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卫生健康委员会关于印发《山东省中医药重点学科建设 管理办法》《山东省中医药重点实验室建设管理办法》的通知 鲁卫中医药科教字〔2022〕3号
各市卫生健康委(中医药管理局),委属各单位,省属卫生健康事业各单位:
为规范和加强我省中医药重点学科、重点实验室建设和管理,进一步提升我省中医药科研平台综合实力和发展水平,促进我省中医药科教事业可持续发展,我委制定了《山东省中医药重点学科建设管理办法》和《山东省中医药重点实验室建设管理办法》,现予印发,请遵照执行。
山东省卫生健康委员会
2022年7月20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