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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2-6-8 17:22: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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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帖最后由 光大 于 2022-6-8 17:27 编辑
(十一)提升化妆品风险监测能力.多维度收集化妆品安全风险信息,构建协调联动的工作机制.建立我省高通量筛查快速分析平台,推进方便实用化妆品快检技术研发和推广使用.加强网络监测能力 建 设,逐 步 实 现 化 妆 品 安 全 风 险 的 及 时 监 测、准 确 研判、科学预警和有效处置.
(十二)健全应急管理体系. 加强全省药品安全应急体系建设,各级政府制定完善药品(疫苗)安全突发事件应急预案,进一步建立完善工作机制,强化应对突发重特大公共卫生事件中检验检测、体系核查、审评审批、监测评价等的统一指挥与协调.加快应急队伍建设,强化应急能力培训,采取多种形式组织常态化药品安全应急演练,提高各级负责药品监管机构的应急处置能力.加强应急设施设备配备,强化应急检验设施设备维护,推进应急检验队伍培养和关键技术研究.
(十三)完善信息化追溯体系. 落实全省药品上市许可持有人、药品生产经营企业和使用单位的药品追溯责任.构建全省药品信息化追溯监管平台,整合药品生产、流通、使用等环节追溯信息,按照国家药品追溯协同平台建设总体安排部署,实现追溯数据对接.以疫苗、血液制品、特殊药品等为重点,逐步推进药品全品种全过程来源可查、去向可追.加强与医疗管理、医保管理等的衔接,逐步实施医疗器械唯一标识.发挥追溯数据在日常监管、风险防控、产品召回、应急处置等工作中的作用,提升监管精细化水平.
(十四)推进全生命周期数字化管理.加强药品、医疗器械和化妆品监管大数据应用,汇集行政许可、技术审评、监督检查、案件查办、检验检测、监测评价等数据,提升从实验室到终端全生命周期数据汇集、协同管理、风险预警、互联共享等能力.建立包含全品种、全过程的监管数据资源体系和主题数据库,逐步建立覆盖药品、医疗器 械 和 化 妆 品 全 生 命 周 期 的 品 种 档 案,实 现 “一 品 一 档”“一企一档”.强化药品、医疗器械和化妆品电子档案应用,加强数据资产的加工、整理、研究,推进智慧监管.加强政府和行业组织、企业、第三方平台等有关数据开发利用,研究探索基于大数据的关键共性技术与应用,推进监管和产业数字化升级.
(十五)提升“互联网+药品监管”应用服务水平.推动工业互联网在全省疫苗、生物制品、血液制品、特殊药品、中药注射剂等高风险监管领域的融合应用,推进实施非现场监管.加强监管综合数据平台建设,推进监管业务系统同山西省一体化在线政务服务平台互联互通、共享共用,实现“一网通办”“省内通办”.依托山西省一体化在线政务服务平台,实施电子证照在线制发,推动证照管理电子化.坚持“以网管网”,推进网络监测系统建设,加强网络销售行为监督检查,强化网络第三方平台管理,提高对药品、医疗器械和化妆品网络交易的质量监管能力.
(十六)实施药品监管科学行动计划.落实中国药品监管科学行动计划要 求,紧 跟 国 内 外 药 品 监 管 科 学 前 沿,加 强 监 管 政 策 研究,依托技术机构、高等院校、科研机构等,加快推进监管新工具、新标准、新方法研究和应用.积极培养监管科学研究人才,开展药品监管热点、重点、难点问题研究,为我省药品监管提供技术支撑.重点支持中药、生物制品(疫苗)、高端医疗器械、医疗器械新材料、化妆品新原料等领域的监管科学研究,加大创新药品、医疗器械研发力度.
