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不作为医疗器械管理的产品(27个)
(一)穿刺托架:由托架、把手、调节拉杆组成。在临床上手腕处的动静脉穿刺时,放置患者手腕。
(二)安瓿瓶折断器:由导向套、折断板、弹性片和导向板组成。用于在局部密闭情况下折断安瓿瓶,使玻璃渣无法向外飞溅,保护医护人员。
(三)一次性采血巾:由无纺布采血巾和转轴构成。采血时置于被采血者的小臂下方,避免与采血台直接接触。
(四)糖尿病足膜系统:由海绵敷料、弹力织物长筒袜、胫骨前嵴/踝/足垫、防护套、固定袜、外用防护鞋、纸/塑料胶带组成。主要通过将足底压力分散到腿部,以减轻足底面糖尿病溃疡伤口的压力,减少足底面的摩擦,用于患有糖尿病足的病人的足部保护,并同时改变病人不良的走路方式和习惯。
(五)穴位固定贴:由无纺布基衬、泡沫棉垫圈、珠光防渗膜、丙烯酸涂层、离型纸和含水无纺棉组成。用于贴敷于穴位中药的外固定和理疗电极的外固定。
(六)退热凝胶:由液态凝胶与涂抹走珠瓶组成,凝胶由薄荷脑、对羟基苯甲酸、乙醇、甘油、水组成。用于物理退热、冷敷理疗。仅用于闭合性软组织。
(七)透明质酸乳头皲裂湿巾:由透明质酸钠、橄榄油乳液和无纺布组成。用于预防和辅助治疗乳头皲裂。
(八)壳聚糖褥疮湿巾:由无纺布吸附抗菌胶体溶液制成。抗菌胶体溶液由壳聚糖、卡波姆、吡咯烷酮羧酸锌、维生素E、聚氧乙烯氢化蓖麻油、纯净水组成。主要利用抑制和杀灭致病菌的作用,达到预防和辅助治疗褥疮的目的。
(九)壳聚糖痔疮湿巾:由无纺布吸附抗菌胶体溶液制成。抗菌胶体溶液由壳聚糖、卡波姆、金缕梅、薄荷脑、纯净水组成。主要利用抑制和杀灭致病菌的作用,达到预防和辅助治疗痔疮的目的。
(十)壳聚糖皮肤护理湿巾:由无纺布吸附抗菌胶体溶液制成。抗菌胶体溶液由壳聚糖、卡波姆、氯化钠、芦荟胶、纯净水组成。主要利用抑制和杀灭致病菌的作用,用于皮肤疾病(包括皮肤湿疹、真菌感染引起的体癣、足癣、手癣及霉菌引起的其他皮肤病)、皮肤干燥症及激光束后创面的护理、小面积皮肤创面感染的防治、流涕引起的鼻周围皮肤黏膜损伤的治疗及预防。还可起到皮肤隔离保护的作用,预防细菌性感染和外界中物理、化学、机械等不良刺激引起的皮肤损伤。
(十一)防褥疮垫:采用聚丙烯酸、薄荷油、水、聚乙烯醇组成的凝胶制成。用于术后或长期卧床患者预防褥疮。
(十二)水凝胶乳垫:由水、甘油、交联聚合物构成。用于缓解与母乳喂养有关的乳头损伤症状。
(十三)湿疗伤口敷料:由伤口垫和聚丙烯酸酯层构成。伤口垫采用涂有硅酮的聚丙烯制成,聚丙烯酸酯层含有聚六亚甲基双胍。用于有愈合不良趋势的创面伤口和清创期的慢性或难愈性创面伤口。使用时,可吸收伤口渗出液,并利用聚六亚甲基双胍的抗菌作用,抑制伤口细菌繁殖,降低感染风险。同时聚丙烯酸酯可使阻碍伤口愈合进程的基质金属蛋白酶(MMP)失活,使慢性伤口中停滞的愈合过程再度被激活。
(十四)牙周敷料:由全氟萘烷、甘油、水、乳化蜡、氢化磷脂酰胆碱、维生素E、苯甲醇、氧气组成。用于口腔和牙周手术后,利用全氟萘烷对氧气的高亲和性,形成较高的氧气浓度,促进牙周组织伤口的愈合。
(十五)医用健齿膏:由活性玻璃、甘油、聚乙二醇和二氧化硅等组成。利用活性玻璃与水及唾液发生反应,释放钙离子和磷离子,补充牙结构矿物质,产生沉淀在牙本质小管之上和之内的结晶状羟基磷灰石层(矿化),促使牙组织生长,诱导新的牙釉面形成。用于普通人群牙本质过敏、牙龈出血、牙菌斑的治疗与预防。
