楼主: 天王

[医药卫生病例及时报] 湖南新冠疫情新关注:尤其由南京禄口机场引发张家界感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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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2-10-10 16:09:07 | 显示全部楼层
关于永州市宁远县10月10日上午在外省过境人员中发现3例新冠肺炎无症状感染者情况通报

2022年10月10日,宁远县在外省过境人员中发现3例新冠肺炎无症状感染者。

感染者1:穆某某,女,35岁,10月9日15:18从外省自驾抵宁,10月10日核酸检测复核为阳性。诊断为无症状感染者。

感染者2:古某某,女,37岁,10月9日15:18从外省自驾抵宁,10月10日核酸检测复核为阳性。诊断为无症状感染者。

感染者3:夏某某,男,11岁,系感染者1的儿子,10月9日15:18与感染者1、2同车抵宁,10月10日核酸检测复核为阳性。诊断为无症状感染者。

3名感染者于10月4日自驾车从外省出发前往广东,10月9日过境宁远经二广高速保安路口下高速,直接闭环管理至宁远县第一医学隔离点集中隔离并采样检测,核酸检测初筛阳性,10月10日经复核确认阳性,为无症状感染者。该3名感染者现已闭环转运至市定点医院进行隔离诊治。目前,我县正在有序开展流调溯源、隔离管控、核酸检测、医疗救治、社区防控等处置工作,已追踪到的密接者、次密接者均已隔离管控和采样,结果均为阴性。

3名感染者主要活动轨迹如下:

10月8日:

15:00抵达重庆市万州区服务站,接到小孩,期间一人上洗手间,随后三人准备前往广州,停留约10分钟离开。

18:15在湖北省恩施县长乐服务区超市购物。

21:33进入湖南省湘西自治州龙山县。

10月9日

05:05从湖南省湘西自治州龙山县出发;10:40左右在洪江与洞口县之间一服务区好湘惠超市购物;

11:25在邵怀高速洞口南站加油;

13:42进入二广高速公路永州市冷水滩高速公路服务区,停留约20分钟;

15:18在二广高速公路宁远保安路口下高速,闭环管理直接引导至宁远县第一医学隔离点集中隔离。

如与上述无症状感染者活动轨迹有交集,在做好个人防护的情况下,请务必第一时间主动向村(社区)或当地疫情防控办报告,按要求配合做好隔离医学观察或健康监测、核酸检测等健康管理工作。

当前,疫情形势严峻复杂,“外防输入、内防反弹”的压力持续增大。请广大市民及来(返)宁朋友们自觉增强防范意识,严格落实“健康第一责任人”要求,主动履行防疫义务。

1.严格执行入宁防疫措施。外省入宁人员应严格落实“提前报备、入宁即检、3天2检”防疫要求,持48小时核酸阴性证明来宁,在第一入宁点进行落地核酸检测,来宁第3天再次核酸检测,在第3天核酸结果出来前不得参加聚集性活动,不得前往人群聚集场所,不得乘坐公共交通工具,主动接受防疫管理。

2.严格落实个人防护要求。日常工作生活中,要戴好医用一次性口罩、勤洗手、多通风、勤消毒、少聚集、保持社交距离、主动接种疫苗、进入公共场所扫“湖南场所码”。

3.倡导广大居民合理出行。减少跨市出行,原则上不出省,不前往有中高风险地区及所在县市区或本土疫情社区传播的地级市。

4.广大市民朋友要履行法律义务。进入各类公共场所主动配合扫场所码、查行程码、测体温、戴口罩、查验核酸阴性证明等防疫措施;各级各类聚集性场所及公共场所,要严格履行主体责任,督促进入场所人员落实常态化防疫措施。对不配合执行防控措施,造成疫情扩散的人员,将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
宁远县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办公室
2022年10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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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2-10-15 18:24:21 | 显示全部楼层

湖南10月14日新增新冠肺炎本土确诊3例和无症者7例详情发布

湖南10月14日新增本土确诊病例3例、本土无症状感染者7例

  湖南卫健委通报,2022年10月14日0--24时,湖南省报告新增确诊病例3例,其中境外输入病例0例,本土病例3例(永州市3例),均为无症状感染者转确诊病例。
  2022年10月14日0--24时,湖南省报告新增无症状感染者7例,其中境外输入0例,本土7例(湘西自治州3例,长沙市2例,岳阳市2例)。当日转确诊病例3例,当日解除隔离1例,尚在医学观察119例(境外输入0例)。


君山区在集中隔离管控人员中发现3例新冠病毒无症状感染者

  具体情况如下
  感染者1:周某,男,23岁,10月11日从随州自驾车回君山后,作为确诊病例廖某某(在随州共同生活3天)的密切接触者闭环转运至集中隔离点,12日核酸检测初筛阳性,经复核确认阳性,诊断为无症状感染者。目前已闭环转运至定点医院。
  感染者2:骆某,男,31岁,10月11日作为确诊病例廖某某的密切接触者闭环转运至集中隔离点,13日核酸检测初筛阳性,经复核确认阳性,诊断为无症状感染者。目前已闭环转运至定点医院。
  感染者3:周某某,女,59岁,10月11日作为确诊病例廖某某密切接触者闭环转运至集中隔离点,13日核酸检测初筛阳性,经复核确认阳性,诊断为无症状感染者。目前已闭环转运至定点医院。
  经初步流调,感染者活动轨迹如下:
  感染者1:
  10月11日
  14:00从湖北随州自驾车返回君山。
  19:04从杭瑞高速君山出口下高速。
  19:15驾车到君柳菜市场门口,随后到柳林街道瓦湾村。
  19:24到“和气生财”茶馆。
  21:15闭环转运至集中隔离点。
  感染者2:
  10月11日
  8:20驾车到挂口“快乐汤包”早餐店。
  8:30驾车到君山电商创新创业园。
  9:59驾驶货车送货。
  10:03到君山区公路养护中心食堂门口送货逗留约5分钟。
  10:30到君山区林业局送货,逗留约20分钟。
  11:00到君山区财政局食堂门口送货,逗留20分钟。
  11:38返回君山电商创新创业园,在大厅逗留2分钟。
  12:46到达菜市场南门口附近父母家午餐,之后未外出。
  15:30在父母家居家隔离,后闭环转运至电力花园居家隔离。
  10月13日
  4:40闭环转运至集中隔离点。
  感染者3:
  10月10日
  17:41在个体诊所接触确诊病例廖某某,之后未外出。
  10月11日
  14:00闭环转运至集中隔离点。
  如与上述感染者活动轨迹有交集请务必第一时间主动向君山区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报告,配合做好隔离医学观察或健康检测、核酸检测等健康管理工作。
       当前,疫情形势严峻复杂,“外防输入、内防反弹”的压力持续增大。请广大市民及来(返)岳人员增强防范意识,严格落实“健康第一责任人”要求,主动履行防疫义务。
  1.严格执行入岳防疫要求。外省入岳人员应严格落实“提前报备、入岳即检、3天2检”防疫要求,持48小时核酸阴性证明来岳,在第一入岳点进行落地核酸检测,来岳3天内完成二次核酸检测(间隔24小时以上),在第二次检测结果出来之前不参加聚集性活动,非必要不进入人员密集的公共场所,避免乘坐公共交通工具。
  2.主动做好个人防护。日常工作生活中,戴好口罩、勤洗手、多通风、勤消毒、少聚集、保持社交距离、主动接种疫苗。
  3.广大市民朋友要履行法律义务,进入各类公共场所主动配合开展扫场所码、测体温、戴口罩、核酸阴性证明查验等防疫措施;各级各类聚集性场所及公共场所,要严格履行主体责任,督促进入场所人员落实常态化防疫措施。
                                                                                            岳阳市君山区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
                                                                                                                2022年10月14日

凤凰县关于10月14日在重点管控人群中发现1例新冠肺炎阳性感染者活动轨迹的通告

     2022年10月14日,我县在重点管控人群中发现1例新冠肺炎阳性感染者,目前已转运至定点救治医院。现通告如下:
     感染者:黄某某,男,66岁。经初步流调,感染者主要活动轨迹如下:
     10月8日
09:22 驾驶摩托车从落潮井镇塘桥村家中送家人前往阿拉营镇中心卫生院核酸采样;
09:41 独自驾驶摩托车回家。
     10月9日
07:17 驾驶摩托车从落潮井镇塘桥村家中送家人前往阿拉营镇中心卫生院核酸采样;
07:30 驾驶摩托车到阿拉营镇佳惠超市附近停留;
07:36 将摩托车停至佳惠超市旁的巷子;
07:40 步行到阿拉营镇佳惠超市对面老字号粉馆就餐;
07:56 步行到阿拉营镇中心卫生院核酸采样点;
08:03 从采样点步行到阿拉营镇佳惠超市旁的巷子停留;
08:29 从巷子步行到老字号粉馆接家人,步行到佳惠超市旁的巷子,驾驶摩托车回家。
     10月10日
07:02 从家中独自驾驶摩托车前往阿拉营镇;
07:44 在阿拉营镇政府马路对面停车,步行至镇政府大院;
07:49 到好口味老面馆购物;
08:01 驾驶摩托车回到塘桥村;
08:18 驾驶摩托车载家人前往阿拉营镇政府核酸采样点采样;
08:26 镇政府对面家人下车,后驾驶行到阿拉营镇政务中心门口停车,步行至阿拉营镇政府大院;
08:29 驾驶摩托车离开阿拉营镇政府;
08:31 到阿拉营镇家家乐粮油烟酒批发店购物后回家;
10:12 与家人同行在落潮井镇塘桥村村部核酸采样点采样;
10:33 驾驶摩托车到阿拉营镇开发区加油站接家人回到塘桥村,其后送家人到落潮井镇勾良村亲戚家。随后回家。
     10月11日全天在家。
     10月12日 上午在家;
13:00-14:00两次驾驶摩托车接送家人至落潮井镇塘桥村花海核酸采样点采样。随后回家。
10月13日
13:30 与家人到落潮井镇塘桥村村部核酸采样点采样;
14:00 与家人一起回家。
     请与上述感染者活动轨迹重合的人员立即向所在地村(社区)、县疾控中心、县疫情防控指挥部报告,并主动配合落实核酸检测、隔离管控、健康监测等措施。如有瞒报、缓报,一旦造成后果,将依法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凤凰县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电话:0743-3740110、0743-3740119;
     凤凰县疾控中心电话:0743-3505377、3790617、3790627。
凤凰县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
2022年10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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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月14日常德津市市新增新冠肺炎本土1例阳性感染者活动轨迹

  2022年10月14日,津市市共开展城区核酸采样75351人次,检测结果均为阴性;集中隔离点核酸采样388人次,检测结果阳性1例。从2022年10月12日至14日24时,我市共确诊本土病例2例(均为外地输入澧县确诊病例邓某某的密接者)。
  阳性感染者基本情况:张某某,女,36岁,为外地输入澧县确诊病例邓某某10月12日在津市的密接者,10月12日晚被收入集中隔离点,10月13日核酸检测结果阴性,10月14日核酸检测初筛为阳性,后经复核确认阳性。目前该感染者已闭环转运至常德市定点医院。经初步流调,张某某活动轨迹如下:
  10月12日
  16:35 在建设路JS服装店上班;
  18:10 骑电动车前往留香烤肉店(津市宝悦店);
  18:15 到达留香烤肉店门口停车;
  18:25 与家人在留香烤肉店晚餐;
  20:19 返回公路局宿舍;
  22:42 闭环转运至集中隔离点。
  如与上述感染者活动轨迹有交集,请务必第一时间主动向当地疫情防控机构报告,配合做好隔离医学观察或健康监测、核酸检测等健康管理工作。
  当前,疫情形势严峻复杂,“外防输入、内防反弹”的压力持续增大。请广大市民及来(返)津人员增强防范意识,严格落实“健康第一责任人”要求,主动履行防疫义务。
  1.严格执行入津防疫要求。外省入津人员应严格落实“提前报备、入津即检、3天2检”防疫要求,持48小时核酸阴性证明来津,在第一入津点进行落地核酸检测,来津3天内完成第二次核酸检测(间隔24小时以上),请您在第二次核酸检测结果出来之前不参加聚集性活动,非必要不进入人员密集的公共场所,避免乘坐公共交通工具。
  2.主动做好个人防护。日常工作生活中,戴好口罩、勤洗手、多通风、勤消毒、少聚集、保持社交距离、主动接种疫苗。
  3.广大市民朋友要履行法律义务,进入各类公共场所主动配合开展扫场所码、测体温、戴口罩、查验核酸阴性证明等防疫措施;各级各类聚集性场所及公共场所,要严格履行主体责任,督促进入场所人员落实常态化防疫措施。
                                                                                                常德津市市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
                                                                                                                 2022年10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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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2-10-21 12:44:04 | 显示全部楼层

