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重点任务
“十四五”期间,卫生健康人才工作将紧密围绕健康天津建设战略目标,以“五四三二一”人才重点任务为核心,通过实施五大人才计划、推进四项人才改革、打造三个人才平台、集聚两类人才开发、深化一体人才服务,进一步创新人才资源开发和管理机制,构建人才发展和谐环境,加快海内外高层次人才集聚,深挖优秀青年后备人才资源,将各类人才凝聚到全市卫生健康事业建设中来,努力打造出一支规模适宜、结构合理、素质优良的卫生健康人才队伍。
(一)实施五大人才计划
1.实施高端人才品牌建设计划。持续实施高层次人才选拔培养工程和天津名医遴选计划,提升高端人才引领示范作用,合理高效使用人才专项资金,加快成果转化效率,提升人才培养效果。竭力提升天津名医(含名中医,下同)和海河医学学者、津门医学英才、青年医学新锐的人才知名度和业界影响力,打造搭茬成长的卫生健康人才梯队建设品牌。紧密围绕天津名医和海河医学学者、津门医学英才、青年医学新锐,充分发挥出高层次人才在队伍建设方面的模范带头作用,鼓励支持政治素养好、理论水平高、发展潜力大的中青年人才与其建立横向合作,在合作中注重将专业理论知识传授、临床技术经验传承、思想品德修养言传身教有机结合,加快熟悉技术、提升能力,带动科技创新发展和临床技术传承,指导和督促卫生健康事业单位进一步健全高层次人才培养体系链,逐步在全行业形成“1+3+N”的高素质人才创新团队,加快卫生健康人才队伍成长壮大的步伐。力争到“十四五”末,基本形成一支数量规模适宜、结构分布合理、素质能力优良的卫生健康高层次人才队伍。
2.实施公卫人才健康守护计划。加大公共卫生人才培养,加强对疾病预防控制、出生缺陷防控、妇幼保健、精神卫生、健康教育、卫生应急、采供血、院前急救、卫生监督等专业人才的业务培训,竭力提高服务能力和业务水平。依托天津市“海河英才”行动计划,加快高层次公共卫生人才引进,重点补足在流行病学调查、现场处置、消毒、实验室检测等专业人才短板。深化医教协同,探索建立公共卫生与临床医学复合型人才培养机制,着力提高实验室检验检测和现场处置能力。优化疾控机构专业技术岗位设置,适当提高疾控机构高、中级岗位结构比例,拓宽疾控人才成长成才的发展空间。构建全市公共卫生咨询专家智囊团,搭建疾控人才培养梯队,改善疾控机构人才培养培训基地软硬件设施,积极为疾控人才培养创造条件,竭力提升能力素质。有计划开展卫生监督执法人员招录工作,充实壮大卫生监督队伍,进一步提高卫生监督执法队伍专业性。探索建立卫生监督人才培养管理机制,打造市区两级联动、素质过硬、专业突出、综合业务能力全面的卫生监督队伍。
3.实施基层人才固本开源计划。创建能够优质开展基层人才培养培训的示范基地,以示范性社区培训基地建设为核心,强化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医教研一体化建设,加强带教师资培养,建立与三级医疗机构人才合作培养机制,推进区域基层卫生健康人才队伍建设。实施基层卫生健康人才能力提升培训项目,加强对基层卫生健康人才的在岗培训和继续教育,多途径培养培训基层卫生健康人才。在卫生健康行业高层次人才选拔培养工程中,单列名额向基层一线倾斜。加快推进建立以家庭医生责任制为基础,以健康管理绩效为核心,多劳多得、优绩优酬的内部分配机制,稳妥有序推进标准工作量考核,充分调动基层卫生健康人才工作积极性。持续推进大医院医师百人团队进基层工作。搭建人才培养信息化管理平台,实现基层卫生健康人才学习资源数字化、培训管理信息化,引入临床技能中心信息管理考核训练系统与临床思维能力训练系统,推进信息化全科医学实训及考核基地试点建设,促进基层卫生技术人才培训与考核模式转型升级。力争通过3到5年时间,实现全市基层卫生健康人才培养培训管理全覆盖。
4.实施中医药人才系统培育计划。实施中医药杰出人才培养计划,依托天津市杰出人才培养计划,制定“一人一策”的人才支持举措,为培养国内外顶尖人才夯实基础。实施学科领军人才培养计划,依托国家高层次中医药人才培养基地,科学制定中医药人才遴选评价标准,打造中医药领域复合型高层次人才。实施中医药优秀中青年人才培养计划,以院士工作室、国医大师传承工作室、名中医药专家传承工作室、中医药学术流派传承工作室等人才培养和科技创新平台,培养一批业绩突出、德才兼备的中医药领域中青年人才。实施中医药专业学生和基层人才培养计划,加强中医医师规范化培训基地建设和布局,细化基地评价指标,强化中医临床思维培养。加大应用技能型中医药人才培养。持续做好中医经典传承高级人才研修项目、“西学中”高级人才研修项目,做好创新团队、青年岐黄学者培养。探索建立全科医生、乡村医生中医药知识培养机制。
5.实施专门人才统筹推进计划。加强重症、肿瘤、急诊、儿科、产科、麻醉、康复、放射、病理、老年医学、护理、药学、感染性疾病、感染预防与控制、职业健康、食品安全与营养等各类专门人才培养和建设,强化专业素养培训,深化专业医师规范化培训工作,有针对性地提高服务能力。完善职业病、感染性疾病、康复等急需紧缺专业人才引进模式,鼓励支持医学院校毕业生和其他卫生专业技术人才向急需紧缺专业岗位流动。保障感染性疾病以及感染预防与控制人员薪酬待遇,支持其晋升专业技术职称,探索建立感染预防与控制人才培养基地,健全完善培养机制,切实提升业务能力水平。持续做好儿科、院前急救等人员招聘工作。加强卫生健康管理人才培养。逐步分类研究完善专门人才吸引补充措施,提升岗位吸引力,拓展成长成才空间,吸引更多更好的医学人才服务急需紧缺专业发展。依托学科建设,强化学科在专门人才队伍发展中的基础支撑作用,坚持学科、人才、项目和成果“四位一体”联动发展,以学科建设吸引人才,以项目研究完善学科体系,全面支撑急需紧缺专门人才培养,大力促进薄弱学科和急需紧缺专门人才队伍成长壮大。
