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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内中医药传承] 海南省基层中医骨干(西学中)优秀人才培训项目:能中会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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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2-7-6 13:19:45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海南:培养百名“能中会西”基层医生

  日前,海南省卫生健康委发布关于开展《海南省基层中医骨干(西学中)优秀人才培训项目》的通知,面向基层医疗机构遴选100名优秀具有执业(助理)医师职称的临床医学专业技术人员开展为期2年的“西学中”系统培训,培养一批“能中会西”的基层医生。
  根据《海南省基层中医骨干(西学中)优秀人才培训项目实施方案》,此次培训以中青年临床医学及相关专业技术人员为培养对象,研修形式包括分段式集中学习和个性化自主实践学习。分段式集中学习要求线上理论集中学习的时间累计完成1770学时,采取分段式线上理论学习和线上自主学习相结合进行;个性化自主实践学习要求跟师实践原则上每周不少于1个工作日,累计不少于48个工作日,完成跟师学习笔记5篇,并由指导老师批阅。
  研修期间将采取分段式集中学习考核、个性化实践学习考核、结业考核的方式进行研修考核。 (中国中医药报 作者:徐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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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2-8-3 19:11:43 | 显示全部楼层
海南省卫生健康委员会关于开展《海南省基层中医骨干(西学中)优秀人才培训项目》的通知
琼卫中医函〔2022〕36 号

各市、县、自治县卫生健康委及有关单位:
    为深入贯彻中央人才工作会议精神,落实《中共海南省委 海南省人民政府关于促进中医药在海南自由贸易港传承创新发展的实施意见》,践行省委开展“能力提升建设年”活动部署,针对全省目前基层中医药人才紧缺问题,拟面向基层医疗机构遴选100 名优秀具有执业(助理)医师职称的临床医学专业技术人员开展为其 2 年“西学中”系统学习,培养一批“能中会西”的基层医生。请各市县卫生健康委根据实施方案要求组织报送学习人员名单,于 2022 年 6 月 8 日前将纸质材料报送省中医药管理局,电子版发送到邮箱。
    联系人:刘洪波、昝青峰;
    联系电话:0898-65388337;0898-65350509;
    电子邮箱:hn65388337@163.com
    地址:海南省海口市美兰区海府路38号海南省卫生健康委员会216办公室。
    附件:海南省基层中医骨干(西学中)优秀人才培训项目实施方案
                                                                                                          海南省卫生健康委员会
                                                                                                              2022 年 6 月 1 日   


附件:
海南省基层中医骨干(西学中)优秀人才培训项目实施方案

为深入贯彻中央人才工作会议精神,落实《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促进中医药传承创新发展的意见》《关于加快中医药特色发展的若干政策措施》《中共海南省委 海南省人民政府关于促进中医药在海南自由贸易港传承创新发展的实施意见》,加强西学中高层次人才队伍建设落实,提升基层医务人员中医药服务能力,促进中西医结合长远发展。我省将启动基层中医骨干(西学中)优秀人才培训项目,在全省面向基层医疗机构遴选100名优秀的具有执业(助理)医师资格的临床医学专业技术人员开展“西学中”学习,培养一批“能中会西”的基层医生。为做好项目组织实施,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培训目标
遵循中医药人才成长规律与西学中特点,以中青年临床医学及相关专业技术人员为培养对象,通过集中脱产学习、个性化实践学习等方式,培养一批德业双修、中西医贯通、医研兼通的西学中骨干人才。

二、遴选条件
(一)品德优良,遵纪守法,恪守职业道德,坚持科学精神。
(二)从事临床医学,坚持临床一线工作,具有扎实的专业基础、较强的实践能力,在基层医疗机构(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和村卫生室)注册执业(助理)医师满2年(截止时间为2022年5月31日)。
(三)热爱中医药,有志于继承和学习中医药基本知识、学术经验、临床技能并勇于创新。
(四)能够坚持学习,按要求完成研修学习任务。

三、遴选程序与方法
按照本人申请、单位推荐、择优选拔等程序进行遴选确定。
(一)符合条件的申请人根据本实施方案,如实填写《海南省基层中医骨干(西学中)优秀人才培训项目申报表》(附表1,以下简称《申报表》),填写个人基本条件、专长和研修目标,向所在单位提出申请。
(二)所在单位同意后,报送各市县卫生健康委。各市县卫生健康委负责资格审核,并可根据各市县的实际情况组织诸如专家评议、面试等形式的相关考核。
(三)根据考核情况、由各市县卫生健康委择优确定培训人选。
(四)省卫健委对拟入选的申请人在一定范围内公示,无异议后,公布入选名单,并报送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四、研究周期
研修周期为2年。