湖南10月20日新增新冠肺炎本土确诊7例和无症者32例详情发布

湖南10月20日新增新冠肺炎本土确诊7例、本土无症状32例

     湖南卫健委通报,2022年10月20日0—24时,湖南省报告新增确诊病例7例,其中境外输入病例0例,本土病例7例(邵阳市3例,怀化市3例,永州市1例),含无症状感染者转确诊病例1例(永州市1例)。
     2022年10月20日0—24时,湖南省报告新增无症状感染者33例,其中境外输入1例(岳阳市1例),本土32例(邵阳市20例,岳阳市5例,怀化市4例,长沙市2例,娄底市1例)。当日转确诊病例1例,当日解除隔离5例,尚在医学观察265例(境外输入1例)。
     2022年1月1日0时至2022年10月20日24时,湖南省累计报告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确诊病例341例(境外输入63例),住院治疗76例,出院265例(境外输入63例),现有重症0例,死亡0例。


怀化市鹤城区10月20日新增5例新冠肺炎确诊病例和4例无症状感染者

10月20日,鹤城区新增5例新冠肺炎确诊病例和4例无症状感染者,其中8例在隔离管控人员中发现。目前均已闭环转运至定点医院。

确诊病例1:戴某某,男,63岁,家住鹤城区城南街道南环路万宾惠超市对面10月19日核酸检测为阳性,诊断为新冠肺炎确诊病例(普通型)。

其主要活动轨迹如下:

10月15日

8:00 骑三轮车从家至湖天南路佳洋家具厂收油漆桶;

13:00 至金阳包装公司收废纸;

16:30 至舞水三桥附近沈氏废品回收店,后至舞水二桥沿河路一家双灰粉厂旁的废品店,之后回家未外出。

10月16日

8:00-9:00 先后在天凯综合大市场、机电大市场停留;

10:00 在正大广场收废品;

11:00 返回家中;

13:00-16:30 在金阳包装公司收废纸;

16:43-17:20 至舞水三桥附近沈氏废品回收店卖废纸,随后回家未再外出。

10月17日

8:26 -9:06 至新中医院食堂收废品;

11:05-12:10 从三角坪茶园东路至东兴市场,从榆园方向离开;

16:45 至舒馨医院门口采样,在采样点停留约4分钟(结果阴性);

17:16 -18:12 至佳惠产农品大市场,后回家未外出。

10月18日

8:03 至远东化肥厂;

9:06-9:30 至杨村集市赶集;

10:00-11:24 至红木商贸城东韵公司及五桥桥头东韵公司送货;

15:30 至南雅医院采样点采样,后回家未外出。

10月19日

9:30 闭环转运至定点医院。


确诊病例2:曾某某,男,8月龄随母住鹤城区经开区创新创业园食堂职工宿舍10月19日核酸检测为阳性,诊断为新冠肺炎确诊病例(轻型)。

其主要活动轨迹如下:

10月14日-15日

在创新创业园未外出。

10月16日

上午在创新创业园未外出;

14:00 随父母从创新创业园乘私车至洪江市沙湾乡石修村4组;

15:30 随父母前往洪江市安江镇木材公司;

17:00 随父母返回创新创业园后未外出。

10月17日

在创新创业园宿舍未外出。

10月18日

1:00 闭环转运至集中隔离点。


确诊病例3:彭某某,男,68岁,住鹤城区河西街道花背村10月19日核酸检测为阳性,诊断为新冠肺炎确诊病例(轻型)。

其主要活动轨迹如下:

10月15日-17日

在花背村未外出;

10月18日

23:44闭环转运至集中隔离点。


确诊病例4:王某某,女,10月龄,系10月19日公布无症状感染者卜某某女儿,住鹤城河西金阳包装公司职工宿舍10月20日核酸检测为阳性,诊断为新冠肺炎确诊病例(轻型)。

其主要活动轨迹见其母卜某某轨迹。


确诊病例5:周某某,女,1岁11个月,系10月19日发布的确诊病例——鹤城区河西金阳包装公司的周某某孙女10月19日核酸检测为阳性,诊断为新冠肺炎确诊病例(轻型)。

其主要活动轨迹如下:

10月16日

白天在家里,晚饭后在和安家园小区内玩。

10月17日

上午在家未外出;

14:00 由爷爷带至楼下做核酸,在和安家园小区门口华胜超市逗留约1小时。

15:00 由爷爷带至小区4栋楼下走动,后到和安家园北门附近逗留,回家后未外出。

10月18日

10:00 闭环运至集中隔离点。


感染者1:李某某,女,58岁,家住鹤城区河西街道花背村。10月19日核酸检测为阳性,诊断为新冠肺炎无症状感染者。

其主要活动轨迹如下:

10月15日

上午一直在家未外出;

14:40 乘坐出租车至红雅医院理疗;

16:38 离开医院,坐摩托车回花背村;

16:47回家后未外出。

10月16日

8:35 乘坐摩托车至红雅医院;

11:26 离开医院步行至东兴步行街,后乘坐103公交车回花背村,未再外出。

10月17日

7:20 乘车至义乌小商品市场公交站台下车,步行至红雅医院理疗;

10:48 至红雅医院核酸检测点采样(结果为阴性);

11:00 步行回家后未外出。

10月18日

12:21 花背村核酸检测点采样,后回家未外出;

22:28 闭环转运至集中隔离点。
  

感染者2:曾某某,女,52岁,家住鹤城区河西街道李公湾村。10月19日核酸检测为阳性,诊断为新冠肺炎无症状感染者。

其主要活动轨迹如下:

10月14日-16日

7:30-17:00 河西经开区宜信箱包公司上班;

17:00 下班回家后未外出。

10月17日

8:00 乘坐私家车至德天广场,后步行至红雅医院采样点采样(结果为阴性);

9:20 至河西金口岸旁弘发粮油经营部购物;

9:34 乘坐私车回家后未外出。

10月18日

8:26 至李公湾村村部核酸采样后,乘坐私家车回家后未外出。


感染者3:曾某某,女,72岁,住鹤城区河西街道花背村
。10月19日核酸检测为阳性,诊断为新冠肺炎无症状感染者。

其主要活动轨迹如下:

10月14日-16日

在花背村居家未外出。

10月17日

10:36 至花背村采样点采样(结果为阴性),后回家未外出。

10月18日

白天未外出;

21:00 闭环转运至集中隔离点。


感染者4:冯某某,男,50岁,住鹤城区沿河路木材公司。10月19日核酸检测为阳性,诊断为新冠肺炎无症状感染者。

其主要活动轨迹如下:

10月14日

7:00  步行经舞水一桥取车至物流中心;

10:24 至安达物流取货;

10:36 送货至杨村附近安置房工地;

12:00 回家后未外出。

10月15日

7:00 步行经舞水一桥至鹤城妇保院核酸采样点采样(结果为阴性),后至河西物流中心;

9:30 至中方县戒毒所对面工地装货;

10:30 至佳惠物流园装货;

11:11-11:47 至象鼻子送货;

12:36 返回河西物流中心;

19:00 从河西物流中心回家未外出。

10月16日

7:00 步行经舞水一桥取车至物流中心;

15:10 到河西创业园装货;

15:30 开车送货到鑫源物流;

17:00 至都征物流装货;

17:25 至杨村公交站旁鸡棚子送货;

18:00 开车回经开区创业园靓美广告公司装货,后开车至舞水二桥附近物流园;

19:00 开车回舞水一桥桥头停车,后步行回家未外出。

10月17日

7:00 步行经舞水一桥至城中街道社区第一卫生服务中心核酸采样点采样(结果为阴性),后一直在舞水一桥附近逗留;

15:00 从舞水一桥步行回家后未外出。

10月18日

7:00 步行至城中街道社区第一卫生服务中心核酸采样点采样(结果为阴性);

8:30 采样后回家一直未外出。

10月19日

8:00 步行至城中街道社区第一卫生服务中心核酸采样点采样;

8:30  步行回家;

10:00 步行至美林诊所看病;

15:40 步行回家;

17:50 步行至杨家田菜市场路边摊位买菜,回家后未外出。

10月20日

6:00 闭环转运至定点医院。 

请在以上时间段到过相关区域和场所的人员,在做好个人防护的情况下,务必第一时间主动向当地社区(村)、单位及疾控中心报告,配合做好医学隔离观察或健康监测等健康管理工作。如瞒报、谎报、缓报,造成严重后果的,将依法依规追究责任。
                                                                                                   中共怀化市委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指挥部
                                                                                                                 2022年10月20日



永州蓝山县10月19日集中隔离管控人员中新增1例新冠肺炎无症状感染者通报

  10月19日,蓝山县在集中隔离管控人员中发现1例新冠肺炎无症状感染者,系之前外地输入新冠肺炎确诊患者滕某某之妻杨某某(女,46岁)。现已闭环转运至定点医院进行隔离诊治。

  目前,蓝山县正严格按照国家、省、市疫情防控要求,落实关联人员排查管控等各项防控措施。

  经流调,杨某某在蓝山活动轨迹如下:

  10月17日
  13:57左右到达蓝山县塔峰镇五里大道旁边的惠多多便利店旁过磅;

  14:12左右自驾到蓝山县塔峰镇小吴家路29号(垃圾中转站)正对面的废品站装货,未外出;

  18:46离开废品站,到达五里大道旁边的惠多多便利店过磅;

  19:18停靠在蓝山县永鑫母婴健康管理有限公司(创业路)路边;

  19:50闭环管控并转运至蓝山县牛承隔离点集中隔离医学观察。

  蓝山县疫情防控指挥部在此呼吁:如与上述无症状感染者活动轨迹有交集的人员,请在做好个人防护措施的情况下,立即向村(社区)或当地疾控机构报告,并配合做好相关疫情管控措施。同时请市民关注官方权威发布,不信谣、不传谣、不造谣,进一步提高防范意识,主动接种新冠疫苗,戴口罩、勤洗手、多通风、不聚集、保持社交距离,积极配合政府落实各项疫情防控措施。近期如无必要,不离县、不离市、不出省、不前往中高风险地区。

  蓝山县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办公室24小时值班电话:0746—2214566。

                                                                                                         蓝山县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
                                                                                                                      2022年10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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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2-10-21 12:48:23 | 显示全部楼层

怀化、永州、岳阳、双峰10月20日新增新冠肺炎本土感染情况

关于10月20日岳阳汨罗新增5例新冠肺炎无症状感染者情况通报

  感染者1:刘某,女,49岁,现居汨罗市大荆镇东文村大仙片一组。10月18日核酸检测初筛为阳性,经复核确认为阳性。专家诊断为新冠肺炎无症状感染者。目前,已闭环转运至定点医院治疗。