(二)推进四项人才改革
6.推进职称制度改革。深化卫生专业技术人员职称制度改革,坚持新时代卫生与健康工作方针,遵循卫生健康行业特点和人才成长规律,以促进人才发展为目标,以科学评价为核心,以品德能力业绩为导向,进一步健全评价体系,根据不同专业特点,建立完善临床医生执业能力评价指标,科学设置评价标准,创新卫生健康人才评价机制,促进评价与使用相结合。改进职称管理服务方式,破除唯论文、唯学历、唯奖项、唯“帽子”倾向,把医德医风放在人才评价首位,科学客观公正评价卫生专业技术人员。充分发挥职称评价的“指挥棒”作用,鼓励支持卫生健康人才向艰苦边远地区和基层一线流动,对援外、援藏、援疆、援青、援甘等以及在重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处置中表现优秀的的卫生专业技术人才,同等条件下优先评聘。实行成果代表作制度,临床病案、手术视频、护理案例、流行病调查报告、应急处置情况报告、卫生标准、技术规范、科普作品、技术专利、论文论著等均可作为业绩成果代表作参加职称评审。探索下放卫生专业技术人员高级职称评审权。
7.推进薪酬制度改革。持续落实“两个允许”精神,推进医疗卫生机构薪酬制度改革向深层次纵深发展,充分发挥薪酬制度改革在人才激励方面的导向作用,进一步调动医务人员积极性。落实市属公立医院薪酬制度改革实施方案精神,合理核定市属公立医院薪酬水平。指导市属公立医院做好内部绩效分配,绩效工资分配重点向疫情防控一线、重点关键岗位、高层次和急需紧缺人才倾斜,突出岗位工作量、服务质量、技术能力等方面。落实科研绩效、成果转化、横向项目等专项激励政策,完善高层次人才工资分配激励机制,鼓励支持卫生健康事业单位按照有关规定对部分高层次人才实行绩效工资单列,充分调动卫生健康人才在科技创新、临床实践等方面的积极性和主动性,进一步激发卫生健康领域高层次人才创新创造活力。落实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内部分配自主权,在绩效工资总量内自主确定基础性绩效工资和奖励性绩效工资比例。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可根据家庭医生签约服务进展情况,在绩效工资内发放全科医生津贴。
8.推进机构编制管理体制机制改革。以治理能力和治理体系现代化为导向,深化现代医院管理制度,按照权责一致的原则,准确界定相应责任,理顺政事管办关系,进一步明晰功能定位,建立相配套的规章制度体系。开展公立医院章程管理试点,根据卫生健康事业单位发展需要,指导公立医院不断完善章程,建立配套规章制度,保障公立医院规范高效运行。继续实行市属公立医院人员控制数额管理,根据医院规模和医疗特色、床位数、门诊量等因素,会同机构编制部门动态调整市属公立医院的人员控制数。支持有条件的区属公立医院探索实行人员控制数额管理。动态调整乡镇卫生院人员编制总量,允许编制在区域内统筹使用,用好用足空余编制。贯彻落实中央和市委关于疾控体系改革要求,进一步优化市、区疾病预防控制机构职能设置。
9.推进人事制度改革。持续推进卫生健康系统事业单位人事制度规范化、科学化和精细化,以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为指导,进一步深化卫生健康事业单位岗位管理制度。贯彻落实卫生健康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指导意见,指导卫生健康事业单位科学合理制定岗位设置方案。鼓励支持卫生健康事业单位建立健全能上能下的岗位聘用机制,推行竞聘上岗,实行人员竞争择优、岗位能上能下的岗位聘用制度。推进卫生健康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制度联动,发挥岗位管理在人事管理制度中的纽带桥梁作用,进一步加强岗位管理在职称评聘、工资核定等方面的基础保障作用,切实将岗位管理制度与人员聘用制度、事业单位工资福利制度紧密结合。支持卫生健康事业单位按规定设置特设岗位,主要用于引进事业发展急需的高层次人才和紧缺人才。强化合同管理,发挥聘用合同在岗位聘用、待遇、考核、奖惩等人事管理中的基础性作用,坚持合同管理、合同用人。贯彻落实《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培训规定》,指导卫生健康事业单位做好岗前培训、在岗培训、转岗培训、专项培训等工作,组织开展卫生健康系统管理人员公共科目培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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