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节 发展目标 到2025年,覆盖我省全民和全生命周期的中医药服务体系基本健全,人人享有更加系统连续、更高质量的中医药服务,中西医协同协作的公共卫生应急体制机制基本健全,中医药传承创新能力进一步强化,中医药人才队伍稳步壮大,中医药健康产业发展和对外交流合作水平迈上新台阶,建成国家中医药综合改革示范区。到2025年具体实现以下目标: ——中医药服务体系更加高效。发挥中医药整体医学和健康医学优势,融预防保健、疾病治疗和康复于一体的优质高效中医药服务体系更加健全,中医药服务广度和深度持续拓展,中医药公共卫生应急能力和基层服务能力得到明显提升。 ——中医药人才发展机制越发完善。中医药人才成长途径更加优化,评价体系和激励机制更加健全,领军人才、优秀人才、骨干人才梯次衔接的人才队伍更加壮大,进一步夯实基层中医药人才队伍。 ——中医药传承创新能力显著增强。深入挖掘和保护中医药宝库中的精华精髓,基础理论和重大疾病防治研究取得重大进展,临床科研一体化发展成效显著,符合中医药特点的评价体系基本建立,中医药与多学科融合创新发展格局基本形成。 ——中医药健康产业全面升级。中药材种业管理进一步规范,中药材总体质量控制水平显著提升,中药注册管理和科学监管不断优化,中药新药研创活力进一步增强。推动中医药与康复、养老、旅游等领域深度融合,人民群众多层次、多样化的健康需求得到满足。 ——中医药文化更加繁荣。中医药文化产品和服务供给更加优质丰富,中医药文化传播和知识普及的覆盖面、影响力不断提升,公民中医药健康文化素养水平持续提高。 ——中医药开放发展格局持续优化。粤港澳大湾区中医药高地建设成效更加凸显,大湾区内中医药协调机制逐步完善。岭南中医药海外交流更加紧密,中医医疗与养生保健服务在海外得到进一步推广。 ——中医药发展支撑体系更加有力。中医药法规政策体系更加完善,中医药基础设施建设进一步加强,硬件装备水平显著提升。中医药信息化发展质量和服务效能显著提高。中医药标准化体系基本健全,标准推广及应用水平持续提升。 展望2035年,优质高效的中医药服务体系全面建成、中医药优势全面彰显,人人享有的中医药服务质量持续提升,中医药原创科技优势得到充分挖掘,科技创新贡献度进一步彰显,中医药特色人才队伍规模更加壮大、质量显著提升,中医药健康产业在经济社会发展中的地位更加凸显,基本实现中医药行业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
第二章 构建优质高效中医药服务体系
第一节 打造中医药服务高地 推动建设国家中医医学中心和区域医疗中心;支持中医特色重点医院建设;实施国家中医药传承创新工程中医医院建设项目和省级高水平中医医院建设项目,培育中医名院。建设形成一批岭南特色鲜明、群众体验良好、总体实力领先、服务全国中医药发展和粤港澳大湾区建设大局的高水平中医医院群。建设中西医协同“旗舰”医院,加快中西医结合医院发展。 加大市级中医医院建设力度,实现地级以上市三级中医医院全覆盖,支持中医医院牵头组建医疗联合体。加强珠三角高水平中医医院与港澳医疗卫生服务提供主体交流合作,支持港澳中医医疗机构参与粤港澳大湾区中医医疗联合体建设,搭建远程会诊、远程影像、远程指导等医疗协作平台。 实施区域中医(专科)诊疗中心建设项目、重点专科建设项目,在中医优势专科专病领域打造区域一流、国内领先的中医名科。重点支持我省心血管、肝病、康复等19个区域中医(专科)诊疗中心建设,以中医优势特色专科为纽带组建中医药专科联盟和远程医疗协作网。
第二节 筑牢基层中医药服务阵地 开展全省基层中医药工作示范市(县)创建工作,以创建全国基层中医药工作先进单位为抓手,推进基层中医药工作再上新台阶。基本实现县办中医医院全覆盖,30万以上常住人口县二甲中医医院全覆盖。支持紧密型县域中医医共体建设,加强医疗联合体中医药工作,建立以健康为中心、防治结合的县镇村三级整合型中医药服务新体系。实施县域中医药人员县管镇用,全部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和乡镇卫生院设置中医馆、配备中医医师。乡镇卫生院中医类别执业医师不低于执业医师总数的20%。强化中医馆内涵建设,配备中医特色康复诊疗设备,提升中医康复服务能力。强化基层中医药适宜技术推广,提供六类以上中医药适宜技术服务,开展基层医疗、预防保健、养生康复等一体化中医药服务,提升中医药获得感。
第三节 拓展中医药服务领域项目服务建设 加强综合医院、妇幼保健院、有条件的专科医院中医药科室建设。100%的二级以上公立综合医院设置中医临床科室,设立中医门诊,设置中医病房且床位数不低于医院开放床位数的5%,中医药服务量占比达到10%以上;有条件的设立中医病区和中医综合治疗区。三级综合医院门诊开设中医专业不少于3个,二级综合医院门诊开设中医专业不少于2个。二级以上妇幼保健院100%设置中医科,有条件的三级妇幼保健院设置中医妇科、中医儿科、针灸推拿、治未病等多个专科。专科医院注重发挥中医在专科疾病诊疗的特色优势,推动中医药融入专科诊疗。鼓励社会办医疗机构设置中医药科室。 鼓励中医医疗机构发展互联网中医医院,推进远程中医药服务,促进优质医疗资源纵向流动。大力发展中医诊所、门诊部和特色专科医院。鼓励有资质的中医专业技术人员开办中医诊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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