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省卫健委7月11日通报:7月10日0—24时,江苏新增本土确诊病例4例(无锡市3例,其中1例由无症状感染者转为确诊病例;连云港市1例),均在定点医院隔离治疗。新增本土无症状感染者57例(无锡市25例,徐州市13例,苏州市2例,连云港市17例),均在定点医院接受隔离医学管理。
新增境外输入无症状感染者1例。新增出院病例4例(本土),新增解除隔离医学管理的无症状感染者12例(本土9例,境外输入3例)。
目前,在定点医院隔离治疗的确诊病例40例(本土31例,境外输入9例),接受隔离医学管理的无症状感染者594例(本土579例,境外输入15例)。
连云港市新增本土确诊病例1例、无症状感染者17例,活动轨迹公布
7月10日0-24时,我市新增新冠肺炎本土确诊病例1例、无症状感染者17例。其中,无症状感染者1、2、3信息已在连云港市疫情防控2022年第45号通告中予以发布。详情及活动轨迹:
确诊病例1:居家隔离发现,诊断为新冠肺炎确诊病例(轻型),已转运至市定点医疗机构隔离治疗。
无症状感染者4:高风险区筛查发现,已转运至市定点医疗机构隔离医学观察。
无症状感染者5:高风险区筛查发现,已转运至市定点医疗机构隔离医学观察。
无症状感染者6:高风险区筛查发现,已转运至市定点医疗机构隔离医学观察。
无症状感染者7:高风险区筛查发现,已转运至市定点医疗机构隔离医学观察。
无症状感染者8:居家隔离发现,已转运至市定点医疗机构隔离医学观察。
无症状感染者9:居家隔离发现,已转运至市定点医疗机构隔离医学观察。
无症状感染者10:社区密接筛查发现,已转运至市定点医疗机构隔离医学观察。
无症状感染者11:居家隔离发现,已转运至市定点医疗机构隔离医学观察。
无症状感染者12:高风险区筛查发现,已转运至市定点医疗机构隔离医学观察。
无症状感染者13:高风险区筛查发现,已转运至市定点医疗机构隔离医学观察。
无症状感染者14:高风险区筛查发现,已转运至市定点医疗机构隔离医学观察。
无症状感染者15:高风险区筛查发现,已转运至市定点医疗机构隔离医学观察。
无症状感染者16:居家隔离发现,已转运至市定点医疗机构隔离医学观察。
无症状感染者17:居家隔离发现,已转运至市定点医疗机构隔离医学观察。
根据初步流调,当日新增确诊病例及无症状感染者7月3日以来涉及区域和场所的情况如下:
7月3日:
东海县:牛山北路长荣汽修厂;花园路附近菜煎饼店。
灌云县:同兴镇伊芦塘圩村。
赣榆区:城头镇南杨村青墩庙村;赣马镇东官庄村;海头镇海后村贝瑞海鲜厂。
连云区:云山街道白果树村一组34号。
连云港经济技术开发区:东方国际集装箱(连云港)有限公司。
7月4日:
赣榆区:赣马镇东官庄村;海头镇海后村贝瑞海鲜厂。
连云区:云山街道白果树村一组34号;封二烧烤店(云山街道山畔景苑店);碱厂生活区40号楼。
连云港经济技术开发区:东方国际集装箱(连云港)有限公司。
7月5日:
赣榆区:赣马镇东官庄村;海头镇海后村贝瑞海鲜厂。
连云区:云山街道白果树村一组34号;碱厂生活区40号楼。
连云港经济技术开发区:东方国际集装箱(连云港)有限公司。
7月6日:
赣榆区:赣马镇东官庄村;海头镇海后村贝瑞海鲜厂。
连云区:云山街道白果树村一组34号;泰和家园2号楼;碱厂生活区40号楼。
连云港经济技术开发区:东方国际集装箱(连云港)有限公司。
7月7日:
东海县:安峰镇峰西村10-5号。
赣榆区:青口镇大盘村;赣马镇东官庄村;海头镇海后村贝瑞海鲜厂;海头镇万达超市;赣马镇拉面馆;赣马镇日用百货店(秋风落叶店);赣马镇王继正百货店。
连云区:云山街道白果树村一组34号;碱厂生活区40号楼。
连云港经济技术开发区:东方国际集装箱(连云港)有限公司。
7月8日:
东海县:安峰镇峰西村10-5号。
赣榆区:青口镇大盘村;城头镇南杨村青墩庙村;塔山镇金英补习班;塔山镇塔山街上诚信自行车店;赣马镇东官庄村;海头镇海后村贝瑞海鲜厂;赣马镇团结美食店。
海州区:朐山牛肉板面店(孔望山店)。
连云区:云山街道白果树村一组34号;兰州拉面馆(碱厂生活区店);碱厂生活区40号楼;白塔花之都秀艺理发店;惠·烧烤(云河路88-5号);大润发超市(中山西路店)。
连云港经济技术开发区:东方国际集装箱(连云港)有限公司;好朋友超市(五羊路店);满口福手工水饺馆(梅花路店);辉煌渔具(新光新区店);锦源便利店(新光新区店);松花江路99号9号楼;淮南26号牛肉汤店(梅花路店);品鑫压力容器店;中云街道梅花路39-7号;范庄彩票店。
7月9日:
东海县:安峰镇峰西村10-5号;发联超市(安峰镇中心路店);易买家超市(安峰镇店)。
赣榆区:青口镇大盘村;好又多超市(塔山镇店);塔山镇爱心大药房;赣马镇东官庄村;海头镇海后村贝瑞海鲜厂;赣马镇徐藕埃村油坊。
连云区:云山街道白果树村一组34号;富琴便利店(海上云台山店);R&B珍奶会所(大润发店);联邦洗车店;新大新超市(碱厂生活区店);梁记砂锅(碱厂生活区店)。
连云港经济技术开发区:东方国际集装箱(连云港)有限公司;保真超市(范庄店);松花江路99号9号楼;中云街道梅花路39-7号;中云街道汇鑫亿啸牛肉汤店;中云街道蒋春红理发店;中云街道按摩养生馆。
