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推动公立医院高质量发展若干措施的通知
鄂政办发〔2022〕13号
各市、州、县人民政府,省政府各部门:
《关于推动公立医院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措施》已经省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工作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2022年4月8日
关于推动公立医院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措施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推动公立医院高质量发展的意见》(国办发〔2021〕18号),以建立健全现代医院管理制度为目标,推动我省公立医院发展方式从规模扩张转向提质增效,运行模式从粗放管理转向精细化管理,资源配置从注重物质要素转向更加注重人才技术要素,加快优质医疗资源扩容和区域均衡布局,力争在“十四五”期间,创建一批全国乃至国际水平的临床优势学科,建设二级、三级公立医院省级临床重点专科200个、300个,国家和省级中医重点专科240个;攻坚一批关键核心技术,推动原创性疾病预防诊断治疗新技术、新产品、新方案和新策略的产出;培养一批国家级和省级高层次人才、拔尖人才和创新团队,健全公立医院引才、育才、聚才、留才、用才机制;建成一批不同层级的高水平医院,形成以国家医学中心和国家级、省级区域医疗中心为骨干,高水平市级和县级医院为支点的公立医院网络。
一、坚持和加强党对公立医院的全面领导
(一)全面落实党委领导下的院长负责制。公立医院党组织发挥把方向、管大局、作决策、促改革、保落实的领导作用,着力构建党委统一领导、党政分工合作、协调运行的工作机制。在公立医院章程中明确党建工作要求。全面履行党建工作责任,把党建工作成效纳入医院等级评定和巡视巡察内容,作为年度考核和干部选拔任用的重要依据。
(二)加强领导班子和干部人才队伍建设。推进党支部标准化规范化建设,建立党支部参与科室业务发展、人才引进、队伍建设、职称职级晋升、绩效考核、薪酬分配、评先评优、设备配置等重大事项讨论决策的制度机制。实施临床医技科室党支部书记“双带头人”培育工程,建立健全把业务骨干培养成党员,把党员培养成医疗、教学、科研、管理骨干的“双培养”机制。
二、优化公立医院资源配置
(三)科学扩容优质医疗资源。围绕“一主引领、两翼驱动、全域协同”区域发展布局,支持武汉市建成国家医疗卫生服务中心,推动武汉城市圈医疗卫生同城化发展;促进“襄十随神”“宜荆荆恩”城市群医疗资源共建共享;实施“三百工程”,推动人口百万、经济百强县市建设三甲医院,到2025年,全省100家左右的县级医院(含中医医院,下同)达到三级医院医疗服务能力水平。
(四)推进医联体建设提质提效。发挥公立医院在医联体中的牵头引领作用,加强紧密型的城市医疗集团和县域医共体建设,建立城市三级医院对口帮扶医共体长效机制,支持公立医院以特色专科为纽带组建专科联盟,大力发展远程医疗协作网。加强绩效考核和效益评价,引导医联体提供围产期保健、治疗期住院、康复期护理、稳定期照料、安宁期疗护、健康促进等全方位健康服务。
(五)构建合理就医和诊疗新格局。充分发挥在鄂国家部委、部队所属公立医院及省级公立医院技术、科研、人才、学科等优势,打造高水平、高层次临床专科,减少群众跨省就医。根据辖区外转率高的病种,提高肿瘤、心脑血管、呼吸、消化、感染性疾病、儿科等薄弱专科诊疗能力,逐步实现常见病、多发病在市县解决。推进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发挥县级医院医务人员对家庭医生团队的技术支撑作用,提升居民健康“守门人”能力。
三、建设高水平公立医院体系
(六)建设国家医学中心和区域医疗中心。支持华中科技大学同济医学院附属同济医院、协和医院通过“揭榜挂帅、择优选拔”方式,创建国家医学中心。依托在汉部省属医院,高标准建设综合类国家区域医疗中心及儿科、神经、肿瘤、心血管病、老年、妇产、传染病、口腔、骨科、精神、呼吸、创伤等专业类国家区域医疗中心,支持省级中医类医院建设中西医结合“旗舰”医院。
