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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内中医药传承] 新华健康|按优势病种收付费让更多人选择中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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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2-4-10 10:52:18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在今年全国两会期间,中医药振兴发展的呼声热烈。其中,建立“适配”中医药服务特点的支付体系、让医保体系更能体现中医药价值等建议,成为业界关注的重点。


近年来,为进一步发挥中医药特色优势,有效减轻患者就医负担,多地开展了中医优势病种收付费方式改革试点工作。湖南省也于2月1日起开展面瘫病等10个中医优势病种按病种收付费试点。


当前,我国医改已经进入深水区,健康中国建设也在加速推进。近年来,从中央到地方,有关中医药的利好政策陆续出台,这都在说明,进一步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的冲锋号已经吹响。包括优先将国家发布的中医优势病种纳入按病种付费范围,这都将充分体现中医药服务特点和优势。


笔者认为,按病种付费的医保支付导向,体现了医保政策明确支持中医药传承创新发展的引导作用,充分认可了中医药在健康中国建设中的重要作用。


众所周知,中医药在治未病、重大疾病治疗、疾病康复中具有重要作用,打造中医药和西医药相互补充、协调发展的中国特色卫生健康发展模式,越来越需要发挥中医药的独特作用。随着我国公立医院综合改革持续拓展深化、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均等化程度大幅提升,我国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的方向和路径日益清晰,措施更加有力,改革成果越来越广泛地惠及人民群众。在这种背景下,将中医优势病种列入“打包价”,将很大程度上助力解决人民群众“看病难看病贵”的现实问题,也将有利于提高人民群众健康水平、维护社会公平正义。


以近期发布的《国家医疗保障局 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关于医保支持中医药传承创新发展的指导意见》为例,该文件明确提出,完善适合中医药特点的支付政策。具体包括探索实施中医病种按病种分值付费,遴选中医病种,合理确定分值,实施动态调整。优先将国家发布的中医优势病种纳入按病种付费范围。中医医疗机构可暂不实行按疾病诊断相关分组(DRG)付费,对已经实行DRG和按病种分值付费的地区,适当提高中医医疗机构、中医病种的系数和分值,充分体现中医药服务特点和优势。对康复医疗、安宁疗护等需长期住院治疗的中医优势病种,可按床日付费。探索对治疗周期长、风险可控、需持续治疗的中医病种,开展日间中医医疗服务,实施按病种付费,合理确定付费标准,国家统一制定日间病房的病种目录。


笔者认为,这一新政是民之所系,政之所向,能更好地让中医药发挥更大的作用和价值。中医药也能和西医一样在医保的范围内让更多人选择和接受,这无疑是对中医医药机构发展的巨大推动力。


当然,在各地试点的基础上,优先将国家发布的中医优势病种纳入按病种付费范围,未来仍然有待出台更具操作性的细则。笔者建议,应遵循中医医疗服务项目价格调整“小步走、不停步”“优先考虑、优先保障”等定位,探索按病种付费的实践模式。


不难预期,随着中医优势病种纳入按病种付费范围的工作不断推进,我国中医药医保支付制度改革的大幕正在拉开,这也是我国“真金白银”支持中医药事业高质量发展的集中体现。


事实上,从桡骨远端骨折、腰椎间盘突出症、混合痔等系列中医单病种研究,到试点建立“中医医院版”DRG、DIP(国家医疗保障按病种分值付费)方案,再到国家对中药饮片、配方颗粒支付政策的优化监管……这一系列政策“组合拳”的展开,充分反映出了未来我国中医药事业和产业的发展趋势。


首先,以中医优势病种纳入按病种付费范围为契机,未来在完善适合中医药特点的支付政策方面,我们将期待更多的政策细则。推而广之,将适宜的中药和中医医疗服务项目纳入医保支付范围,必将推动中医医疗服务迎来实质性突破。


其次,在平衡与西医医疗机构医保支付的关系问题上,应支持具有同等疗效中医药特色病种(组)的合理支付补偿,探索建立医疗机构提供适宜中医药服务与医保支付挂钩的正向激励机制,这必将有利于啃下中医药难以按病种付费这块“硬骨头”。同时,按病种付费的支付导向,也意味着医保作为大支付方将进一步加大品种管控力度,以“临床价值”为核心,势必加速细分市场的终端洗牌。


此外,医保支付端对中医的倾斜,解决了中医药发展最大的难题、降低了投资中医药的风险,从长远看有利于连锁中医医疗的快速发展,对中医药人才的培养、传承和就业具有积极、正面的导向效应。(作者:李林燊/百杏堂连锁名医馆创始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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