7月10日:
连云港经济技术开发区:中云街道梅花路39-7号;上海小笼包(中云街道店)。
请广大市民不信谣、不传谣,继续加强自我防护,坚持“防疫三件套”:继续坚持佩戴口罩、保持社交距离、注意个人卫生;牢记“防护六还要”:口罩还要戴、社交距离还要留、咳嗽喷嚏还要遮、双手还要经常洗、窗户还要尽量开、新冠疫苗还要种。
连云港市新冠肺炎疫情联防联控指挥部
2022年7月11日
连云港市疫情防控2022年第45号通告
7月10日6-10时,我市赣榆区诊断新冠病毒无症状感染者3例(含赣榆区已发布的2名核酸检测异常人员)。详情及活动轨迹:
无症状感染者1:区域核酸筛查发现,已转运至市定点医疗机构隔离医学观察。
无症状感染者2:区域核酸筛查发现,已转运至市定点医疗机构隔离医学观察。
无症状感染者3:重点人员排查发现,已转运至市定点医疗机构隔离医学观察。
根据初步流调,以上3例无症状感染者7月3日以来涉及区域和场所的情况如下:
7月3日:连云港经济技术开发区东方国际集装箱(连云港)有限公司;赣榆区兰州拉面馆(公园里小区店)。7月4日:连云港经济技术开发区东方国际集装箱(连云港)有限公司;赣榆区青囗镇东南庄村补习班。7月5日:连云港经济技术开发区东方国际集装箱(连云港)有限公司;赣榆区赣马镇东官庄村卫生室;赣榆区青囗镇东南庄村补习班。7月6日:连云港经济技术开发区东方国际集装箱(连云港)有限公司;赣榆区青囗镇东南庄村补习班。7月7日:连云港经济技术开发区东方国际集装箱(连云港)有限公司;赣榆区青囗镇东南庄村补习班。7月8日:赣榆区赣马镇马厂村;赣榆区青囗镇东南庄村补习班;赣榆区赣马建材店;赣榆区赣马镇东官庄村西头超市;赣榆区赣马中通快递。7月9日:赣榆区赣马镇马厂村;赣榆区青囗镇东南庄村补习班;赣榆区赣马镇城里村凡立蔬菜水果店;赣榆区赣马镇东官庄村西头超市;赣榆区赣马镇徐藕埃村油坊。
疫情风险等级提醒:
根据国务院联防联控机制有关规定,经综合评估研判,市指挥部决定,自发布之日起,将连云港经济技术开发区东方国际集装箱(连云港)有限公司、赣榆区赣马镇东官庄村调整为高风险地区;赣榆区赣马镇马厂村、赣榆区青囗镇东南庄村调整为中风险地区;连云港经济技术开发区、赣榆区其他区域为低风险区。
全市其他地区风险等级不变。调整后全市现有2个高风险地区,2个中风险地区,高风险区实行“足不出户,服务上门”,中风险区实行“足不出区,错峰取物”。
请广大市民不信谣、不传谣,继续加强自我防护,坚持“防疫三件套”:继续坚持佩戴口罩、保持社交距离、注意个人卫生;牢记“防护六还要”:口罩还要戴、社交距离还要留、咳嗽喷嚏还要遮、双手还要经常洗、窗户还要尽量开、新冠疫苗还要种。
连云港市新冠肺炎疫情联防联控指挥部
2022年7月10日
连云港市疫情防控2022年第46号通告
7月10日6-10时,我市诊断新冠病毒无症状感染者3例(含赣榆区已发布的2名核酸检测异常人员),已闭环转运至市定点医疗机构隔离医学观察。为有效阻止疫情扩散,切实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尽快实现社会面动态清零目标,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1.全体居民非必要不离连,主动配合开展核酸检测,确需离连的须持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来连返连人员,如7日内有中高风险区或有本土疫情所在县(市、区)旅居史的,请第一时间向所在社区(村)和单位报告,严格落实相应健康管理措施。
2.广大市民如与新增无症状感染者轨迹有时空交集的,务必第一时间向所在社区(村)、单位报告,按要求及时进行核酸检测,外出期间全程做好个人防护,不乘坐公共交通工具,不前往人员聚集场所,不参加聚集性活动。
3.在应对处置疫情期间,全市机关企事业单位、公共场所、居民小区、公共交通场站车辆等,要加密重点人群核酸检测频次,守好入口关,严格落实测温验码,做到“逢进必扫、逢扫必验”,并督促进入人员规范佩戴口罩。暂停婚宴等人群聚集性活动。
4.全市上下要压紧压实防疫责任,各级党委政府要严格落实属地责任,强化防抗统筹指导;行业主管部门要严格履行监管责任,加大监督检查力度;企事业单位要严格落实主体责任,落实落细各项防控措施。
5.广大市民要当好个人健康的第一责任人,积极主动配合落实各项防控措施。疫情期间尽量减少外出、居家办公、不聚集、不扎堆,外出时做好个人防护。如出现发热、干咳、乏力等症状,应及时到医疗机构发热门诊就医,途中避免乘坐公共交通工具。
以上防控措施从本通告发布之日起实施,后续将根据疫情形势动态调整。广大市民要遵守相关法律法规,不造谣、不信谣、不传谣。对拒不配合防控工作及瞒报、谎报个人相关情况的,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连云港市新冠肺炎疫情联防联控指挥部
2022年7月10日
新华日报·交汇点记者 赵芳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