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性及治疗类别对药品撤市的影响
安全性,自不必说,是药品退市最主要的原因之一,如肝毒性、心脏毒、血管毒、神经毒等所带来的死亡,是监管部门绝对无法忍受的。而产生这些毒性的品种主要集中在消化道及新陈代谢类药品、神经系统药品、抗感染类药品、心血管系统药品。但是,由于审批通过的新药治疗类别也同样集中在这4类药品,故治疗类别相对于安全性来说,对药品撤市的影响并不明显。
替代药品对药品撤市的影响 由之前替代药品注册时间与撤市药品退市时间具有较强的相关性,换句话说,在替代药品出现时间附近,撤市药品即面临退市。替代药品不仅在临床用途和治疗效果上接近或者超过撤市药品,且副作用小。因此,在替代效果良好的情况下,原有副作用较大的药品即被强制撤市。同时,替代药品由于其短期内的不可替代性,可以完成良好的销售业绩,故在同一治疗领域中遥遥领先。
监管制度对药品撤市的影响 2005年,美国政府通过Grassley-Dodd提案,提出建立独立于FDA的药物安全办公室,给FDA更大的权利,加大临床监督力度,要求药品生产者上市后进行安全监测等措施。在Grassley-Dodd提案通过的同一时间,药品撤市的数量开始有所增加。因此,近年来的药品撤市现象与这一提案的通过密切相关,表明严格的药品安全监管体制对药品的质量、安全要求也更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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