  感染者2:李某某,女,58岁,现居汨罗市三江镇湘平村三组,在大荆镇新耀门窗有限公司上班。10月18日核酸检测初筛为阳性,经复核确认为阳性。专家诊断为新冠肺炎无症状感染者。目前,已闭环转运至定点医院治疗。

  感染者3:张某某,女,56岁,现居汨罗市大荆镇湖北饭店。10月18日核酸检测初筛为阳性,经复核确认为阳性。专家诊断为新冠肺炎无症状感染者。目前,已闭环转运至定点医院治疗。

  感染者4:吴某某,女,42岁,现居住在汨罗市大荆镇东文村。10月18日核酸检测初筛为阳性,经复核确认为阳性。专家诊断为新冠肺炎无症状感染者。目前,已闭环转运至定点医院治疗。

  感染者5:梁某某,女,48岁,现居汨罗市大荆镇大荆村二组。10月19日核酸检测初筛为阳性,经复核确认为阳性。专家诊断为新冠肺炎无症状感染者。目前,已闭环转运至定点医院治疗。

  经初步流调,感染者活动轨迹如下:

  感染者1:

  10月15日

  居家未外出。

  10月16日

  白天居家未外出;

  21:30—23:10 到大荆镇东文村大仙片一组朋友家玩。

  10月17日

  10:15—12:00 与之前公布无症状感染者刘某某等人自驾车到大荆镇古仑片原朱砂村小庙、汨罗市人民医院看望病人;

  12:00 自驾车到朋友家午餐;

  14:00 到大荆镇高速路口朋友家玩;

  15:00 到大荆镇核酸采样点采样;

  17:26 到大荆镇超市购物,之后居家未外出。

  10月18日居家未外出。

  10月19日居家未外出, 后闭环转运至定点医院治疗。

  感染者2:

  10月15日

  8:00-17:00 在大荆镇新耀门窗有限公司上班。

  10月16日

  8:00-17:00 在大荆镇新耀门窗有限公司上班;

  17:40 乘坐同事私家车到三江镇湘平村三组朋友家玩;

  21:00 步行回家。

  10月17日

  8:00—17:00 在大荆镇新耀门窗有限公司上班。

  10月18日

  居家未外出。

  10月19日

  居家未外出, 后闭环转运至定点医院治疗。

  感染者3:

  10月14日

  19:00 乘坐朋友私家车前往大荆镇东文村十三组吊唁;

  20:00—23:00 到大荆镇高速路口朋友家玩,之后居家未外出。

  10月15日

  白天在湖北饭店上班;

  18:00 步行到邻居家小卖部买烟,后返家。

  10月16日

  10:30乘坐朋友私家车到岳阳县柏祥镇桑园村吊唁,次日0时乘坐私家车返家。

  10月17日

  10:15—12:00 与之前公布无症状感染者刘某某等人自驾车到大荆镇古仑片原朱砂村小庙、汨罗市人民医院看望病人;

  12:00 自驾车到朋友家午餐;

  14:00 到大荆镇高速路口朋友家玩;

  15:00 到大荆镇核酸采样点进行采样,之后居家未外出。

  10月18日

  居家未外出。

  10月19日

  居家未外出, 后闭环转运至定点医院治疗。

  感染者4:

  10月15日

  在自家理发店工作,未外出。

  10月16日

  在自家理发店工作,未外出。

  10月17日

  上午在自家理发店工作,未外出;

  15:53 到大荆街菜鸟驿站拿包裹;

  16:02 到大荆街超市购物,后到菜店买菜;

  20:00 到同学家串门,后到社区核酸采样点采样。

  10月18日

  居家未外出。

  10月19日

  居家未外出, 后闭环转运至定点医院治疗。

  感染者5:

  10月15日

  上午居家未外出;

  13:30—15:00 到大荆街朋友家玩,之后返家未外出;

  18:30到建湘超市买烟;

  19:00到大荆街朋友家玩,之后返家未外出。

  10月16日

  上午居家未外出;

  12:00—22:00 骑摩托车到大荆镇高速出口对面朋友家玩。

  10月17日上午居家未外出;

  12:30 到大荆街朋友家玩;

  16:30 到大荆街核酸采样点核酸采样,之后回家未外出。

  10月18日

  居家未外出。

  10月19日

  居家未外出, 后闭环转运至定点医院治疗。

  如与上述感染者活动轨迹有交集,请务必第一时间主动向当地疫情防控机构报告,配合做好隔离医学观察或健康监测、核酸检测等健康管理工作。

  当前,疫情形势严峻复杂,“外防输入、内防反弹”压力持续增大,请广大市民及来(返)汨罗市人员增强防范意识,严格落实“健康第一责任人”要求,主动履行防疫义务。

  1.落实入汨罗市防疫要求。外省入汨罗市人员应严格落实“提前报备、入汨即检、3天2检”防疫要求,持48小时核酸阴性证明来汨罗市,在第一入汨罗市点进行落地核酸检测。来汨罗市3天内完成2次核酸检测(每次间隔24小时以上),在第二次检测结果出来之前不参加聚集性活动、非必要不进入人员密集的公共场所,避免乘坐公共交通工具。

  2.主动做好个人防护。日常工作生活中,戴好口罩、勤洗手、多通风、勤消毒、少聚集、保持社交距离、主动接种疫苗。

  3.履行疫情防控责任。广大市民朋友要履行法律义务,进入各类公共场所主动配合开展扫场所码、测体温、戴口罩、核酸阴性证明查验等防疫措施;各级各类聚集性场所及公共场所,要严格履行主体责任,督促进入场所人员落实常态化防疫措施。
                                                                                                          汨罗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
                                                                                                                        2022年10月20日


关于10月20日娄底双峰县在隔离管控人员中发现1例新冠病毒无症状感染者情况通报

  2022年10月20日,双峰县在隔离管控人员中发现1例新冠病毒无症状感染者,现已闭环转运至定点医院救治。

  吴某某,男,33岁,梓门桥镇茶亭村人,货车司机,为10月19日22时外地通报的次密接者,10月14日至18日共进行7次核酸检测,检测结果均为阴性。接外地通报后,吴某某被闭环转运至集中隔离点隔离管控,20日6:35初筛阳性,经市疾控中心复核后,专家诊断为新冠病毒无症状感染者。

  其主要行程轨迹如下:

  10月16日

  12:00在怀化鹤城区金阳包装公司停留20余分钟,赶往鹤城区水果市场;

  14:57往新化县鑫泰农贸市场;

  18:57卸货后,20:00左右在路边摊吃饭;

  21:33在新化高速口做核酸检测后,在路边车里睡觉。

  10月17日

  7:00出发,9:00到新化县曹家镇厂坪村装货,装货后前往新化县水江中学边上卸货;

  11:53在涟源北高速路口做核酸检测;

  14:00到达娄星区煤矿机械有限公司食堂吃饭;

  15:00装货后前往双峰,17:00到达,停玉盘小区农贸市场同茗红茶门口卸货后,换开未上牌的新货车前往湘润天下对面的二手车行。约20分钟左右离开,到玉盘小区西门十字路口下车,换车返回梓门桥镇茶亭村家中;

  19:19在印塘乡枫峰商店购物;

  20:00打车(车牌号:贵CY160F)到邵东廉桥镇国锦商贸城取车返回家中;

  10月18日

  4:00前往岳阳平江县长冲路与天悦达到交叉和东侧天天美食城卸货,在平江县高速出口核酸检测;

  10:30到浏阳高速路口,由公司老板娘开车接到工厂装货,未下车;

  11:00前往涟源市斗笠山中间屋卸货后,回娄星区煤矿机械有限公司;

  14:32在长芷高速杉山出口健康服务站核酸检测;

  16:00卸货后返回双峰玉盘小区农贸市场门口,在车上睡觉至23时左右在附近买水。

  10月19日

  5:00返回梓门桥镇茶亭村家中;

  15:00左右开车前往村卫生室,经村卫生室医生劝导前往梓门桥镇中心卫生院做核酸检测后,返回家中直到隔离点隔离。

  目前正在有序开展流调溯源、隔离管控、核酸检测、医疗救治、村(社区)防控等处置工作。

  如与上述感染者活动轨迹有交集,请务必第一时间主动向当地疫情防控机构报告,配合做好隔离医学观察或健康监测、核酸检测等健康管理工作。

  当前,疫情形势严峻复杂,“外防输入、内防反弹”的压力持续增大。请广大市民及来(返)双人员增强防范意识,严格落实“健康第一责任人”要求,主动履行防疫义务。

  请广大市民密切关注官方权威发布信息,做到不造谣、不信谣、不传谣,严格落实个人防护措施和疫情防控命令,确保个人平安健康。
                                                                                                   双峰县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应急指挥部
                                                                                                                 2022年10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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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2-10-21 12:54:47 | 显示全部楼层

长沙浏阳和邵阳10月20日新增新冠肺炎本土感染情况

关于10月20日浏阳市在密切接触者筛查中发现2例新冠病毒肺炎无症状感染者活动轨迹详情通报

感染者1:陈某某,女,32岁,住洞阳镇湘台路1号,为10月17日报告无症状感染者王某某的密切接触者,10月20日诊断为无症状感染者。目前该感染者已闭环转运至定点医院。

感染者2:马某某,男,21岁,住洞阳镇湘台路1号,为洞阳镇湘台路1号涉疫场所密切接触者,10月20日诊断为无症状感染者。目前该感染者已闭环转运至定点医院。

根据初步流调,感染者主要活动轨迹如下:

感染者1:

10月15日—17日  在洞阳镇湘台路1号活动

10月17日  闭环转运隔离

感染者2:

10月12日—15日 在洞阳镇湘台路1号活动

10月15日    闭环转运隔离

现正在全面排查上述感染者的活动轨迹、人员接触情况,已追踪到的风险人员均已管控和采样,检测结果待出,其他风险人员正在排查中。

如与上述感染者活动轨迹有交集,请务必第一时间主动向当地疫情防控机构报告,配合做好隔离医学观察或健康监测、核酸检测等健康管理工作。

当前,疫情形势严峻复杂,“外防输入、内防反弹”的压力持续增大。请广大市民及来(返)浏人员增强防范意识,严格落实“健康第一责任人”要求,主动履行防疫义务。

1.严格执行入浏防疫要求。外省入浏人员应严格落实“提前报备、入浏即检、3天2检”防疫要求,持48小时核酸阴性证明来浏,在第一入浏点进行落地核酸检测,来浏第3天再次核酸检测,在第3天核酸结果出来前不得参加聚集性活动,不得前往人群聚集场所,不得乘坐公共交通工具。有新疆、西藏、宁夏、青海等地旅居史货运司乘人员来浏,必须遵守“提前报备、全程闭环、严密防护”防疫要求,落实从入浏点到卸货点的全程闭环,不得在浏滞留;短时间不离浏的,须主动接受防疫管理。

2.主动做好个人防护。日常工作生活中,要戴好医用一次性口罩、勤洗手、多通风、勤消毒、少聚集、保持社交距离、主动接种疫苗、进入公共场所扫“湖南场所码”。

3.倡导广大市民减少跨市出行,原则上不出省,不前往有中高风险地区或本土疫情社区传播的地市。

4.广大市民朋友要履行法律义务,进入各类公共场所主动配合开展扫码、测温、戴口罩、核酸阴性证明查验等防疫措施;各级各类聚集性场所及公共场所,要严格履行主体责任,督促进入场所人员落实常态化防疫措施。
                                                                                               浏阳市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防控指挥部办公室
                                                                                                                     2022年10月20日


关于邵阳县10月20日新增3例确诊病例和20例无症状感染者的情况通报

10月20日,邵阳县新增23例阳性人员。其中,3例诊断为新冠肺炎确诊病例(轻型),20例诊断为新冠肺炎无症状感染者。

01、确诊病例如下

病例1:马某某,女,居住在邵阳县塘渡口镇沙坪社区;病例2:唐某某,女,居住在邵阳县塘渡口镇霞塘云片;病例3:龙某某,男,居住在邵阳县黄荆乡青山村9组。10月19日核酸检测阳性,均诊断为确诊病例(轻型)。

