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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医研发传播(含民族医药发展)] 2021年岐黄学者和2022年青年岐黄学者支持项目申报暨评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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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1-11-1 17:42:42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注意:2022年青年岐黄学者支持项目2021年11月8日推荐上报完毕

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关于印发《2022年青年岐黄学者支持项目实施方案》的通知
国中医药人教函〔2021〕204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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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青年岐黄学者支持项目实施方案

     为贯彻落实中央人才工作会议精神,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促进中医药传承创新发展的意见》《关于加快中医药特色发展的若干政策措施》,促进高层次中医药人才梯队建设,培养一批青年中医药拔尖人才,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将开展2022年青年岐黄学者支持项目。为做好支持项目的组织实施,特制定本方案。

     一、目标任务
     聚焦中医药发展需求,选拔100名中医药专业水平高、传承创新能力强、发展势头好的青年岐黄学者,支持其发挥专业优势深化研修学习,开拓视野,成长为专业能力突出、综合素质全面、提供优质中医药服务或开展创新性研究的青年拔尖人才,形成中医药高层次领军人才的重要后备力量。

     二、遴选条件
     申请人选应热爱祖国,遵纪守法,坚持科学精神,恪守职业道德,潜心中医药临床或科研一线工作,年龄在45周岁以下(1976年9月30日以后出生),并具备以下条件:
     (一)坚持中医药临床工作,有丰富的学术经验、较显著的技术专长;或坚持中医药科研工作,有稳定的研究方向及较高的研究水平。在临床、教学、科研一线工作时间不少于年度工作日的70%。
     (二)具有正高级职称,西部地区可放宽为副高级职称,港澳台地区人员可不作职称要求。
     (三)中医药理论功底扎实,学术成果较突出,中医药临床业务量大,运用中医药理论诊疗疑难疾病能力在本地区领先,具有一定知名度和社会影响;或学术视野开阔,创新思维活跃,所开展的中医药研究在本地区处于领先地位,取得较高水平研究成果,有一定的学术影响和运用价值。
     (四)具有参与或组织重大疑难疾病的临床救治、本地区诊疗方案编制、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置等重点临床工作经历;或有参与省部级及以上重要科技计划项目(课题)的经验。有良好的沟通协调和组织管理能力,具有较强的团队凝聚力。

     三、遴选程序
     (一)按照属地管理原则,各省级中医药主管部门、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卫生健康主管部门负责本地区(包括部属院校及相关机构)的申报推荐工作;中国中医科学院、北京中医药大学负责本单位的申报推荐工作;国家卫生健康委人事司负责其直属单位的申报推荐工作;中央军委后勤保障部卫生局负责军队相关机构的申报推荐工作;中央政府驻香港特别行政区联络办公室、中央政府驻澳门特别行政区联络办公室分别负责香港、澳门地区的申报推荐工作,台湾地区符合条件人员经报所在单位同意后可直接向我局进行申报。
     (二)符合条件的申请人填写《2022年青年岐黄学者支持项目推荐表》(附件2),经所在单位初审后,报各省级中医药主管部门等推荐部门。
     (三)推荐部门组织专家对申报人的材料进行审核,各省级中医药主管部门确定本省区不超过10名人选,其他推荐部门确定本单位不超过7名推荐人选名单并进行排序,在本地区(单位)范围内进行公示。
     民族地区应统筹推荐少数民族医药人选;在新冠肺炎疫情防控中做出重要贡献并获得省部级以上奖励的人员,在同等条件下可优先推荐。
     (四)我局成立专家委员会。专家委员会负责制定遴选工作办法,组织实施遴选,产生入选建议名单。
     (五)入选建议名单由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审定,并在全国范围内进行公示无异议后,予以公布。

