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上海市国家中医药综合改革示范区建设方案》的通知
沪府办〔2022〕26号
各区人民政府,市政府有关委、办、局:
经市政府同意,现将《上海市国家中医药综合改革示范区建设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按照执行。
上海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2022年7月14日
上海市国家中医药综合改革示范区建设方案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对中医药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和《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促进中医药传承创新发展的意见》决策部署,按照国家中医药管理局等五部门《关于同意上海、浙江、江西、山东、湖南、广东、四川建设国家中医药综合改革示范区的批复》要求,推进上海市国家中医药综合改革示范区建设,制订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对照“国家中医药综合改革示范区”建设要求,聚焦影响中医药高质量发展的核心问题、关键环节,转变发展观念、创新体制机制、强化价值导向、促进转型融合,构建“规划引领、内涵导向、系统评价、多元激励、提升能级”五位一体的中医药高质量发展“制度链”,率先推出一批具有标志性、引领性、基础性的改革创新成果,为提升中医药治理体系、治理能力现代化发展水平提供改革示范和制度保障。
(二)建设目标
到2025年,构建起中医医院高质量、可持续、分层次发展的基本模式、管理体系和保障机制。建立起中医药健康养生文化全面融入居民健康生活的有效路径,覆盖城乡居民全生命周期中医药服务体系日益完善,优质资源分布更为均衡;中西医结合发展水平和影响力不断提升,中医药知识创新协同机制更趋成熟;中医药国际标准化高地基本建成,标准化带动现代化、产业化和服务贸易创新发展格局基本形成;特色人才培养体系和评价机制持续优化,多学科领军人才群体集中涌现;建设成果有力服务和辐射长三角一体化高质量发展。为实现中医药治理体系、治理能力现代化提供“上海方案”。
二、重点任务
(一)促进中西医协同
1.健全中西医协同发展机制
落实公立医疗机构中医学科建设全覆盖考核制度,将中医药学科建设和人才发展纳入医疗机构整体规划列入考核评价工作体系。建立医疗机构中西医结合发展水平评价制度,建立健全考核评价体系,推动医疗机构建立中西医临床协作机制,促进中西医融合发展。(责任单位:市卫生健康委、市中医药管理局、市发展改革委、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申康医院发展中心、各区政府)
2.实施中西医协同高质量发展工程
(1)中西医结合旗舰医院建设。遴选综合性医院建设有重要影响力的中西医结合旗舰医院,在中西医结合科学创新规划、诊疗技术研发、科学研究管理、临床研究规范、中西医结合医师队伍及领军人才规范化系统化培养、综合性医院中医科室特色发展等方面先行先试。(责任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市卫生健康委、市中医药管理局、申康医院发展中心)
(2)重大疑难疾病中西医协同攻关。围绕抗生素耐药、老年痴呆、帕金森症、抑郁症、口腔黏膜病、眼底病、重点职业病等临床重大疑难疾病,针对协作病种发生、发展过程中的某一阶段、关键环节,开展中西医协作联合攻关,形成一批重大疑难疾病中西医结合诊疗方案和技术,推动形成具有中国特色的医学体系基本框架。(责任单位: 市卫生健康委、市中医药管理局、市科委、申康医院发展中心)
(3)中医西医汇聚创新。以上海交通大学医学院与上海中医药大学联合成立“中医西医汇聚创新研究院”为依托,对标世界一流水平,以协同模式与机制创新为支撑,推动中西医结合新型学科体系的创立。围绕中医传统理论的现代科学基础研究等方向,结合新兴生命科学研究手段,成为国家级的中医西医汇聚创新高地。(责任单位: 市教委、市卫生健康委、市中医药管理局、市科委)
(二)推进中医药国际化、标准化
1.创新标准化引领高质量发展有效机制
建立中医药标准运用及采信制度,将中医药标准全面运用于公立医疗机构高质量发展、学科人才评价、中药材及制剂全过程溯源体系、医疗保险制度等中医药关键领域,形成系列制度规范,并为各类评价提供依据。建立中医药标准化融入“数字化转型”的有效机制,在“上海标准”评价体系中设立中医药与大健康专门领域,率先建立中医药健康服务数据治理体系和智能化发展的基本技术框架及制度规范。(责任单位:市市场监管局、市经济信息化委、市卫生健康委、市药品监管局、市医保局、市中医药管理局)
2.实施中医药标准国际化建设工程
(1)中医药国际标准化研究。依托国际标准化组织/中医药技术委员会平台(ISO/TC249),研制高水平的中医药国际标准提案,不断提升“上海标准”在全国乃至国际的影响力。牵头开展国际疾病分类标准第11版传统医学章节中国国家版的深化运行及研究,为拓展运用场景提供可辐射推广的有效经验。构建中医药基本名词术语标准化体系,为建立中医药现代知识体系和国际传播提供基础。建立中医药大数据推动医教研产融合发展的技术路径和规范,推进中医药服务、治理全面数字化转型。(责任单位:市市场监管局、市卫生健康委、市中医药管理局、市教委、市科委)
(2)中医药服务贸易平台建设。聚焦中医诊疗及保健领域的优势及特长,打造品牌化、标准化中医药服务产品。建设产学研用为一体的海外中医药中心网络体系,打造各有侧重、整体发展的中医药服务贸易开放基地。依托上海中医药医疗和教育优势,构建中医药与主流医学联动发展的海外传播新机制。支持建立以海派中医流派为特色的中医国际医疗和康复中心,探索与国际商业保险对接新机制。(责任单位:市商务委、市卫生健康委、市中医药管理局、市政府外办、市金融工作局)
(三)推进中医药科技创新
1.完善中医药科技创新支持政策
充分利用“科技创新券”,支持中医药中小微企业或多学科创业团队。研究设立中医药科技研发专项,在上海科创中心建设和生物医药“上海方案”实施的重点领域中支持中医药发展。发挥资本市场和科创金融作用,加快推动中医药优质企业科创板上市。(责任单位: 市财政局、上海科创办、市科委、市中医药管理局、市金融工作局)
2.创新中医药科技组织和成果评价机制
依托高水平医院开展有组织的科研,以提升科技成果转化收入占医院收入比重为目标,打造科创引领的政产学研金服用一体化发展新模式。加强临床研究成果转化激励,依托“促进市级医院临床技能与临床创新行动计划”等,支持相关医疗机构开展临床研究及成果转化。(责任单位: 市发展改革委、市卫生健康委、市中医药管理局、市科委、申康医院发展中心)
3.实施中医药科技创新工程
(1)中医药创新平台建设。上海中医药大学与上海科学院等共建紧密型中医药科创联合体,打造医学科技、生物医药科技及人工智能科技于一体的医教研产结合的创新型医学研究平台。围绕国家中医医学中心创建和国家区域医疗中心、国家中医药传承创新中心等建设,加大与国内外重要新药研究重大装置机构开展战略合作的力度,聚焦中药产业发展关键技术,以大品种为突破口,形成政府引导、产学研联动的中药新药创新新格局。(责任单位: 市卫生健康委、市中医药管理局、市科委、各区政府)
(2)中医药特色技术转化中心建设。按照三级医院标准,在五个新城建设医教研专科诊疗中心,并与国家级高新产业基地和科技企业开展合作,聚焦肿瘤康复、针灸、皮肤美容、中医外治法诊疗等领域,打造高水平中医药特色技术转化中心,为提高科技策源能力提供平台。(责任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市经济信息化委、市卫生健康委、市科委、市中医药管理局、各区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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