02、无症状感染者如下

感染1:黎某某,女 ;感染者2:彭某某,女;感染者3:吴某某,女 ;感染者4:刘某某,男;感染者5:吕某某,女 ;感染者6:杨某,女 ;感染者7:李某某,女 ;感染者8:邓某,女;感染者9:唐某某,男。均居住在邵阳县塘渡口镇沙坪社区,10月20日核酸检测阳性,诊断为新冠肺炎无症状感染者。

感染者10:彭某,女;感染者11:刘某,男。均居住在邵阳县塘渡口镇石湾社区,10月20日核酸检测阳性,诊断为新冠肺炎无症状感染者。

感染者12:谢某某,男;感染者13:刘某某,男。均居住在邵阳县塘渡口镇双合社区,10月20日核酸检测阳性,诊断为新冠肺炎无症状感染者。

感染者14:杨某某,女;感染者15:方某某,女。均居住在邵阳县塘渡口镇峡山社区,10月20日核酸检测阳性,诊断为新冠肺炎无症状感染者。

感染者16:马某某,女。居住在邵阳县塘渡口镇大岭社区,10月20日核酸检测阳性,诊断为新冠肺炎无症状感染者。

感染者17:吴某某,女。居住在邵阳县塘渡口镇桂竹山社区,10月20日核酸检测阳性,诊断为新冠肺炎无症状感染者。

感染者18:刘某,男。居住在邵阳县塘渡口镇霞塘云片,10月20日核酸检测阳性,诊断为新冠肺炎无症状感染者。

感染者19:刘某某,女,居住在小溪市镇河沿村14组,10月20日核酸检测阳性,诊断为新冠肺炎无症状感染者。

感染者20:刘某某,男。居住在邵阳市北塔区状元街道江岸景苑4栋,10月20日核酸检测阳性,诊断为新冠肺炎无症状感染者。

上述人员已全部闭环转运至定点医院。目前,正在有序开展流调溯源、隔离管控、核酸检测、医疗诊治等处置工作。

03、主要活动轨迹,经初步流调,上述人员近日主要活动轨迹为

塘渡口镇沙坪社区(原县第一中学家属楼,农贸市场,县老人民医院岔路口隆兴厨具店3楼 ,沙坪社区门口青菜摊位,鹏泰超市);

塘渡口镇石湾社区(兴隆街老石油公司家属区1栋2楼,果品公司宿舍,新扬明眼镜店,县教育局采样点,县第十一中学,中环国际广场街面,步步高超市,屠宰场家属区);

塘渡口镇峡山社区(东方明珠小区11栋,大木山菜市场旁边2栋,第五完小旁,香格里拉夜宵店,红石医院大木山门诊,县林业局);

塘渡口镇双合社区(宝峰街道,思源学校);

塘渡口镇大岭社区(环山路27号1栋,农贸市场,一完小,老税务局家属房,县农业发展银行,老百姓大药房);

塘渡口镇大岭社区(老石油公司家属区1栋);

塘渡口镇桂竹山社区(桂竹山社区粮站附近);

塘渡口镇霞塘云片区(下塘云村,真如安村11组);

塘渡口镇岐山村(村委会办公楼);

黄荆乡(青山村9组,青山村卫生室);

小溪市乡(河沿村刘华城家,桥头村新牧农牧有限公司工地,岩门村美丽庭院建设工地);

白仓镇(华富饭店);

乘坐车辆(湘E67180,湘MTB800,湘EC119F,湘E056WX,湘EX7645,湘EDH091)。

请广大市民积极履行个人防控责任,做好戴口罩、勤洗手、多通风、保持2米线等防护措施,主动配合落实各项疫情防控措施。
                                                                                           邵阳县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办公室
                                                                                                         2022年10月20日



此前报道:
关于邵阳县10月19日新增2例确诊病例和25例无症状感染者的情况通报

10月19日,邵阳县新增27例阳性人员。其中,2例诊断为新冠肺炎确诊病例(轻型),25例诊断为新冠肺炎无症状感染者。

01、确诊病例如下

病例1:陈某某,女;病例2:戴某某,女;均居住在邵阳县塘渡口镇石湾社区,10月19日核酸检测阳性,诊断为确诊病例(轻型)。

02、无症状感染者如下

感染者1:邓某某,男 ;感染者2:易某某,女;感染者3:谢某某,女;感染者4:吕某某,女;感染者5:唐某某,女;感染者6:罗某某,女;感染者7:王某某,女;感染者8:张某某,女;感染者9:杨某,男;感染者10:姜某某,女;感染者11:蔡某,女;感染者12:简某某,女,均居住在邵阳县塘渡口镇沙坪社区,10月19日核酸检测阳性,诊断为新冠肺炎无症状感染者。

感染者13:田某某,男;感染者14:刘某某1,女;感染者15:刘某某2,女;感染者16:伍某某,女,均居住在邵阳县塘渡口镇石湾社区,10月19日核酸检测阳性,诊断为新冠肺炎无症状感染者。

感染者17:龙某某,男,居住在邵阳县塘渡口镇双合社区,10月19日核酸检测阳性,诊断为新冠肺炎无症状感染者。

感染者18:陈某某,女;感染者19:吴某某,男;感染者20:吕某某,女;感染者21:周某,女,均居住在邵阳县塘渡口镇峡山社区,10月19日核酸检测阳性,诊断为新冠肺炎无症状感染者。


感染者22:尹某某,女,居住在邵阳县塘渡口镇红石社区,10月19日核酸检测阳性,诊断为新冠肺炎无症状感染者。

感染者23:肖某某,女,居住在邵阳县塘渡口镇梅子院,10月19日核酸检测阳性,诊断为新冠肺炎无症状感染者。

感染者24:蒋某某,女,居住在邵阳县塘渡口镇向阳村6组,10月19日核酸检测阳性,诊断为新冠肺炎无症状感染者。

感染者25:黄某某,女,居住在邵阳县黄荆乡青山村27组(原白马片7组),10月19日核酸检测阳性,诊断为新冠肺炎无症状感染者。

上述人员已全部闭环转运至定点医院。目前,正在有序开展流调溯源、隔离管控、核酸检测、医疗诊治等处置工作。

03、主要活动轨迹

经初步流调,上述人员近日主要活动轨迹为:

沙坪社区(沿河街,农市路,沿河路,新民路,原邵阳县第一中学家属楼,农贸市场)。

石湾社区(邵新街民政服务大楼,邵新街22号,供销大厦家属楼,滨江大厦附近,老交通局,台北大厦)。

峡山社区:芙夷警苑、大木山农贸市场、夫夷新城6栋、13栋。

凤凰社区(凤凰街、杨栗坳路)。

双合社区(宝峰街)。

桂竹山社区(塘万宝108号)。

红石社区(天使宝贝幼儿园)

楠木村(楠木林场小区)。

梅子院村(梅子院)。

向阳村(2组、6组)

黄荆乡(青山村27组)

请广大市民积极履行个人防控责任,做好戴口罩、勤洗手、多通风、保持2米线等防护措施,主动配合落实各项疫情防控措施。
                                                                                         邵阳县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办公室
                                                                                                           2022年10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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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10月21日新增新冠肺炎本土确诊9例和无症者38例详情发布

湖南10月21日新增新冠肺炎本土确诊9例和无症状感染者38例详情

  据湖南卫健委,10月21日0--24时,湖南省报告新增确诊病例9例,其中境外输入病例0例,本土病例9例(邵阳市5例,怀化市3例,长沙市1例),含无症状感染者转确诊病例1例(长沙市1例)。
  2022年10月21日0--24时,湖南省报告新增无症状感染者38例,其中境外输入0例,本土38例(邵阳市20例,岳阳市9例,怀化市6例,长沙市2例,娄底市1例)。当日转确诊病例1例,当日解除隔离4例,尚在医学观察298例(境外输入1例)。
  2022年1月1日0时至2022年10月21日24时,湖南省累计报告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确诊病例350例(境外输入63例),住院治疗74例,出院276例(境外输入63例),现有重症0例,死亡0例。


10月21日通报浏阳市在集中隔离管控人员中发现2例新冠病毒肺炎无症状感染者

       感染者1:陈某某,女,33岁,住洞阳镇湘台路1号F4栋,为洞阳镇湘台路1号涉疫场所密切接触者,10月21日诊断为无症状感染者。目前该感染者已闭环转运至定点医院。

  感染者2:何某某,女,41岁,住洞阳镇湘台路1号F4栋,为洞阳镇湘台路1号涉疫场所密切接触者,10月21日诊断为无症状感染者。目前该感染者已闭环转运至定点医院 。

  根据初步流调,感染者主要活动轨迹如下:

  感染者1:

  10月14日—18日 在洞阳镇湘台路1号活动

  10月19日 闭环转运隔离

  感染者2:

  10月14日—18日 在洞阳镇湘台路1号活动

  10月19日 闭环转运隔离

  现正在全面排查上述感染者的活动轨迹、人员接触情况,已追踪到的风险人员均已管控和采样,检测结果待出,其他风险人员正在排查中。

  如与上述感染者活动轨迹有交集,请务必第一时间主动向当地疫情防控机构报告,配合做好隔离医学观察或健康监测、核酸检测等健康管理工作。

  当前,疫情形势严峻复杂,“外防输入、内防反弹”的压力持续增大。请广大市民及来(返)浏人员增强防范意识,严格落实“健康第一责任人”要求,主动履行防疫义务。

  1.严格执行入浏防疫要求。外省入浏人员应严格落实“提前报备、入浏即检、3天2检”防疫要求,持48小时核酸阴性证明来浏,在第一入浏点进行落地核酸检测,来浏第3天再次核酸检测,在第3天核酸结果出来前不得参加聚集性活动,不得前往人群聚集场所,不得乘坐公共交通工具。

  2.主动做好个人防护。日常工作生活中,要戴好医用一次性口罩、勤洗手、多通风、勤消毒、少聚集、保持社交距离、主动接种疫苗、进入公共场所扫“湖南场所码”。

  3.倡导广大市民减少跨市出行,原则上不出省,不前往有中高风险地区或本土疫情社区传播的地市。

  4.广大市民朋友要履行法律义务,进入各类公共场所主动配合开展扫码、测温、戴口罩、核酸阴性证明查验等防疫措施;各级各类聚集性场所及公共场所,要严格履行主体责任,督促进入场所人员落实常态化防疫措施。


关于10月21日怀化市鹤城区新增新冠肺炎本土3例确诊病例和6例无症状感染者活动轨迹公布

  10月21日,鹤城区新增3例新冠肺炎确诊病例和6例无症状感染者,目前均已闭环转运至定点医院。

  确诊病例1:易某某,男,75岁,现住鹤城区水木天成附近星期天宾馆楼上住房,10月20日核酸检测为阳性,诊断为新冠肺炎确诊病例(普通型)。主要活动轨迹:

  10月16日

  4:00-8:00 至红星南路阳光苗苗商店门口卖菜;

  8:00-14:00 至红星南路工商银行门口卖菜,后回家未外出。


  10月17日

  3:00 至佳惠农产品市场批发蔬菜;

  5:00-8:00 至红星南路阳光苗苗商店门口卖菜;

  8:00-14:00 至红星南路工商银行门口卖菜;

  14:30 至红星街道第一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核酸采样(结果为阴性),后至佳惠农产品市场批发蔬菜;

  15:45 至红星南路工商银行门口卖菜;

  17:00 回家后未外出。


  10月18日

  7:00-7:40 至火车南站菜市场,后步行回家;

  15:00 至红星南路红星社区服务中心,随后步行至红星中路南雅医院核酸采样(结果为阴性);