     四、支持内容
     (一)委托相关机构组织开展中医药经典理论、前沿科学知识等专题培训,进一步厚实中医药理论功底,拓宽学术视野和创新思维。
     (二)支持跟随院士、国医大师等著名中医药专家开展学习与研究,或到相关机构担任访问学者,或到国家重点学科、优势专科、重点实验室等学习进修。
     (三)支持参与疑难疾病攻关、重大科技项目、重点建设专项、重点学科、重点专科(专病)等重点工作,提升传承与创新能力。
     (四)鼓励支持围绕经济社会和中医药事业发展的需求,到基层、企业开展多种形式的学术传承、科技咨询、技术服务和推广培训活动,促进中医药学术经验和科技成果向中医药服务能力转化。
     (五)支持青年岐黄学者结合前期工作基础,在临床实践中优化中医临床诊疗方案和中药特色技术,产生显著性效益。或自主选题开展应用性、探索性和创新性研究,产生显著性成果。
     (六)发挥省级中医药主管部门、所在单位的资源优势,加强支持政策的配套衔接。省级中医药主管部门优先推荐申报国家重大人才工程项目、科技计划项目或课题、成果转化。青年岐黄学者所在单位发挥主体作用,鼓励支持参加国内外学术交流等活动,并在时间和经费上给予保证。

     五、项目周期
     3年。

     六、经费标准
     中央财政按照30万元/人的标准给予专项经费补助,青年岐黄学者所在单位提供不低于中央财政资助额度的经费支持,经费使用管理参照《中医药传承与创新“百千万”人才工程(岐黄工程)资金管理暂行办法》(国中医药规财发〔2017〕32号)执行。

     七、考核评价
     考核评价采取中期考核、终期评价的方式进行。
     (一)青年岐黄学者根据项目支持内容,制定个人、学术、科研等方面的发展计划,提出明确的发展目标、年度目标和工作计划,经审核同意后,与所在单位、推荐部门和国家中医药管理局签订任务书,作为考核与评价的主要依据。
     (二)省级中医药主管部门等推荐部门负责组织开展中期考核,重点考核参加专题培训、学习进修、参与重点项目、开展自主选题研究及落实任务书相关目标等进展情况,并组织专家协助调整完善发展目标。
    (三)国家中医药管理局于项目期满组织终期评价。终期评价委托第三方机构对青年岐黄学者学习交流活动、显著性成果或显著性效益、中医药服务能力、群众满意度等方面进行评价。

     八、组织实施
     (一)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建立相应的遴选、评价和管理机制,负责项目的组织实施、过程管理和终期评价。探索建立以品德、能力和业绩为导向的人才评价机制,不断创新和完善高层次中医药人才培养机制。
     (二)省级中医药主管部门等推荐部门制定并落实本省(区、市)青年岐黄学者的支持政策,统筹协调相关支持工作。协助国家中医药管理局负责过程管理,做好遴选、管理、评价与服务等相关工作。
     (三)所在单位制定经费投入和政策保障办法,负责青年岐黄学者的培养、使用、管理与服务等具体工作,并提供必要的工作条件和团队支持。

2022年青年岐黄学者支持项目推荐表.doc (108 KB, 下载次数: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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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21-11-1 18:48:11 | 显示全部楼层

注意:2021年岐黄学者支持项目于2021年11月8日推荐上报完毕

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关于印发 《2021年岐黄学者支持项目实施方案》的通知
国中医药人教函〔2021〕2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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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岐黄学者支持项目实施方案


   为贯彻落实中央人才工作会议精神,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促进中医药传承创新发展的意见》《关于加快中医药特色发展的若干政策措施》,持续加强中医药领军人才培养,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将开展2021年岐黄学者支持项目。为做好项目的组织实施,特制定本方案。

     一、目标任务
     聚焦中医药发展重大问题、重点方向或重点领域,选拔50名在中医药临床实践中取得突出成绩,或在中医药基础理论研究、应用研究中取得重大成果,在国内外具有较高学术影响力的岐黄学者,支持其开展创新性临床实践、运用现代科技手段开展相关研究,成长为引领推动中医药传承创新发展的领军人才。