(七)建强省域医疗中心。依托服务能力强、覆盖范围广的市级医院,分片遴选建设一批省级区域医疗中心,提升疑难重症诊疗能力。引导大型优质公立医院发展高层次“专科院中院”,提升现有专科医院服务能力,打造一批高水平专科医院。
(八)抬高县域医疗发展底板。实施县医院能力建设项目、县级中医医院提标扩能项目,加快建设县域临床服务“五大中心”(肿瘤防治、慢病管理、微创介入、麻醉疼痛诊疗、重症监护)、急诊急救“五大中心”(胸痛、卒中、创伤、危重孕产妇救治、危重儿童、新生儿救治),组建县域医疗资源共享“五大中心”(医学检验、医学影像、心电诊断、病理、消毒供应),整体提升县域医疗服务水平。
(九)健全重大疫情救治体系。加快华中科技大学同济医学院附属同济医院重大公共卫生事件国家医学中心和武汉、襄阳、宜昌、黄冈重大疫情救治基地建设;各市(州)选择1至2所现有医疗机构进行改扩建,提升传染病防治和弹性扩容能力;各县(市)在现有县级医院内加强感染性疾病科和相对独立的传染病病区建设。在控制单体规模的基础上,支持部分实力强的公立医院多院区发展,发生重大疫情时迅速转换功能。发挥中医药独特作用,规划布局1个中医疫病防治基地、1个中医紧急医学救援基地,打造高水平中医疫病防治队伍。对现有独立传染病医院进行基础设施改善和设备升级,建立与综合医院合作机制。加快建设院前急救体系,持续强化医院感染防控管理,提高重大疫情应对能力。
四、加强临床特色专科建设
(十)实施一流优势专科建设工程。依托我省国家医学中心、国家区域医疗中心,与在鄂高等院校、科研机构开展合作,探索多学科交叉融合,力争“十四五”期间,培育一批在医疗技术、医疗质量、临床研究等方面具有国内外一流水平的优势专科。
(十一)加强各级各类公立医院特色专科、平台专科、薄弱专科建设。以满足重大疾病临床需求为导向,重点发展重症、肿瘤、心脑血管、呼吸、消化、感染、儿科、新生儿科、麻醉、影像、病理、检验等临床专科。突出县级医院临床重点专科建设,提高肿瘤、心脑血管、呼吸、消化和感染性疾病等防治能力,提升核心专科、夯实支撑专科、打造优势专科;加强中医优势专科和妇幼保健特色专科建设,支持每个县级中医医院建设3个以上中医特色专科。
(十二)加强质控中心建设。持续改进医疗质量管理体系和标准体系,加快推进省、市、县三级质控中心建设,强化区域质控协同,提高不同地区、不同级别公立医院医疗服务同质化水平,带动诊疗能力和水平提升。
五、提升科技赋能水平
(十三)实施临床科研提升行动。以临床需求为导向,建立在鄂高校、科研院所和高水平公立医院科研协作机制,面向国家战略需求和医药卫生领域重大科学问题、前沿领域,聚焦新发突发重大传染病、罕见病、心脑血管疾病和恶性肿瘤等重大疾病,建设临床研究和基础研究平台,集中力量开展关键核心技术攻关,推动高水平综合医院逐步提高病例组合指数(CMI)和四级手术占比。
(十四)加大科研成果临床转化力度。围绕传染病、麻醉医学等领域,培育建设国家临床医学研究中心。依托现有资源建设1个国家中医药临床研究和科技成果孵化转化基地,转化形成一批中医药先进装备、中药新药。持续推进影响群众健康突出问题“323”攻坚行动,打造“防、筛、管、治、研”紧密结合的医学技术创新和成果转化载体。加快发展商业健康保险,促进医疗新技术进入临床使用。加大成果转化收益分配激励力度,主要奖励职务科技成果完成人和为成果转化作出重要贡献的其他人员。
(十五)建设智慧医院。推动云计算、大数据、物联网、区块链、第五代移动通信(5G)等新一代信息技术与医疗服务深度融合。大力发展远程医疗和互联网诊疗,大力推进电子病历、智慧服务、智慧管理“三位一体”的智慧医院建设和医院信息标准化建设。到2025年,建成一批发挥示范引领作用的智慧医院,二级以上公立医院电子病历应用功能水平分级达到4级以上,预约诊疗比例占年门诊人次70%以上;公立医院处方、药品追溯、医保结算、工伤医疗康复费用结算、医疗服务监管等信息互联互通;电子病历、电子健康档案、医学影像资料等信息共享;加快推进检查检验结果互认。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