  16:00 完成采样,回家后未外出。


  10月19日

  8:30-9:00 至火车南站菜市场,后步行回家;

  9:40 至红星中路南雅医院核酸采样;

  10:05 采样后,步行回家未外出;

  16:00 闭环转运至集中隔离点。


  确诊病例2:杨某某,女,35岁,现住鹤城区城南街道汽车南站118酒店后面,10月20日核酸检测为阳性,诊断为新冠肺炎确诊病例(轻型)。主要活动轨迹:

  10月16日

  10:30 从舞水龙城步行至河西建材市场,途经舞水三桥、碧桂园;

  12:35 至河西佳慧百货(德天店)购物;

  12:52 至河西建材市场家福门窗店;

  13:10 至河西好太太板材旁德高防水店;

  14:22 至家祥南杂店(建材市场旁);

  17:10 德天店旁十字路口打的至诚信御园,在虾一跳旁电信营业厅取快递,之后打的至其妹家,未再外出。


  10月17日

  9:52 至鹤城区南环路南丰苑1栋“惠购超市”购物;

  10:23 至红星街道第一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核酸采样(结果为阴性);

  10:50 步行到达诚信御园家中;

  12:17 至农超市场购物,后经农超市场对面,走太平溪往鹤州印象方向,步行回家后未外出。


  10月18日-19日

  居家未外出。


  10月20日

  转入定点医院。


  确诊病例3:杨某某,女,57岁,现住鹤城区水岸蓝城,10月20日核酸检测为阳性,诊断为新冠肺炎确诊病例(轻型)。主要活动轨迹:

  10月17日

  9:23 至汇丰家乐广场世纪华联超市(红星南路)购物;

  11:10 至清香羊肉粉馆吃粉后回家;

  17:49 至红星中路南雅医院核酸采样(结果为阴性),后回家未外出。


  10月18日

  11:02 至红星中路南雅医院核酸采样(结果为阴性);

  11:12 至金泰肉类食品有限公司办公大楼内做卫生;

  12:33 至汇丰家乐广场世纪华联超市(红星南路)购物,后回家未外出。


  10月19日

  11:27 至红星中路南雅医院核酸采样(结果为阴性);

  11:31 至金泰肉类食品有限公司办公大楼内做卫生;

  12:04 至汇丰家乐广场世纪华联超市(红星南路)购物,后回家未外出。

      10月20日
  6:08 至金泰肉类食品有限公司办公大楼内做卫生;

  7:50 至怀南宾馆巷子买菜;

  9:30 至华夏湖天福楼18楼做卫生;

  11:50 坐摩托车至红星中路南雅医院核酸采样后回家。


  感染者1:周某某,女,57岁,现住鹤城区锦绣南城,10月20日核酸检测为阳性,诊断为新冠肺炎无症状感染者。主要活动轨迹:

  10月16日

  8:15 至城南金泰石油加油站附近买菜;

  9:20 回家后未外出;

  12:00 带孙女下楼到小区内玩耍;

  13:00-16:00 至锦绣南城B栋一楼铁门旁牌馆看别人打牌;

  17:00 带孙女回家后未外出。


  10月17日

  11:30 同家人至万达广场核酸采样(结果为阴性);

  12:40 带孙女在小区内玩耍;

  17:00 回家后未外出。


  10月18日-19日

  居家未外出。


  感染者2:刘某某,男,70岁,现住鹤城区城中街道老街坊,10月20日核酸检测为阳性,诊断为新冠肺炎无症状感染者。主要活动轨迹:

  10月17日

  9:00 闭环转运至集中隔离点。


  感染者3:张某某,男,63岁,现住鹤城区河西街道花背村18组,10月20日核酸检测为阳性,诊断为新冠肺炎无症状感染者。主要活动轨迹:


  10月18日

  11:00 闭环转运至集中隔离点。


  感染者4:李某,女,37岁,现住鹤城区河西街道花背村16组,10月20日核酸检测为阳性,诊断为新冠肺炎无症状感染者。主要活动轨迹:

  10月18日

  3:00闭环转运至集中隔离点。


  感染者5:文某某,男,71岁,现住怀化市市政公司,10月20日核酸检测为阳性,诊断为新冠肺炎无症状感染者。主要活动轨迹:

  10月17日

  8:50-9:00 市政公司大院内散步,后回家未外出;

  12:30 至步步高核酸采样点采样(结果为阴性);

  13:46 步行回家,后未外出。


  10月18日

  8:30 步行至步步高核酸采样点采样(结果为阴性);

  9:06 步行回家,后未外出。


  10月19日

  8:40 步行至华光食府核酸采样点采样(结果为阴性);

  8:54 步行回市政公司大院内散步,约半小时后回家未外出。


  10月20日

  8:50 步行至华光食府核酸采样点采样;

  9:08 步行回市政公司大院内散步,约半小时后回家未外出。


  感染者6:黄某某,女,70岁,现住怀化市市政公司,10月20日核酸检测为阳性,诊断为新冠肺炎无症状感染者。主要活动轨迹:

  10月17日

  7:13 乘坐1路公交车到三完小站台下车,到北京601艾灸馆,后至凯美多羊奶门店理疗;

  9:41 乘坐109路公交车至中心市场佳惠超市购物,随后步行至步行街菜市场、风湿病医院路口,后经人民路、怀化大厦回家;

  14:33 步行至城中街道第二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核酸采样,后步行回家,未再外出。


  10月18日

  10:10 至华光食府院内核酸采样点采样(结果为阴性),后返回家中,未再外出。


  10月19日

  9:46 至华光食府院内核酸采样点采样(结果为阴性),后返家未再外出。


  10月20日

  9:59 至华光食府院内核酸采样点采样,返回家中未再外出。

  请在以上时间段到过相关区域和场所的人员,在做好个人防护的情况下,务必第一时间主动向当地社区(村)、单位及疾控中心报告,配合做好医学隔离观察或健康监测等健康管理工作。如瞒报、谎报、缓报,造成严重后果的,将依法依规追究责任。
                                                                                中共怀化市委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指挥部
                                                                                                    2022年10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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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2-10-22 14:57:55 | 显示全部楼层

邵阳市10月21日新增新冠肺炎本土确诊5例和无症者20例详情

关于10月21日邵阳大祥区发现2例新冠肺炎无症状感染者活动轨迹公布情况通报

     感染者1:曾某某,男,39岁,家住大祥区学院路街道荷园御景小区,10月15日从邵阳县塘渡口自驾抵达大祥区,10月21日核酸检测为阳性,诊断为新冠肺炎无症状感染者。
     感染者2:刘某,男,39岁,家住大祥区遥临巷富顺大厦,10月15日从邵阳县塘渡口自驾抵达大祥区,10月21日核酸检测为阳性,诊断为新冠肺炎无症状感染者。
     目前,我区已严格按照国家、省、市疫情防控要求,落实关联人员的全面排查管控等各项防控措施和场所消毒工作。
     经初步流调,曾某某主要活动轨迹如下:
     10月15日:20:24自驾车从邵阳县返回大祥区荷园御景小区家中。
     10月16日:11:26从家中出发到华夏星园对面果大叔水果店、红星社区农贸市场小李土鸡土鸭专卖店购物后返回家中;14:56在圣地亚哥小区门口做短时间停留;15:10-15:50开车在新城大道练车;15:50-17:17自驾车至宝电馨城,步行到脑科医院核酸检测,后驾车返回家中未外出。
     10月17日:08:50-11:20自驾车至邵州路星期六家具店附近,步行至采样点采样,后自驾车返回家中未外出;20:20转运至集中隔离点。     经初步流调,刘某主要活动轨迹如下:
     10月15日:19:00从邵阳县自驾车返回邵阳家中;20:20—23:20在大祥区遥临巷超市购物、李某某家玩,后返回家中未再外出。
     10月16日:08:46左右下楼,步行到邵阳市中心医院核酸检测,后步行回家;10:24—14:36在夜古兰酒庄;21:57—01:09在南站头牌烧烤店吃夜宵。
     10月17日:10:00出门,在江北九江社区洗车,后自驾车回家;15:36—15:49在红旗路回民粉店吃粉,后开车回家未再外出。
     10月18日:09:50出门步行到大祥坪体育馆核酸检测,后步行回家未再外出。
     10月19日:03:00转运至集中隔离点。
     如与上述感染者活动轨迹有交集,请务必第一时间主动向当地村(社区)或大祥区疾控中心(0739—5501108)报告,配合做好隔离医学观察或健康监测、核酸检测等健康管理工作。
     当前,疫情形势严峻复杂,“外防输入、内防反弹”的压力持续增大。请广大市民及来(返)大祥区人员增强防范意识,严格落实“健康第一责任人”要求,主动履行防疫义务。
     1.严格落实个人防护要求。出入公共场所规范佩戴口罩、勤洗手、多通风、勤消毒、少聚集、保持社交距离、主动接种疫苗、进入公共场所扫描“湖南场所码”。
     2.倡导广大居民减少跨市出行,原则上不出省,不前往有中高风险地区或本土疫情社区传播的地市。
     3.所有来(返)大祥区人员须通过登录湖南居民健康卡中的“入湘报备”微信小程序,进行“入(返)湘人员报备登记”;同时,提前1天向目的地村(社区)、单位、宾馆酒店报备,并持有24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有涉疫风险的人员要立即向村(社区)、住宿宾馆和单位报告,配合落实相关防控措施。宾馆酒店对于未报备或未落实“落地即检”的人员不得办理入住手续。
     4.各级各类聚集性场所及公共场所,要严格落实常态化疫情防控要求,引导督促广大居民做好扫场所码、戴口罩、测体温等防疫措施。
                                                                                            大祥区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办公室
                                                                                                       2022年10月21日


关于邵阳县10月21日新增5例确诊病例和15例无症状感染者情况通报


10月21日,邵阳县新增20例阳性人员。其中,5例诊断为新冠肺炎确诊病例(轻型),15例诊断为新冠肺炎无症状感染者。

01、确诊病例如下

病例1:李某某,女;病例2:唐某某,男;病例3:王某某,男,居住在邵阳县塘渡口镇沙坪社区,均为集中管控人员,10月21日核酸检测阳性,诊断为确诊病例(轻型);病例4:唐某某,女,居住在邵阳县塘田镇双洲村,10月21日核酸检测阳性,诊断为确诊病例(轻型);病例5:张某某,男,居住在邵阳县塘渡口镇蔡山团村,10月21日核酸检测阳性,均诊断为确诊病例(轻型)。

02、无症状感染者如下

感染者1:唐某,女;感染者2:王某,女 ,均为集中管控人员,居住在邵阳县塘渡口镇沙坪社区,10月21日核酸检测阳性,诊断为新冠肺炎无症状感染者;

感染者3:夏某某,女,感染者4:向某,女,均居住在邵阳县塘渡口镇沙坪社区,10月21日核酸检测阳性,诊断为新冠肺炎无症状感染者。

感染者5:王某某,女;感染者6:王某,男,均为集中管控人员,居住在邵阳县塘渡口镇石湾社区,10月21日核酸检测阳性,诊断为新冠肺炎无症状感染者。

感染者7:唐某某,女;感染者8:唐某,男,均为集中管控人员,居住在邵阳县塘渡口镇峡山社区,10月21日核酸检测阳性,诊断为新冠肺炎无症状感染者。

感染者9:易某某,女,居住在邵阳县塘渡口镇峡山社区,10月21日核酸检测阳性,诊断为新冠肺炎无症状感染者。

感染者10:唐某某,男,为集中管控人员,居住在邵阳县塘渡口镇大岭社区,10月21日核酸检测阳性,诊断为新冠肺炎无症状感染者。

感染者11:肖某某,女,为集中管控人员,居住在邵阳县塘渡口镇桂竹山社区,10月21日核酸检测阳性,诊断为新冠肺炎无症状感染者。

感染者12:刘某某,女,为集中管控人员,居住在邵阳县塘渡口镇凤凰社区,10月21日核酸检测阳性,诊断为新冠肺炎无症状感染者。

感染者13:张某某,女,居住在邵阳县塘渡口镇红石社区,10月21日核酸检测阳性,诊断为新冠肺炎无症状感染者。

感染者14:银某某,男,为集中管控人员,居住在邵阳县塘渡口镇后田村,10月21日核酸检测阳性,诊断为新冠肺炎无症状感染者。

感染者15:汪某某,女,居住在邵阳县黄荆乡青山村,10月21日核酸检测阳性,诊断为新冠肺炎无症状感染者。上述人员已全部闭环转运至定点医院。目前,正在有序开展流调溯源、隔离管控、核酸检测、医疗诊治等处置工作。