     二、遴选条件
     岐黄学者支持项目申报分为临床型、科研型。
     (一)岐黄学者(临床型)应当同时具备以下遴选条件
     1.品德高尚,热爱中医药事业,坚持学术传承与创新,严守学术道德规范,坚持求真务实和勇于创新的科学精神。
     2.65周岁以下(1956年9月30日以后出生,下同)。
     3.具有正高级职称,港澳台地区可不作职称要求。
     4.长期坚持中医(含中西医结合,下同)临床或与中医临床相关的中药实践工作,在临床或实践一线工作时间不少于年度工作日的50%,有丰富独到的学术经验和技术专长、临床诊疗或实践能力突出,且在疑难疾病的临床救治方面疗效显著,受到同行或者患者认可。
     5.中医药理论扎实,学术成果丰硕,在全国有重要学术影响力,具有引领本学科(专科)发展的能力。主持并完成省部级及以上中医药临床研究项目或课题。撰写并出版与本人研究领域相关、体现本人学术思想或研究成果的专著,或在国内外期刊发表与本人临床研究或实践领域相关、体现本人学术思想或研究成果的高水平学术论文。
     (二)岐黄学者(科研型)应当同时具备以下遴选条件
     1.品德高尚,热爱中医药事业,坚持学术传承与创新,严守学术道德规范,坚持求真务实和勇于创新的科学精神。
     2.65周岁以下。
     3.具有正高级职称,港澳台地区可不作职称要求。
     4.长期从事中医药基础研究、应用研究工作,在坚持中医药原创思维,运用现代科技手段开展相关研究,具有引领本学科创新发展方向的能力。
     5.主持并完成国家级科技计划项目或课题。作为第一完成人获得省部级自然科学奖、或科技进步奖、或技术发明奖一等奖及以上奖励,或为国家高层次人才特殊支持计划科技创新领军人才、“长江学者奖励计划”特聘教授、国家杰出青年科学基金项目获得者等。撰写并出版与本人研究领域相关、体现本人学术思想和研究能力或成果的专著,或在国内外期刊发表与本人研究领域相关、体现本人学术思想和研究能力或成果的高水平学术论文。

     三、遴选程序
     (一)按照属地管理原则,各省级中医药主管部门、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卫生健康主管部门负责本地区(包括部属院校及相关机构)的申报推荐工作;中国中医科学院、北京中医药大学负责本单位的申报推荐工作;国家卫生健康委人事司负责其直属单位的申报推荐工作;中央军委后勤保障部卫生局负责军队相关机构的申报推荐工作;中央政府驻香港特别行政区联络办公室、中央政府驻澳门特别行政区联络办公室分别负责香港、澳门地区的申报推荐工作,台湾地区符合条件人员经报所在单位同意后可直接向我局申报。
     (二)符合条件的申请人填写《2021年岐黄学者支持项目推荐表》(附件2),经所在单位初审后,报各省级中医药主管部门等推荐部门。
     (三)项目实行不限额申报,推荐部门组织专家对申报人的材料进行审核,确定本地区或本单位推荐人选名单。推荐人选名单需在本地区(单位)范围内进行公示。
符合条件的全国老中医药专家学术经验继承工作指导老师、中医药创新团队负责人、全国中医临床优秀人才以及在新冠肺炎疫情防控中做出重要贡献并获得省部级以上奖励的人员,同等条件下可优先推荐。民族地区应统筹推荐少数民族医药人选。
     (四)我局成立专家委员会,专家委员会负责制定遴选工作办法,组织实施遴选,产生入选建议名单。
     (五)入选建议名单由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审定,并在全国范围内进行公示无异议后,予以公布。

     四、支持内容
     (一)支持岐黄学者立足自身研究领域,围绕中医药发展需求和重点问题,开展创新性、探索性和应用性研究,加强团队建设,推动解决中医药领域发展面临的临床或科研难题,形成行业内外有较大影响力的标志性成果。
     (二)支持岐黄学者承担国家中医医学中心、国家区域中医医疗中心、中医药传承创新中心、中医药传承创新团队及人才支持计划项目、中医药重点学科等重大建设任务,提升传承创新能力。
     (三)委托相关机构组织对岐黄学者进行专题培训,鼓励岐黄学者参加高层次的政治、经济、管理等方面的理论知识培训,支持岐黄学者到国内外知名大学、研究机构、企业担任高级访问学者,或到国家重点学科、重点实验室等学习进修,拓宽学术视野,提高创新能力。
     (四)设立岐黄学者工作室,实行岐黄学者负责制,组建传承创新团队,每年度举办1—2项国家级中医药继续教育项目,开展中医药学术传承和创新,培养中医药人才。
     (五)各省级中医药主管部门等相关部门应加强支持政策的配套衔接,整合资源优势,形成支持合力。优先推荐岐黄学者申报重大研究计划、重大成果转化、重点学科、重点专科建设等项目;优先推荐岐黄学者申报享受国务院政府特殊津贴、国家或省级有突出贡献专家。所在单位应发挥主体作用,支持岐黄学者参加国内外学术交流等活动,并在时间和经费上给予保证。
     (六)支持岐黄学者到基层、企业开展多种形式的学术传承、科技咨询、技术服务和推广培训活动,促进中医药学术经验和科技成果向中医药服务能力的转化。