五、研修内容、方式与要求
根据培养对象的不同专业特点,制定统一化与个性化相结合的研修内容与方式。
(一)分段式集中学习
1.内容。学习中国传统文化、中医药基础理论、中医药经典著作、名家名方、中医药科研等模块内容。并结合自身的专业需求,学习中医临床专业及其他相关课程。
2.方式。理论学习和培训1年,采用线上理论学习、专题学习、集中培训、线上自主学习的方式进行。委托海南医学院组织实施。
理论授课。培训和线上授课结合,建立中医学习大课堂,以课堂讲授、案例式、问题驱动式等模式进行教学,全面系统讲授中医药基础理论。
专题学习。设立中西协同小讲堂,以分组研讨学习为主,在中医药、中西医结合专家的引导下开展中医思维、临床、科研等专题研讨学习,熟悉掌握中医药。
集中培训。组织学员在省内进行集中培训和到有中医药特色鲜明的中医院、中医科、中药加工培育基地参加临床带教、参与临床实践,在实践中学习中医药。
线上自主学习。开通网上学习平台,组织培养对象根据本人专业情况自学相关专业课程,掌握中医临床专业及其他知识,并开展相互之间的学习交流。
3.要求。线上理论集中学习的时间累计完成1770学时,采取分段式线上理论学习和线上自主学习相结合进行,线上理论授课安排在周一至周五晚、周六、周日进行。理论培训地点为海南医学院掌上海医平台。为确保教学质量,理论授课教师均为海南医学院高级职称的教师,临床实践课教师均为海南医学院、海南医学院附属医院(直属非直属)中级以上职称的教师。
掌握中医药基本理论,读懂领会中医药经典著作,建立中医思维,基本掌握中医药临床及中医临床适宜技术4-6项。完成相关理论课程的考试考核,完成学习心得4篇。
(二)个性化自主实践学习
1.内容。在实践中学懂弄通中医药理论与方法,领悟中医药专家的学术思想和临床经验,树牢中医思维,熟练运用中医临床适宜技术。
2.方式。采用专业导师指导、学伴同行的方式进行。
专业导师指导。通过学员临床专业的实际需求,有针对性的成立专家指导组,通过双向选择等方式,确定专业指导老师与学员建立师承关系,以跟师实践为主,结合访谈、学术交流、科学研究等多种形式接受专业导师指导,并鼓励导师协助学员所在基层医疗机构开展特色中医科室建设。
学伴同行。学员自主选择与同专业的学员结成学伴,开展朋伴式共学、经常性研讨等活动,特别是中医经典书籍的学习,并撰写读书笔记、读书心得,用以提升中医药理论。
3.要求。跟师实践原则上每周不少于1个工作日,累计不少于48个工作日,完成跟师学习笔记5篇,并由指导老师批阅。在指定的中医药医籍书目中,与学伴及其团队共读1部中医经典书籍,交流学习心得,完成读书心得1篇,并做好经常性研讨的相关原始记录。

六、研修考核
考核方式采取分段式集中学习考核、个性化实践学习考核、结业考核的方式进行。
(一)分段式集中学习考核
由海南医学院设立专门的考勤制度及考核方案。要求专业授课教师在每门课程结束后,开展理论考试,主要考核学员对所学课程的掌握情况、学习情况等。对于缺考、不及格者严格按照考试方案的要求执行。
(二)个性化实践学习考核
由海南医学院中医学院领导小组进行组织实施,主要考核学员的研修进度、个性化实践学习成效(中医临床技能考核)、经费使用等相关情况。
(三)结业考核
由省卫健委组织专家进行考核,主要考核研修学习成效。结业考核总分值200分,其中分段式集中学习考核100分,个性化实践学习考核100分。及格线为120分,达不到及格线的研修学员不予结业。

七、培养计划设置
(一)理论授课。培训和线上授课结合,具体课程包括必修课共14门,总计1770学时。
(二)专题学习。专题内容涉及中医药适宜技术讲座、经典病案讨论、中医专家学术经验交流、中国传统文化知识学习等。
(三)集中培训。组织学员在省内进行集中培训和到有中医药特色鲜明的中医院、中医科、中药加工培育基地等参加临床带教、参与实践,在实践中学习中医药。
(四)线上自主学习。开通网上学习平台,组织培养对象根据本人专业情况自学相关专业课程,掌握中医临床专业及其他知识,并开展相互之间的学习交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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八、组织管理、组织机构
(一)省卫健委负责项目宏观管理与政策协调,对市县卫生健康委及有关单位进行指导;组织全省选拔;组建中医专家组;组织开展结业考核。
(二)市县卫健委和申请人所在单位负责人员选拔和推荐。建立培养对象档案,及时记录培训学习及考核情况;配合做好全省选拔、结业考核相关工作;协调相关部门支持培养对象开展中医药临床诊疗活动。
(三)海南医学院负责组织理论学习和培训。制定分段式集中学习方案,做好模块课程设计、组织实施、相关考核等工作。同时,制定组织管理小组,成立项目培训综合公室。
(四)培养对象所在单位支持培养对象开展集中学习、实践等学习培训活动;保证培养对象研修期间的工资及其他福利待遇。
(五)培养对象按照本实施方案开展培训学习。不得中断学习,中断3个月以上或无故脱离本专业实践3个月以上者,由所在单位提出、市县卫生健康委审核后,报省卫健委批准,终止研修资格。

九、遴选优秀教师,组建教师团队
按照《实施方案》要求的授课内容,经领导小组讨论成立教师团队,遴选中医学院资历高、授课精彩、临床经验丰富的高级职称教师担任主要课程的讲授。同时为了提升学员对中医药知识的兴趣,建立中医药思维方法,教师团队安排了专题讲座。

十、经费管理
每名学员学费1万元,100名共100万。全部划拨到海南医学院,用于学员的理论授课学费、学员学习、实践费用等。完成经费预算,制定项目支出预算明细表。

十一、政策保障
结业考核成绩合格者,由海南省卫生健康委员会、海南省中医药管理局颁发基层中医骨干(西学中)优秀人才培训项目结业证书;医师可以参加中西医结合执业医师资格考试,可以开具中药饮片处方和开展中医适宜技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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