03、主要活动轨迹

经初步流调,上述人员近日主要活动轨迹为:

塘渡口镇沙坪社区(肖家组32组,农贸市场,唐桂花诊所,镇建筑公司宿舍,夷江豪庭,鹏泰商场,多多益善童装店,老一中,皮防站,凤凰城,平达物流);

塘渡口镇石湾社区(人民金行,县第十一中学,二市场附近,供销大夏隔壁邵阳呆萌科技,石湾社区屠宰场2区);

塘渡口镇峡山社区(汽车东站,金鑫花园1栋,渣滩小区1栋,石齐中学);

塘渡口镇双合社区(陡水洞、县气象局);

塘渡口镇大岭社区(卫生室隔壁菜市场四楼,老石油公司家属区1栋);

塘渡口镇桂竹山社区(工具厂路口老百姓超市旁边,河西街陈亮批发部旁棉纱店);

塘渡口镇凤凰社区(县商业局家属楼7栋);

塘渡口镇红石社区(玉田中学,江边廉租房);

塘渡口镇霞塘云片(卫生院,蔡山团村渣滩湾12组);

塘田市镇(双洲村5组);

白仓镇(水津村——塘渡口镇中巴车湘EC4365);

黄荆乡(白马村6组)

乘坐车辆(湘E99XX9)请广大市民积极履行个人防控责任,做好戴口罩、勤洗手、多通风、保持2米线等防护措施,主动配合落实各项疫情防控措施。
                                                                                        邵阳县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办公室
                                                                                                  2022年10月21日



此前报道:
关于新增划定新冠肺炎疫情风险区域的通告

为快速有效阻断疫情扩散风险,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按照国务院联防联控机制以及省、市、县疫情防控工作要求,经专家组综合研判,现将新增划定的风险区域通告如下。

自10月20日零时起,新增划定以下风险区域:

一、新增高风险区域

(一)塘渡口镇

1.霞塘云村26组,双河村1组,霞塘云卫生院,塘坪村12组,蔡山团村双河片,蔡山团村朝阳片区8、9、12、13组,真如庵村11组,黄塘村大竹组,梅子院村李园里片;

2.石子江村2组46号,桂竹山社区英子理发店至无限极工作室,桂竹山社区原氮肥厂旁加油站后住宅楼,桂竹山社区河西街欧派门业店、爆护渔具店两栋,桂竹山社区河西街10号1、2单位,桂竹山社区桂西路5号,桂竹山社区桂东路61号,石虎村5组24号,桂竹山社区万保村4组11号,双合社区白虎街老卫校后门旁第四号门,双合社区梨山巷D区9栋,原种场芙蓉学府工地生活区;

3.大木山社区建材城20栋2单元。

(二)黄荆乡

青山村九组、青山村白马片六组

(三)小溪市乡

河沿村磨举岭、子背冲、哑吧塘、背里沙

(四)下花桥镇

岩门村台上组

(五)九公桥镇

黎什村七组

(六)白仓镇

千秋村毛沙片5组

(七)河伯乡

源头村 12组22号

高风险区域实行“区域封闭、足不出户、上门服务”管控措施,区域内全员按规定进行核酸检测。

二、新增中风险区域

(一)塘渡口镇

1.向阳村、楠木村、霞塘云村、塘坪村、蔡山团村、真如庵村、黄塘村、梅子院村,除高风险区以外的其他区域;

2.石子江村1、2、3组,桂竹山社区工具总厂、原氮肥厂、河西街、桂西路、桂东路粮站、老房产局家属院子、万宝村3、4、7组;

3.石虎村5组。

(二)白仓镇

1.白仓镇观竹村、水津村;

2.白仓镇千秋村毛沙片。

(三)黄荆乡

青山村除高风险区以外的其他区域;

(四)小溪市乡

河沿村9组、10组、21组、拖洲片。

(五)河伯乡

源头村12组。

中风险区域实行“区域管控、足不出区、错峰取物”管控措施,区域内全员按规定进行核酸检测。在严格落实个人防护措施的前提下,每天每户可安排1人,按照“分时有序、分区限流”方式,至指定区域购买或无接触式领取物品。

三、低风险区域

邵阳县除高、中风险区域外的其他区域。

低风险区域实行“个人防护,避免聚集”,离开本县需持48小时内2次核酸检测(每次间隔24小时)阴性证明和健康码“绿码”出行(医疗急救、抢救除外)。

请广大居民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突发事件应对法》相关规定,履行法定义务,配合、服从工作人员统一安排,密切关注官方权威发布信息,不恐慌、不信谣、不传谣、不造谣。
                                                                                     邵阳县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
                                                                                                  2022年10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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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10月25日新增新冠肺炎本土确诊8例和无症者62例详情发布

湖南10月25日新增本土确诊8例、本土无症状62例


  湖南卫健委网站通报,2022年10月25日0--24时,湖南省报告新增确诊病例8例,其中境外输入病例0例,本土病例8例(怀化市5例,邵阳市2例,衡阳市1例),含无症状感染者转确诊病例1例(衡阳市1例)。
  2022年10月25日0--24时,湖南省报告新增无症状感染者62例,其中境外输入0例,本土62例(邵阳市43例,怀化市18例,长沙市1例)。当日转确诊病例1例,当日解除隔离7例,尚在医学观察534例。
  2022年1月1日0时至2022年10月25日24时,湖南省累计报告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确诊病例386例(境外输入63例),住院治疗98例,出院288例(境外输入63例),现有重症0例,死亡0例。


怀化鹤城区10月25日新增新冠肺炎本土5例确诊病例和18例无症状感染者活动轨迹公布

10月25日,鹤城区新增5例新冠肺炎确诊病例和18例无症状感染者,目前均已闭环转运至定点医院。
确诊病例1:舒某某,男,2月龄,为集中管控人员,住鹤城区红星街道水岸蓝城小区,10月25日诊断为新冠肺炎确诊病例(普通型)。
确诊病例2:蒲某某,女,76岁,为集中管控人员,住鹤城区城南街道杨村,10月25日诊断为新冠肺炎确诊病例(轻型)。
确诊病例3:周某某,男,66岁,住鹤城区盈口乡井坪村,10月25日诊断为新冠肺炎确诊病例(轻型)。
确诊病例4:米某某,女,1岁,住鹤城区盈口乡井坪村,10月25日诊断为新冠肺炎确诊病例(轻型)。
确诊病例5:温某,男,40岁,为集中管控人员,住鹤城区迎丰街道华峰社区东方新城小区,10月25日诊断为新冠肺炎确诊病例(轻型)。
感染者1:黄某某,女,48岁,住鹤城区盈口乡井坪村,10月25日诊断为新冠肺炎无症状感染者。
感染者2:梁某某,女,60岁,住鹤城区城南街道杨村,10月25日诊断为新冠肺炎无症状感染者。
感染者3:杨某某,女,52岁,住鹤城区城南街道杨村,10月25日诊断为新冠肺炎无症状感染者。
感染者4:杨某某,女,59岁,为集中管控人员,住鹤城区城中街道杨家田巷,10月25日诊断为新冠肺炎无症状感染者。
感染者5:李某某,女,76岁,为集中管控人员,住鹤城区城南街道禾塘村,10月25日诊断为新冠肺炎无症状感染者。
感染者6:梁某某,女,76岁,为集中管控人员,住鹤城区盈口乡井坪村,10月25日诊断为新冠肺炎无症状感染者。
感染者7:米某某,女,33岁,为集中管控人员,住鹤城区红星街道飞云居小区,10月25日诊断为新冠肺炎无症状感染者。
感染者8:杨某,女,33岁,为集中管控人员,住鹤城区红星街道飞云居小区,10月25日诊断为新冠肺炎无症状感染者。
感染者9:宁某某,女,31岁,住鹤城区城南街道金磊富域城小区,10月25日诊断为新冠肺炎无症状感染者。
感染者10:涂某某,女,31岁,住鹤城区盈口乡井坪村,10月25日诊断为新冠肺炎无症状感染者。
感染者11:金某,女,39岁,住鹤城区盈口乡井坪村安置区,10月25日诊断为新冠肺炎无症状感染者。
感染者12:蒲某某,男,47岁,为集中管控人员,住鹤城区红星街道云集路云集名苑,10月25日诊断为新冠肺炎无症状感染者。
感染者13:戴某某,女,74岁,住鹤城区城中街道针织厂小区,10月25日诊断为新冠肺炎无症状感染者。
感染者14:黄某,女,15岁,为集中管控人员,住鹤城区盈口乡井坪村,10月25日诊断为新冠肺炎无症状感染者。
感染者15:谢某,女,31岁,住鹤城区红星街道水木天成月香新村,10月25日诊断为新冠肺炎无症状感染者。
感染者16:申某某,女,26岁,为集中管控人员,住鹤城区红星街道水岸蓝城小区,10月25日诊断为新冠肺炎无症状感染者。
感染者17:覃某某,男,7岁,住鹤城区盈口乡井坪村,10月25日诊断为新冠肺炎无症状感染者。
感染者18:杨某某,男,34岁,住鹤城区盈口乡井坪村,10月25日诊断为新冠肺炎无症状感染者。
上述人员主要活动轨迹
经初步流调,上述人员近日主要活动轨迹为:
城中街道:针织厂小区、惠康购物广场、中心市场、佳惠超市(中心市场店)。
城南街道:杨村、禾塘村九组、东南嘉园、金磊富域城、烟草公司、万达广场。
盈口乡:井坪村安置区、锦绣南城小区、佳惠物流园。
迎丰街道:东方新城、中石化加油站。
红星街道:飞云居、云集路云集名苑、新时代广场、黄金新苑、水木天成月香新村、水岸蓝城、老湖天桥菜市场。
请广大市民积极履行个人防控责任,做好“戴口罩、勤洗手、多通风、勤消毒、保持社交距离”等防护,主动配合落实各项疫情防控措施。
                                                                               中共怀化市委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指挥部
                                                                                             2022年10月25日