     五、项目周期
     3年。

     六、经费标准
     中央财政按照不超过60万元/人的标准给予专项经费补助,岐黄学者所在单位应提供不低于中央财政资助额度的经费支持。经费使用管理参照《中医药传承与创新“百千万”人才工程(岐黄工程)资金管理暂行办法》(国中医药规财发〔2017〕32号)执行。

     七、考核评价
     考核评价采取中期考核、终期评价的方式进行。
     (一)岐黄学者根据项目支持内容,制定个人、团队、学术、科研等方面的发展计划,提出明确的发展目标,并按照年度进行细化。经审核同意后,与所在单位、推荐部门和国家中医药管理局签订任务书,作为考核与评价的主要依据。
     (二)省级中医药主管部门等推荐部门负责组织开展中期考核,重点考核参加专题培训、学习进修、参与重点项目、开展自主选题研究及落实任务书相关目标等进展情况,并组织专家协助调整完善发展目标。
     (三)国家中医药管理局于项目期满组织终期评价。终期评价委托第三方机构对岐黄学者学习交流活动、显著性成果或显著性效益、中医药服务能力、群众满意度等方面进行评价。

     八、组织实施
     (一)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建立相应的遴选、评价和管理机制,负责项目的组织实施、过程管理和终期评价。探索建立以品德、能力和业绩为导向的人才评价机制,不断创新和完善高层次中医药人才培养机制。
     (二)省级中医药主管部门等推荐部门制定并落实本省(区、市)岐黄学者的支持政策,统筹协调相关支持工作。协助国家中医药管理局负责过程管理,做好遴选、管理、评价与服务等相关工作。
     (三)所在单位制定经费投入和政策保障办法,负责岐黄学者的培养、使用、管理和服务等工作,提供必要的工作条件和团队支持。

2021年岐黄学者支持项目推荐表.doc (185.5 KB, 下载次数: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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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1-12-9 19:10:54 | 显示全部楼层

2021年岐黄学者支持项目网上评审专家名单公布

关于公布2021年岐黄学者支持项目网上评审专家名单的公告

  根据2021年岐黄学者支持项目遴选工作安排,按照遴选工作办法规定,现将网上评审专家名单进行公布(按姓氏笔画排序)。
  万海同、马融、马友全、王伟、王军、王阶、王顺、王艳、王琦、王慧、王小云、王国玮、王胜利、王晓燕、王辉武、王耀献、扎西次仁、毛静远、方剑乔、方祝元、孔桂茹、左铮云、布赫、卢传坚、卢健棋、田维柱、史大卓、仝小林、包布仁白乙拉、冯建春、尼玛次仁、达瓦次仁、吕书勤、吕玉波、朱兵、  朱强、朱卫丰、朱立国、乔之龙、多杰任青、刘力、刘良、刘莉、刘毅、刘兴文、刘红霞、刘保延、刘清泉、关玲、孙波、孙光荣、严晓华、杜守颖、李平、李杰、李浩、李雷、李义凯、李无阴、李叶双、李军祥、李应东、李泽庚、李建生、杨文明、杨本扎西、杨百京、杨卓欣、连方、吴以岭、吴焕淦、余曙光、邹伟、宋柏林、张晶、张介眉、张允岭、张永华、张志明、张伯礼、张怀琼、张洪春、张晓峰、陆华、陆金根、阿吉艾克拜尔•艾萨、陈云志、陈心智、陈可冀、陈立典、陈凯先、陈宝贵、陈绍宏、陈香美、纲组、纳顺达来、范永升、林羽、卓进盛、罗和平、罗增刚、金明、周铭心、郑进、郑玉玲、郑洪新、房敏、赵博、赵永祥、赵莉娟、赵瑞华、郝慧琴、哈斯巴根、段大跃、洪敏俐、姚乃礼、秦裕辉、索朗次仁、贾春生、钱子刚、钱林超、徐惠波、凌昌全、高月、高颖、高秀梅、高树中、高思华、高祥福、郭伟星、郭兆刚、郭俊杰、唐友明、黄宁、黄琦、黄光英、黄国东、黄贵华、常小荣、梁岩、梁繁荣、彭成、董尔丹、蒋小敏、韩平、程海波、曾维铨、温伟波、窦永起、裴林、谭奇纹、熊辉、缪剑华、毅和、潘华峰、燕忠生、魏清琳
                                                                                                        项目遴选工作办公室
                                                                                                          2021年12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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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1-12-9 19:14:45 | 显示全部楼层