(十七)提升监管队伍专业素质.强化专业监管要求,严把监管队伍入口 关,优 化 专 业、年 龄 结 构. 加 强 同 全 国 医 药 类 名 校 合作,重点培养引进高层次审评员、检查员、国际化人才,实现核心监管人才数量、质量双提升.健全完善省级职业化专业化检查员培养方案,加强职业化专业化检查员培训,建立岗前培训、转任培训、“模块化”培训、日常培训和继续教育的多层次培养机制,不断提升检查能力水 平.加 强 对 省、市、县 三 级 药 品 监 管 人 员 的 培 训 和 实训,不断提高 专 业 素 质、办 案 能 力,缩 小 不 同 区 域 监 管 能 力 差 距.建立 教、学、练、检、研 一 体 化 药 品 监 管 实 训 基 地.运 用 信 息 化 技术,建设并推广使用云平台,提升教育培训可及性和覆盖面.
(十八)加强监管交流合作.学习国际国内先进经验,健全药品监管质量管理体系,促进我省药品监管能力和水平全面提档升级.加强与京 津 冀、粤 港 澳 大 湾 区、长 三 角 等 区 域 学 习 交 流 和 合作,学习和吸收先进的行业技术和监管理念.加强与国内科研院所的战略合作,加快推进监管人员知识更新,鼓励支持监管人员考取国际化检查资质,加快培育适应药品国际化、现代化发展需要的监管队伍.
三、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充分发挥省药品安全与高质量发展委员会作用,加强组织领导和统筹协调,保安全、守底线、追高线、促发展,推进监管体系和监管能力现代化.各市县要全面履行药品安全尤其是疫苗安全的政治责任,坚持党政同责,做到守土有责、守土尽责.健全考核评估体系,强化药品安全工作考核,发挥“指挥棒”作用,推动市县政府落实属地责任.各市政府要成立药品安全与高质量发展委员会,加强对药品监管工作的领导,提升药品安全事件应对处置能力,推进药品安全高质量发展.
(二)完善治理机制.压实企业药品安全主体责任,各级药品监管部门要 监 督 企 业 完 善 质 量 管 理 体 系,依 法 依 规 开 展 研 制、生产、经营等活动.发挥行业协会自律作用,建立健全行业规范.畅通投诉举报渠道,鼓励群众举报药品安全问题.强化药品监管、卫生健康、医疗 保 障、公 安 等 部 门 工 作 衔 接 联 动 和 监 管 数 据 共 享 应用,形成药品安全治理合力.健全信用体系,依托山西省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和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实现与相关部门信息共享,实施联合惩戒.
(三)强化政策保障.建立与我省经济社会发展相适应的药品安全经费保障机制.加强专项经费绩效评价,提高经费使用效率.严格执行国家批准的收费项目,适时调整药品、医疗器械注册收费标准.引进市场化运行机制,逐步将审评、检查、检验、监测评价、标准管理等适宜由社会力量承担的辅助性工作纳入政府购买服务目录.积极争取国家支持,对经济欠发达地区药品监管经费给予适当倾斜.通过专项转移支付支持市县药品监管工作.
(四)优化人事管理.综合运用内部调剂事业编制、政府购买服务等方式,实现技术机构人员数量与监管需要相匹配.创新完善人力资源政策,在公开招聘、岗位设置、职称评聘、薪酬待遇保障等方面强化政策支持力度,破除人才职业发展瓶颈.合理核定相关技术支撑机构的绩效工资总量,绩效工资分配向驻厂监管等高风险监管岗位人员倾斜,更好体现工作人员的技术劳务价值.
(五)激励担当作为.加强药品监管队伍思想政治建设,教育引导干部切实增强干事创业的积极性、主动性、创造性,忠实履行药品监管政治责任.树立鲜明用人导向,对取得国际药品检查员资格、在药品安全领域取得重要科研成果的专业技术人员及工作实绩突出的干部优先评聘职称、优先提拔使用、优先晋升职级.坚持严管和厚爱结合、激励和约束并重,鼓励干部锐意进取、担当作为.加强人文关怀,努力解决监管人员工作和生活后顾之忧.优化人才成长路径,健全人才评价激励机制,激发监管队伍的活力和创造力.对作出突出贡献的单位和个人,按照国家、省有关规定给予表彰奖励,推动形成团结奋进、积极作为、昂扬向上的良好风尚.
山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2021年12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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