10月25日通报邵阳县新增新冠肺炎本土2例确诊病例(轻型)和23例无症状感染者

  10月25日,邵阳县新增25例阳性人员,均为集中管控人员。其中,2例诊断为新冠肺炎确诊病例(轻型),23例诊断为新冠肺炎无症状感染者。
  01、确诊病例如下
  病例1:张某某,女,居住在邵阳县小溪市乡白毛塘村;
       病例2:陈某某,男,居住在邵阳县塘渡口镇桂竹山社区,均为集中管控人员,10月25日核酸检测阳性,诊断为确诊病例(轻型)。
  02、无症状感染者如下
  感染者1:唐某某,女 ;感染者2:杨某某,男;感染者3:黄某某,男 ;感染者4:陈某某,女,均居住在邵阳县塘渡口镇沙坪社区,10月25日核酸检测阳性,诊断为新冠肺炎无症状感染者;
  感染者5:刘某某,女 ,居住在邵阳县塘渡口镇大岭社区,10月25日核酸检测阳性,诊断为新冠肺炎无症状感染者;
  感染者6:陈某某,女;感染者7:刘某某1,女;感染者8:刘某某2,女,均居住在邵阳县塘渡口镇桂竹山社区,10月25日核酸检测阳性,诊断为新冠肺炎无症状感染者;
  感染者9:陈某,女;感染者10:唐某某,女;感染者11:刘某某 ,男;感染者12:邓某,女;感染者13:赵某某,女,均居住在邵阳县塘渡口镇峡山社区,10月25日核酸检测阳性,诊断为新冠肺炎无症状感染者;
  感染者14:刘某某,女;感染者15:张某某,男,均居住在邵阳县塘渡口镇双合社区,10月25日核酸检测阳性,诊断为新冠肺炎无症状感染者;
  感染者16:罗某某,女,居住在邵阳县塘渡口镇孟家塘村,10月25日核酸检测阳性,诊断为新冠肺炎无症状感染者;
  感染者17:隆某某,女;居住在邵阳县塘渡口镇石子江村,10月25日核酸检测阳性,诊断为新冠肺炎无症状感染者;
  感染者18:曾某某,女,居住在邵阳县小溪市乡白毛塘村,10月25日核酸检测阳性,诊断为新冠肺炎无症状感染者;
  感染者19:赵某某,男,居住在邵阳县五峰铺镇应时开发区,10月25日核酸检测阳性,诊断为新冠肺炎无症状感染者;
  感染者20:何某某,女,居住在邵阳县河伯乡源头村,10月25日核酸检测阳性,诊断为新冠肺炎无症状感染者;
  感染者21:刘某某,男,居住在邵阳县黄荆乡青山村,10月25日核酸检测阳性,诊断为新冠肺炎无症状感染者;
  感染者22:吴某某,女;感染者23:杨某某,男,均居住在邵阳县白仓镇横冲村,10月25日核酸检测阳性,诊断为新冠肺炎无症状感染者;
  上述人员已全部闭环转运至定点医院。目前,正在有序开展流调溯源、隔离管控、核酸检测、医疗诊治等处置工作。
  03、主要活动轨迹
  经初步流调,上述人员近日主要活动轨迹为:
  塘渡口镇沙坪社区(农贸市场,夷江豪庭,沿河街南路附近,四完小,新苗幼儿园,塘渡口镇第一完小);
  塘渡口镇石湾社区(商品大世界城秀服装店,三精汤包,康记早餐店,塘渡口镇中学);
  塘渡口镇峡山社区(昭阳农商银行旁服装城1栋,大木山98号,福都酒店附近,中宏步行街7栋,利达大厦9楼,居然之家附近,居然之家森歌集成灶专卖店);
  塘渡口镇大岭社区(大岭小学附近);
  塘渡口镇桂竹山社区(桂竹山社区大煤厂,金色摇篮幼儿园,德望中学);
  塘渡口镇双合社区(新华书店家属,梨山巷D区9栋,下马巷20栋6楼);
  塘渡口镇(雷公坝村,石子江村);
  五峰铺镇(青云中学,应时开发区,哈哈超市旁菜市场);
  塘田市镇(塘田市菜市场,镇政府大院,中山村村部,河边村村部,对河村村部,镇食品站附近,芙蓉居委会肖冬云家);
  白仓镇(横冲村9组);
  岩口铺(加油站鸡场);
  小溪市乡(白毛塘村13组);
  河伯乡(源头村12组,乡卫生所);
  黄荆乡(青山村白马片6组);
  乘坐车辆(湘E9A359,湘E94217)。
请广大市民积极履行个人防控责任,做好戴口罩、勤洗手、多通风、保持2米线等防护措施,主动配合落实各项疫情防控措施。


10月25日邵阳大祥区新增2例新冠肺炎无症状感染者活动轨迹公布

     感染者1:阮某某,男,51岁,租住于大祥区火车南站街道祭旗坡社区安置地财富路附近民房。10月24日核酸检测初筛为阳性,10月25日复核为阳性,诊断为新冠肺炎无症状感染者。
     感染者2:廖某某,女,59岁,家住大祥区颐和苑小区1栋。10月24日核酸检测初筛为阳性,10月25日复核为阳性,诊断为新冠肺炎无症状感染者。
目前,我区已严格按照国家、省、市疫情防控要求,落实关联人员的全面排查管控等各项防控措施和场所消毒工作。

经初步流调,阮某某主要活动轨迹如下:
10月20日
07:00-11:50乘坐56路到三一重工东门站下车,步行至工地务工;
11:50-12:20工地中餐;
12:20-17:00步行至工地务工;
17:00步行至邵阳扬子公司充电站旁乘坐56路公交车,清水塘站下车后步行回家;
17:00-19:30在家晚餐后外出散步;
21:00 步行回家未外出。
10月21号
10:00-14:40在祭旗坡农商银行核酸检测,在银行附近的朋友任某某家中餐;
14:40-20:00前往罗市镇希夷村黄某某家玩耍、晚餐;
20:00-21:00返回家中;
21:00-23:00至祭旗坡福万家超市前坪散步;
23:00回家后未外出。
10月22号
07:00乘坐56路公交车到三一重工站东门下车;
07:40-11:50在核酸采样点核酸检测,后去工地务工;
11:50-12:30在工地中餐;
12:30-17:20工地务工;
17:20在扬子公司公交车站台乘坐56路公交车到清水塘站下车,步行回家,后未外出。
10月23日
07:00-07:40出门乘坐56路公交车到三一重工站东门下车;
07:40-11:50在核酸采样点核酸检测,后在工地务工;
11:50-12:30在工地中餐;
12:30在邵阳扬子公司充电站旁乘坐56路公交车,清水塘站下车,后步行回家;
12:30-15:00在家中;
15:00闭环转运至集中隔离点。
经初步流调,廖某某主要活动轨迹如下:
10月20日
07:30在颐和苑门口采样点核酸检测,后返回家骑电动车到邵府街菜场买菜;
07:38-07:50到邵府街菜场买菜,后骑电动车回家;
12:00-14:00去证券公司下面河边给丈夫送中餐;
14:00返回后在家未外出。
10月21日
08:12在颐和苑小区门口核酸检测,返回家中,后骑电动车到邵府街买菜;
09:59在邵府街菜场买菜,后骑电动车返回家中;
10:10-12:20在家未外出;
12:20-14:00去河边给丈夫送中餐;
14:00返回家中,未外出。
10月22日
06:40-08:59骑电动车到邵府街菜场买菜,后返回家中;
08:59-12:30在颐和苑小区门口采样点核酸检测,后返回家中;
12:30-13:10骑电动车去河边给丈夫送中餐;
13:10-15:30骑电动车去双清区仁信半岛城儿子家中;
15:30骑电动车返回家中,未外出。
10月23日
08:29-08:39在颐和苑小区门口采样点核酸检测;
08:39-09:00在小区门口门店买菜,后返回家中;
09:00-16:30在家未外出;
16:30骑电动车送人到双清区市政公司家属楼门口,后到证券大厦接丈夫回家;
17:30-23:17在小区物业取快递和大米回家,后未外出;
23:17 闭环转运至集中隔离点。

如与上述感染者活动轨迹有交集,请务必第一时间主动向当地村(社区)或大祥区疾控中心(0739—5501108)报告,配合做好隔离医学观察或健康监测、核酸检测等健康管理工作。
当前,疫情形势严峻复杂,“外防输入、内防反弹”的压力持续增大。请广大市民及来(返)大祥区人员增强防范意识,严格落实“健康第一责任人”要求,主动履行防疫义务。
1.严格落实个人防护要求。出入公共场所规范佩戴口罩、勤洗手、多通风、勤消毒、少聚集、保持社交距离、主动接种疫苗、进入公共场所扫描“湖南场所码”。
2.倡导广大居民减少跨市出行,原则上不出省,不前往有中高风险地区或本土疫情社区传播的地市。
3.所有来(返)大祥区人员须通过登录湖南居民健康卡中的“入湘报备”微信小程序,进行“入(返)湘人员报备登记”;同时,提前1天向目的地村(社区)、单位、宾馆酒店报备,并持有24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有涉疫风险的人员要立即向村(社区)、住宿宾馆和单位报告,配合落实相关防控措施。宾馆酒店对于未报备或未落实“落地即检”的人员不得办理入住手续。
4.各级各类聚集性场所及公共场所,要严格落实常态化疫情防控要求,引导督促广大居民做好扫场所码、戴口罩、测体温等防疫措施。
                                                                                大祥区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办公室
                                                                                                 2022年10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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邵阳邵东市10月26日新增2例新冠肺炎无症状感染者活动轨迹



  感染者1:罗某某,女,60岁,居住在宋家塘街道办事处飞翔国际影城通信城停车坪2栋大门附近,10月26日核酸检测阳性,诊断为新冠肺炎无症状感染者。
  感染者2:唐某某,男,14岁,居住在邵东市宋家塘街道阿尔法电梯大楼,10月26日核酸检测阳性,诊断为新冠肺炎无症状感染者。
  目前,我市正严格按照国家、省、邵阳市疫情防控要求,落实关联人员排查管控等各项防控措施。
  经初步流调,2人主要活动轨迹如下:
  感染者1
  10月18日
  05:52-16:40,在家;
  16:41-21:19,到荷花路与广北路交叉口处摆摊;
  21:20-23:40,到荷田路摆摊;
  23:41-19日凌晨06:09,到百富路与荷田路交叉口摆摊。
  10月19日
  06:11-16:42,在家;
  16:43-21:19,到荷花路与广北路交叉口处摆摊;
  21:19-23:42, 到荷田路摆摊;
  23:42-20日凌晨06:10,到百富路与荷田路交叉口摆摊。
  10月20日
  06:11-16:49,在家;
  16:50-21:09,到荷花路与广北路交叉口处摆摊;
  21:10-23:43,到荷田路摆摊;
  23:43-20日凌晨06:02,到百富路与荷田路交叉口摆摊。
  10月21日
  06:03-16:41,在家;
  16:41-21:11,到荷花路与广北路交叉口处摆摊;
  21:12-23:40,到荷田路摆摊;
  23:41-22日凌晨05:51,到百富路与荷田路交叉口摆摊。
  10月22日
  07:30-08:32,从家中骑三轮车到荷花路工业小区进货,后回家;
  08:33-16:41,在家;
  16:42-21:28,到荷花路与广北路交叉口处摆摊;
  21:29-23:42,到荷田路摆摊;
  23:43-23日凌晨06:19,到百富路与荷田路交叉口摆摊。
  10月23日
  06:23-17:05,在家;
  17:06-21:21,到荷花路与广北路交叉口处摆摊;
  21:22-23:43,到荷田路摆摊;
  23:44-24日凌晨06:03,到百富路与荷田路交叉口摆摊。
  10月24日
  06:05-07:11,在家;
  07:11-07:22,从家中出发到广场社区核酸采样点做核酸,返家后未外出;
  16:20 闭环转运至集中隔离点。
  感染者2
  10月18日
  07:00-17:50,从家中步行到城区三中,在学校中餐;
  17:51,步行返回家中;
  19:11-20:15,到昭阳公园跑步;
  20:16-20:50,步行回家,未外出。
  10月19日
  07:00-17:50,从家中步行到城区三中,在学校中餐;
  17:51,步行返回家中;
  19:30-20:27 到昭阳公园跑步;
  20:28-21:03,步行回家,未外出。
  10月20日
  07:00-17:50,从家中步行到城区三中,在学校中餐;
  17:51,在文体路与新铺路交叉口购物后步行返回家中;
  19:03-20:30 到昭阳公园跑步;
  20:31-21:00,步行回家,未外出。
  10月21日
  07:00-17:50,从家中步行到城区三中,在学校中餐;
  17:51,步行返回家中;
  19:02-19:59,到昭阳公园跑步;
  20:00,步行回家后未外出。
  10月22日
  全天未外出。
  10月23日
  07:00-17:50,从家中步行到城区三中,在学校中餐,在学校做核酸检测;
  17:50-18:20,步行返回家中,未外出。
  10月24日
  09:09-14:09,从家中步行到宋家塘佰骏医院就诊;
  14:10,闭环转运至集中隔离点。
  如与上述感染者活动轨迹有交集,请务必第一时间主动向当地村(社区)或邵东市疾控中心(0739—2721249 )报告,配合做好隔离医学观察或健康监测、核酸检测等健康管理工作。
  当前,疫情形势严峻复杂,“外防输入、内防反弹”的压力持续增大。请广大市民及来(返)邵人员增强防范意识,严格落实“健康第一责任人”要求,严格遵守邵东市城区社会面管控措施,主动履行防疫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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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10月26日新增新冠肺炎本土确诊13例和无症者57例详情发布