岐黄学者支持项目会议评审专家名单公布

关于公布岐黄学者支持项目会议评审专家名单的公告

  根据岐黄学者支持项目遴选工作安排,按照遴选工作办法规定,现将会议评审专家名单进行公布(按姓氏笔画排序):
  王伟、王阶、方祝元、白玛央珍、仝小林、吕玉波、朱立国、刘红宁、刘良、刘清泉、孙光荣、李灿东、
  余曙光、张伯礼、张洪春、阿吉艾克拜尔·艾萨、陈达灿、陈宝贵、陈香美、范永升、房敏、段大跃、
  段金廒、徐凤芹、高月、高树中、黄璐琦、董尔丹、毅和。
                                                                                         项目遴选工作办公室
                                                                                           2021年12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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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1-12-20 13:32:14 | 显示全部楼层
关于公布岐黄学者支持项目现场答辩专家名单的公告


  根据岐黄学者支持项目遴选工作安排,按照遴选工作办法规定,现将现场答辩专家名单进行公布(按姓氏笔画排序):
  王 伟、仝小林、吕玉波、朱立国、刘 良、孙光荣、李灿东、余曙光、张运、张伯礼、张洪春、陈凯先、  陈宝贵、段大跃、段金廒、高树中、黄璐琦、毅和。
                                                                                                  项目遴选工作办公室
                                                                                                     2021年12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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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2-1-2 11:15:53 | 显示全部楼层
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关于2021年岐黄学者支持项目人选名单的公示

  根据2021年岐黄学者支持项目实施方案,经逐级推荐和评审,现将2021年岐黄学者支持项目人选名单予以公示。公示时间为2021年12月30日至2022年1月6日。
  公示期间,如有意见,可以通过电话、信函等形式向我局人事教育司反映情况(信函以到达日邮戳为准)。反映情况要客观真实,以单位名义反映情况的材料需加盖单位公章,以个人名义反映情况的材料要署本人真实姓名并提供联系方式。
  国家中医药管理局人事教育司联系方式:
  联系电话:010—59957647
  联系地址:北京市东城区工体西路1号
  邮编:100027
                                                                                         国家中医药管理局
                                                                                           2021年12月30日


2021年岐黄学者支持项目人选名单(按姓氏笔画排序)



