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加强组织领导,切实贯彻落实好《中医药法》
法律的生命力在于实施,法律的权威也在于实施。要把学习宣传贯彻《中医药法》列入重要议事日程,加强领导,周密部署。把学习宣传贯彻《中医药法》与贯彻落实《健康中国“2030”规划纲要》、《中医药发展战略规划纲要(2016—2030年)》相结合,与落实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中医药法治建设指导意见、中医药行业“七五”普法规划相结合,加强组织协调,创新工作机制,抓住重点,整体推进。
(一)开展学习培训。
要把学习宣传贯彻中医药法作为一项重要任务,纳入年度工作计划,制定切实可行的学习宣传贯彻方案,建立完善工作机制,明确责任部门和责任分工,开列任务清单,组织本地区卫生计生和中医药系统深入学习《中医药法》。着重抓好各级卫生计生行政部门、中医药管理部门领导干部的学习,领导干部要以身作则,带头学习《中医药法》,带动系统上下认真开展学习活动。要通过举办培训班、研讨会和专题讲座等方式,在卫生计生和中医药系统分期分批开展《中医药法》的相关培训,形成全方位、多层次的学习宣传格局。
(二)抓好舆论宣传。
要把学习宣传贯彻《中医药法》纳入公益性宣传范围,列入全民普法的重要内容,积极组织开展《中医药法》学习宣传月、宣传周等活动,深入开展《中医药法》“进机关、进单位”法治宣传教育主题活动。充分利用报刊、电视、网络等各类媒体平台,开设专题专栏,组织专家、相关方面代表等,深入解读《中医药法》的内容。积极宣传本地区学习宣传贯彻《中医药法》的典型经验和做法,宣传本地区中医药改革发展的新成果、新经验和为中医药事业作出突出贡献的优秀典型。注重舆论引导,围绕社会各界关注的法律条款、群众关心的热点问题进行重点解读和阐释,进一步释疑解惑,回应社会关切,营造重视、关心、参与和支持中医药振兴发展的良好氛围。
(三)制定配套制度。
要把制定完善制度、规定作为学习宣传贯彻《中医药法》,推进中医药行业法治建设,切实保障《中医药法》贯彻施行的一项重要工作。根据《中医药法》的规定和工作需要,积极推动有关部门落实法定职责。组织专门力量,制定配套制度起草计划,明确工作任务分工,深入开展调查研究,认真听取地方意见,确保中医诊所备案管理、中医医术确有专长人员分类考核、经典名方注册、医疗机构中药饮片炮制及制剂备案管理、中医养生保健规范等重大创新制度如期出台,切实做到依法行政。全面清理相关的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对与《中医药法》的规定存在不一致的,要抓紧启动修订程序,及时进行修改或者废止,保证《中医药法》正式实施后,相关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与法律保持一致。尚未出台中医药地方性法规的,要以《中医药法》实施为契机,积极与地方立法机关和有关部门沟通,推动中医药地方性法规的制定。
(四)加强督促检查。
要切实加强指导、督促和检查,建立督促检查机制,严格落实学习宣传贯彻活动的各项部署要求,确保学习宣传贯彻活动取得实效。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在今年的中医药综合督导调研中将把学习宣传贯彻《中医药法》情况作为重要检查内容,并适时提请全国人大常委会对各地学习宣传贯彻《中医药法》情况进行执法检查。
各地要及时总结在学习宣传贯彻《中医药法》工作中的好经验、好做法,以及在学习宣传贯彻过程中反映出的问题和建议,有关情况请及时报送国家中医药管理局政策法规与监督司。
国家卫生计生委 国家中医药管理局
2017年1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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