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龙舌兰酒按照进口尚无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管理的公告(2013年第6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和《进口无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许可管理规定》,经审查,同意龙舌兰酒(英文名:Tequila 100% Agave)按照进口尚无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进行管理。指定龙舌兰酒的甲醇限量不得超过3.0克/升(按100%酒精计),其他安全指标及检验项目和检验方法按照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蒸馏酒及其配制酒》(GB2757-2012)执行。其产品进口和生产经营应当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标准的规定。
特此公告。
国家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
2013年6月20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