湖南10月26日新增新冠肺炎本土确诊病例13例,新增本土无症状感染者57例

  2022年10月26日0--24时,湖南省报告新增确诊病例13例,其中境外输入病例0例,本土病例13例(怀化市7例,邵阳市6例)。
  2022年10月26日0--24时,湖南省报告新增无症状感染者57例,其中境外输入0例,本土57例(邵阳市37例,怀化市20例)。当日转确诊病例0例,当日解除隔离8例,尚在医学观察583例。
  2022年1月1日0时至2022年10月26日24时,湖南省累计报告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确诊病例399例(境外输入63例),住院治疗111例,出院288例(境外输入63例),现有重症0例,死亡0例。


怀化鹤城区10月26日新增新冠肺炎本土确诊7和无症状感染者20例活动轨迹公布

     10月26日,鹤城区新增7例新冠肺炎确诊病例和20例无症状感染者,目前均已闭环转运至定点医院。
     确诊病例1:唐某某,男,8月龄,为集中管控人员,住鹤城区城南街道杨村,10月26日诊断为新冠肺炎确诊病例(普通型)。
     确诊病例2:田某某,女,91岁,为集中管控人员,住鹤城区城中街道蓝天实验学校旁边自建房,10月26日诊断为新冠肺炎确诊病例(轻型)。
     确诊病例3:杨某某,女,86岁,住鹤城区城南街道杨村,10月26日诊断为新冠肺炎确诊病例(轻型)。
     确诊病例4:彭某某,男,55岁,住鹤城区城中街道蓝天实验学校旁边自建房,10月26日诊断为新冠肺炎确诊病例(轻型)。
     确诊病例5:刘某某,女,50岁,住鹤城区城中街道中心市场,10月26日诊断为新冠肺炎确诊病例(轻型)。
     确诊病例6:孙某,女,64岁,住鹤城区迎丰街道东方新城小区,10月26日诊断为新冠肺炎确诊病例(轻型)。
     确诊病例7:罗某某,男,52岁,住鹤城区盈口乡锦绣南城小区,10月26日诊断为新冠肺炎确诊病例(轻型)。
     感染者1:李某某,女,37岁,为集中管控人员,住鹤城区城南街道杨村,10月26日诊断为新冠肺炎无症状感染者。
     感染者2:万某某,男,54岁,为集中管控人员,住鹤城区城中街道中心市场,10月26日诊断为新冠肺炎无症状感染者。
     感染者3:陈某某,女,58岁,住鹤城区盈口乡锦绣南城,10月26日诊断为新冠肺炎无症状感染者。
     感染者4:蒲某某,男,44岁,住鹤城区盈口乡井坪村,10月26日诊断为新冠肺炎无症状感染者。
     感染者5:田某某,男,57岁,住鹤城区盈口乡锦绣南城后面租房,10月26日诊断为新冠肺炎无症状感染者。
     感染者6:唐某某,男,36岁,住鹤城区城南街道杨村,10月26日诊断为新冠肺炎无症状感染者。
     感染者7:包某某,男,71岁,住鹤城区盈口乡井坪村,10月26日诊断为新冠肺炎无症状感染者。
     感染者8:魏某某,男,66岁,住鹤城区城北街道龙泉新苑,10月26日诊断为新冠肺炎无症状感染者。
     感染者9:滕某某,女,11岁,为集中管控人员,住鹤城区盈口乡井坪村,10月26日诊断为新冠肺炎无症状感染者。
     感染者10:杨某某,女,47岁,住鹤城区城中街道杨家田,10月26日诊断为新冠肺炎无症状感染者。
     感染者11:卢某某,女,35岁,住鹤城区城南街道杨村,10月26日诊断为新冠肺炎无症状感染者。
     感染者12:丁某某,女,12岁,住鹤城区城南街道杨村,10月26日诊断为新冠肺炎无症状感染者。
     感染者13:吴某某,女,38岁,住鹤城区红星街道财富公馆小区,10月26日诊断为新冠肺炎无症状感染者。
     感染者14:谢某,男,46岁,住鹤城区盈口乡井坪村,10月26日诊断为新冠肺炎无症状感染者。
     感染者15:米某某,男,53岁,为集中管控人员,住鹤城区盈口乡湖天桥村,10月26日诊断为新冠肺炎无症状感染者。
     感染者16:游某某,女,56岁,为集中管控人员,住鹤城区城南街道金磊富域城小区,10月26日诊断为新冠肺炎无症状感染者。
     感染者17:姚某某,男,47岁,为集中管控人员,住鹤城区红星街道正清路天源小区,10月26日诊断为新冠肺炎无症状感染者。
     感染者18:李某某,女,32岁,住鹤城区城南街道杨村,10月26日诊断为新冠肺炎无症状感染者。
     感染者19:李某某,女,5岁,为集中管控人员,住鹤城区盈口乡井坪村,10月26日诊断为新冠肺炎无症状感染者。
     感染者20:李某某,女,12岁,为集中管控人员,住鹤城区盈口乡井坪村,10月26日诊断为新冠肺炎无症状感染者。
     经初步流调,上述人员近日主要活动轨迹为:
     城中街道:杨家田、东兴社区、中心市场、蓝天实验学校。
     城南街道:杨村、聚福花园小区、金磊富域城小区、水岸蓝城小区、爵世风华小区。
     盈口乡:井坪村安置区、井坪村锦绣南城小区、湖天桥村。
     迎丰街道:东方新城小区、城东市场。
     红星街道:财富公馆小区、正清路天源小区。
     城北街道:育林社区、龙泉新苑小区。
     请广大市民积极履行个人防控责任,做好“戴口罩、勤洗手、多通风、勤消毒、保持社交距离”等防护,主动配合落实各项疫情防控措施。
                                                                                           中共怀化市委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指挥部
                                                                                                             2022年10月26日


10月26日通报邵阳隆回县新增1例新冠肺炎确诊病例和1例新冠肺炎无症状感染者

  感染者 1:李某某,男,16岁,10月26日诊断为新冠肺炎确诊病例(轻型)。

  感染者 2:黄某某,女,16岁,10月26日诊断为新冠肺炎无症状感染者。

  目前,2名感染者已闭环转运至定点医院,我县正在有序开展流调溯源、隔离管控、核酸检测、医疗救治、街道社区防控等处置工作。

  经初步流调,主要活动轨迹如下:

  李某某:

  10月21日

  12:30左右  隆回县中医院对面的怀仁大药房买药。

  10月24日

  18:10左右  前往桃花坪街道松坡街25号亲戚家。

  10月24日

  19:00左右  出入隆回县人民医院急诊科。

  除上述活动外,其他时间均在学校上学(寄宿),未外出。

  黄某某:

  10月20日

  15:00左右 离开学校步行前往大桥路螺鼎记螺蛳粉店吃粉,然后到大桥路蜜雪冰城购买饮料,随后返回学校未外出。

  10月21日至10月25日

  均在学校就读未外出。

  如与上述感染者活动轨迹有交集,请务必第一时间主动向当地村(社区)或隆回县疫情防控指挥部(0739-8111796)或隆回县疾控中心(0739-8232059)报告,配合做好隔离医学观察或健康监测、核酸检测等健康管理工作。

  当前,全县疫情形势复杂,“外防输入、内防反弹”的压力大,县疫情防控指挥部已启动应急机制。请广大居民增强防范意识,按照疫情防控指挥部应急处置要求,严格落实“健康第一责任人”要求,主动履行防疫义务。做到规范佩戴口罩、勤洗手、多通风、勤消毒;错峰有序参加核酸检测,主动配合疫情防控措施落实;加强自身和家人健康监测,时刻关注疫情变化,不信谣、不传谣。




10月26日通报邵阳新宁县新增新冠肺炎本土1例确诊病例

  感染者:蒋某某,女,41岁,10月24日核酸检测初筛为阳性,10月25日复核为阳性,诊断为新冠肺炎确诊病例(轻型),已闭环转运至定点医院。

  经初步流调,感染者蒋某某活动轨迹如下:

  10月18日

  7:50-12:13从家中(金石镇箭楼街11号)步行到核酸采样点采样,后到广场路大众超市上班;

  12:13-13:59下班步行回家;

  13:59-18:05从家中步行到广场路大众超市上班;

  18:05-21:27从超市步行回家;

  21:27-21:40从家中出发沿解放路东侧前往一中接儿子放学,后返回家中未外出。

  10月19日

  7:54-12:13从家中步行到超市上班;

  12:13-13:58在广场路怀仁大药房购买酒精后回家;

  13:58-18:03从家中步行到超市上班;

  18:03-21:18下班步行返回家中;

  21:18-21:40步行去一中接儿子放学,期间到大兴路贝壳汉堡店购买汉堡,在一中门口益禾堂店铺有短暂逗留后步行返回家中。

  10月20日

  6:19-8:02骑车送儿子去一中上学,在教育局门口附近早餐店买早餐后返回家中;

  8:02-21:30步行到超市上班;

  21:30-21:41到一中接儿子放学后返回家中未外出。

  10月21日

  6:26-6:28骑车送儿子上学;

  6:28-18:14在家中;

  18:14-19:55从家中出发过湘水桥后沿解放路步行到步步前超市购物,后回家未外出。

  10月22日

  8:37-8:50从家中步行至核酸采样点做核酸采样;

  8:50-19:12到广场路怀仁药房购买体温计后回家;

  19:12-20:25从家到县人民医院就诊后回家。

  10月23日

  16:29之前在家未外出;

  16:29-16:57去一中接儿子回家;

  17:30-17:59去老广场玲珑超市购物;

  17:59-18:10去核酸采样点做核酸检测后回家。

  10月24日

  3:20闭环转运至集中隔离点。

  如与上述感染者活动轨迹有交集,请务必第一时间主动向新宁县疾控中心(24小时值班电话:0739-4822330)报告,配合做好隔离医学观察或健康监测、核酸检测等健康管理工作。

  当前,疫情形势严峻复杂,“外防输入、内防反弹”的压力持续增大。请广大居民及来(返)新人员增强防范意识,严格落实“健康第一责任人”要求,主动履行防疫义务。

  1.严格执行入新防疫要求。外省入新人员应严格落实“提前一天报备、入新即检、3天2检”防疫要求,持48小时核酸阴性证明来新,在第一入新点进行落地核酸检测,来新3天内完成第二次核酸检测(间隔24小时以上),请在第二次检测结果出来之前不参加聚集性活动,非必要不进入人员密集的公共场所,避免乘坐公共交通工具。

  2.主动做好个人防护。日常工作生活中,戴好口罩、勤洗手、多通风、勤消毒、少聚集、保持社交距离、主动接种疫苗。

  3.广大居民朋友要履行法律义务,进入各类公共场所主动配合开展扫场所码、测温、戴口罩、核酸阴性证明查验等防疫措施;各级各类聚集性场所及公共场所,要严格履行主体责任,督促进入场所人员落实常态化防疫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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