机构相关人员的培训,培训合格后方可实施。要加强对试点工作的质量管理和追踪评估,不断优化完善辖区RSV单抗注射液使用服务工作。
市疾控中心负责全市技术指导、效果评估及协助不良反应处置,做好新增RSV单抗产品的纳入使用并及时更新知情同意书。各区疾控中心要做好辖区内RSV单抗注射液的采购、储运及技术支持。
提供RSV单抗注射液使用服务的医疗机构要建立健全处方管理、注射流程、冷链储存、信息报送及不良反应监测等制度,确保规范管理、安全使用。同时,进一步优化预约渠道,支持市民通过电话、微信及线上平台等多种方式便捷预约。
特此通知。
附件:上海市呼吸道合胞病毒单克隆抗体注射液使用医疗机构名单(截至2026年7月)
上海市疾病预防控制局
2026年8月5日
附件
上海市呼吸道合胞病毒单克隆抗体注射液使用医疗机构名单(截至2026年7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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