  丁  霞  北京中医药大学  
  王金贵  天津中医药大学第一附属医院  
  王振国  山东中医药大学  
  乌  兰  内蒙古医科大学  
  布仁巴图  内蒙古民族大学附属医院  
  白彦萍  中日友好医院  
  冯晓玲  黑龙江中医药大学附属第一医院  
  毕宏生  山东中医药大学  
  吕文良  中国中医科学院广安门医院  
  朱明军  河南中医药大学第一附属医院  
  刘中秋  广州中医药大学  
  刘存志  北京中医药大学  
  闫咏梅  陕西中医药大学  
  花宝金  中国中医科学院广安门医院  
  苏友新  福建中医药大学  
  李  萍  中国药科大学  
  李廷荃  山西中医药大学附属医院  
  杨  明  江西中医药大学  
  杨  柱  贵州中医药大学  
  杨炳友  黑龙江中医药大学  
  肖  伟  江苏康缘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冷向阳  长春中医药大学  
  张卫东  中国人民解放军海军军医大学  
  张军平  天津中医药大学第一附属医院  
  张声生  首都医科大学附属北京中医医院  
  张忠德  广州中医药大学  
  张学智  北京大学第一医院  
  苗明三  河南中医药大学  
  林  谦  北京中医药大学东直门医院  
  林定坤  广州中医药大学第二附属医院  
  冼绍祥  广州中医药大学第一附属医院  
  房繄恭  中国中医科学院针灸研究所  
  赵  琰  北京中医药大学  
  荣培晶  中国中医科学院针灸研究所  
  战丽彬  辽宁中医药大学  
  贾立群  中日友好医院  
  徐云生  山东中医药大学第二附属医院  
  徐安龙  北京中医药大学  
  高月求  上海中医药大学附属曙光医院  
  郭  军  中国中医科学院西苑医院  
  唐志书  中国中医科学院研究生院  
  谈  勇  南京中医药大学附属医院  
  商洪才  北京中医药大学东直门医院  
  梁爱华  中国中医科学院中药研究所  
  彭清华  湖南中医药大学  
  温成平  浙江中医药大学  
  谢  恬  杭州师范大学  
  谢春光  成都中医药大学附属医院  
  谢雁鸣  中国中医科学院中医临床基础医学研究所  
  熊  磊  云南中医药大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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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帖最后由 悦心 于 2022-1-19 12:27 编辑

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关于公布2021年岐黄学者支持项目人选名单的通知
国中医药人教函〔2022〕6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卫生健康委、中医药管理局,中国中医科学院,北京中医药大学:
  根据《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关于印发<2021年岐黄学者支持项目实施方案>的通知》(国中医药人教函〔2021〕203号)要求,经逐级推荐、专家遴选、公示等程序,确定丁霞等50人为2021年岐黄学者支持项目人选,现予公布。
  附件:2021年岐黄学者支持项目人选名单
                                                                                                          国家中医药管理局
                                                                                                             2022年1月14日





附件
2021年岐黄学者支持项目人选名单
(按姓氏笔画排序)
丁  霞 北京中医药大学
王金贵 天津中医药大学第一附属医院
王振国 山东中医药大学
乌  兰 内蒙古医科大学
布仁巴图 内蒙古民族大学附属医院
白彦萍 中日友好医院
冯晓玲 黑龙江中医药大学附属第一医院
毕宏生 山东中医药大学
吕文良 中国中医科学院广安门医院
朱明军 河南中医药大学第一附属医院
刘中秋 广州中医药大学
刘存志 北京中医药大学
闫咏梅 陕西中医药大学
花宝金 中国中医科学院广安门医院
苏友新 福建中医药大学
李  萍 中国药科大学
李廷荃 山西中医药大学附属医院
杨  明 江西中医药大学
杨  柱 贵州中医药大学
杨炳友 黑龙江中医药大学
肖  伟 江苏康缘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冷向阳 长春中医药大学
张卫东 中国人民解放军海军军医大学
张军平 天津中医药大学第一附属医院
张声生 首都医科大学附属北京中医医院
张忠德 广州中医药大学
张学智 北京大学第一医院
苗明三 河南中医药大学
林  谦 北京中医药大学东直门医院
林定坤 广州中医药大学第二附属医院
冼绍祥 广州中医药大学第一附属医院
房繄恭 中国中医科学院针灸研究所
赵  琰 北京中医药大学
荣培晶 中国中医科学院针灸研究所
战丽彬 辽宁中医药大学
贾立群 中日友好医院
徐云生 山东中医药大学第二附属医院
徐安龙 北京中医药大学
高月求 上海中医药大学附属曙光医院
郭  军 中国中医科学院西苑医院
唐志书 中国中医科学院研究生院
谈  勇 南京中医药大学附属医院
商洪才 北京中医药大学东直门医院
梁爱华 中国中医科学院中药研究所
彭清华 湖南中医药大学
温成平 浙江中医药大学
谢  恬 杭州师范大学
谢春光 成都中医药大学附属医院
谢雁鸣 中国中医科学院中医临床基础医学研究所
熊  磊 云南中医药大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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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2-1-19 12:58:03 | 显示全部楼层
没见到华中区有湖北的入选,遗憾!同时为丁霞等50人2021年岐黄学者支持项目人获选者表示祝贺  希望中医药在你们这些大佬的大力加持下得到进一步快速传承创新,是中国的瑰宝,更是世界的财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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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2-5-16 20:01:20 | 显示全部楼层
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办公室关于加强岐黄学者培养的通知
国中医药办人教函〔2022110


各有关省、自治区、直辖市中医药主管部门,中国中医科学院,北京中医药大学:

  为加强岐黄学者培养,根据《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关于印发<2021年岐黄学者支持项目实施方案>的通知》(国中医药人教函〔2021203号,以下简称《实施方案》),我局制定了《岐黄学者培养方案》(附件1,以下简称《培养方案》)、《2021年岐黄学者支持项目任务书》(附件2,以下简称《任务书》),现予印发,并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加强岐黄学者培养是岐黄学者支持项目的重要内容,加强过程管理是保证项目实施成效的重要举措,各有关省级中医药主管部门及有关单位要高度重视岐黄学者培养工作,组织岐黄学者及所在单位认真学习落实《培养方案》有关要求,并做好《任务书》的填报工作。

  二、岐黄学者要按照《培养方案》要求,参加我局会同中组部人才局在中国延安干部学院举办的高层次专家国情研修班,参加我局委托北京中医药大学开展的专题培训等相关培训,完成相关培训任务。

  三、岐黄学者要根据《实施方案》和《培养方案》要求,结合本人的实际情况,制定能力提升、学术发展、团队建设与人才培养等方面的发展计划,提出可量化考核的中期考核、终期评价目标,合理安排预算,填写《任务书》(一式5),经逐级审核盖章,于531日前寄送我局人事教育司,电子版发至指定邮箱。

  四、其他事项

  ()《任务书》电子版可在国家中医药管理局政府网站中下载。

  ()其他未尽事宜,请与国家中医药管理局人事教育司联系。

  联系人:王杰鹏 曾兴水

  联系电话:010-59957636

  邮编:100027

  联系地址:北京市东城区工体西路1

  电子邮箱:scjjc@natcm.gov.cn

  附件(点击阅读或下载):
           1.岐黄学者培养方案

       2. 2021年岐黄学者支持项目任务书.doc (101.5 KB, 下载次数: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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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2-11-25 15:36:11 | 显示全部楼层
关于公布2022年青年岐黄学者支持项目遴选专家的公告

  根据2022年青年岐黄学者支持项目遴选工作要求,现将遴选专家名单予以公布(按姓氏笔画排序)。
  丁樱、马友全、王阶、王拥军、王新志、王伟、王军、方祝元、石岩、申春悌、田维柱、包布仁白乙拉、冯玛莉、匡海学、达瓦次仁、吕玉波、朱立国、乔延江、多杰仁青、刘良、刘建勋、刘保延、刘清泉、刘红宁、刘莉、刘兴文、刘丽坤、刘建平、闫咏梅、孙光荣、孙晓波、孙波、苏友新、杜江、杜守颖、李无阴、李永辉、杨文明、杨本扎西、连方、肖小芹、吴天敏、邱连利、邱智东、余曙光、谷晓红、冶尕西、张伯礼、张大宁、张洪春、张志明、张学智、阿吉艾克拜尔·艾萨、陈云志、陈凯先、陈香美、陈宝贵、纳顺达来、范永升、金明、郑洪新、房繄恭、赵琰、赵莉娟、哈斯巴根、段金廒、段大跃、姚乃礼、贾立群、贾丽华、高树中、高月、郭军、黄璐琦、黄光英、黄红英、黄贵华、龚千锋、常小荣、符颖、商洪才、梁爱华、梁繁荣、梁岩、斯拉甫·艾白、董尔丹、温成平、窦永起、缪剑华、毅和、燕忠生、魏清琳
                                                                                                项目遴选工作办公室
                                                                                                  2022年11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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