(十六)透明质酸钠溶液:由白色灌肠瓶、悬浊液及保护帽组成,溶液由透明质酸钠、尼泊金、磷酸二氢钾、二水合磷酸氢二钠、氯化钠、十八醇十六醇混合物、吐温、去水山梨糖醇月桂酸酯、防腐剂、黄原胶及注射用水组成。使用时直肠给药,在结肠黏膜表面形成膜状屏障,用于促进结肠黏膜组织自然愈合,缓解轻度至中度溃疡性结肠炎的症状。
(十七)一次性使用膀胱冲洗包:主要由贮液袋、冲洗液、双头冲洗管组成。冲洗液为灭菌水或含0.9%氯化钠的灭菌水溶液。与导尿管配套使用,用于临床进行膀胱冲洗。
(十八)膀胱灌注冲洗液:由胶原蛋白、氯化钠、磷酸氢二钠、磷酸二氢钠及注射用水组成。无菌提供。用于临时替代膀胱上皮缺失,缓解各种膀胱炎症状。
(十九)手动诊疗椅:由头枕、扶手、靠背和座椅及底盘组成。用作医疗机构患者座椅(不含口腔科)。
(二十)义脚及配件:由踝关节、踝关节衬套、足装配、轴向针、轴向针螺钉、前缓冲件、后缓冲件、润滑剂及义脚外壳、袜子、盖子、EXO模块套装组成。通过建立模拟的人“脚”或踝“关节—脚”结构,帮助需要安装足部假肢的成人和儿童,恢复支撑和行走的功能。
(二十一)耳喷剂:由乙酸铝、乙酰酒石酸铝、乙酸和水组成。提供酸性高盐环境,改变渗透压,破坏微生物细胞壁,使微生物死亡。用于预防及治疗各种外耳道炎症、湿疹。
(二十二)保温呼吸罩:由设有通气孔的外罩、内罩、硅胶垫圈和固定带组成。独立使用,佩戴于脸部,罩住口鼻部分。用于适当提升呼吸温度,对呼吸道进行保温。
(二十三)吞咽润滑凝胶:由琼脂、赤藓糖醇、麦芽糖醇、槐豆胶、蔗糖脂肪酸酯、枸橼酸、香精、色素和纯化水组成。使用时将凝胶包裹到药物上,利用凝胶的润滑作用通过食道进入到胃。用于辅助吞咽障碍患者口服固体药物。也可用于对吞咽障碍患者进行吞咽功能训练。
(二十四)造血祖细胞、干细胞贮存袋:用于储存可直接用于临床的造血祖细胞、干细胞。
(二十五)产道减阻剂:由丙二醇、羟乙基纤维素和适量注射用水组成。用于降低产道分娩的产妇分娩时的阻力。
(二十六)鼻喷雾剂:由喷出系统、喷雾剂组成,喷雾剂由卡拉胶和生理盐水溶液组成。用于预防及保持鼻黏膜湿润,也可用于治疗由干燥和刺激引起的鼻黏膜不适,治疗病毒引起的感冒以及急性鼻炎和急性鼻窦炎。
(二十七)非灭菌药液过滤器:由壳体、过滤膜组成。非无菌提供。作为输液器、注射器、连接管等器械的配件供应输注器具等相关生产企业。
五、视具体情况而定的产品(10个)
(一)聚丙烯酸钠吸水性敷料:由聚乙烯层、聚丙烯酸钠层和聚丙烯层组成,其中聚丙烯酸钠层能吸收伤口渗出物,为伤口愈合提供湿润的环境。如果接触真皮深层及其以下创面或溃疡,按Ⅲ类医疗器械管理,分类编码:6864。如果仅接触真皮浅层及其以上的浅表性创面,按Ⅱ类医疗器械管理,分类编码:6864。
(二)海藻酸钙敷料:由海藻酸钙纤维采用非织造工艺制成的片装或条状敷料。一次性使用无菌产品。用于屏障创面,吸收创面渗出液,为创面愈合提供微环境。如果接触真皮深层及其以下创面或溃疡(含深Ⅱ度烧伤创面),按Ⅲ类医疗器械管理,分类编码:6864。如果仅接触真皮浅层及其以上的浅表性创面,按Ⅱ类医疗器械管理,分类编码:6864。
(三)封闭式负压引流装置产品:由护创敷料、医用贴膜、负压引流管和部分选配件(连接接头、连接管、止流夹、护帽、引流袋、引流瓶、负压吸引源)组成,不含药物成分、中药材(或天然植物)及其提取物等。用于急性创面、慢性难愈合创面及外科手术后渗出液较多的创面进行引流,为创面提供愈合环境。一次性使用无菌产品。如果产品中含有可被人体全部或部分吸收的组分,或者预期用于人体体内或体表真皮深层及其以下组织创面的引流治疗,按Ⅲ类医疗器械管理,分类编码:6864。如果不符合上述情形的封闭式负压引流装置产品,按Ⅱ类医疗器械管理,分类编码:6864。
(四)非封闭式负压引流装置产品:由相关选配件(如负压引流管、连接接头、连接管、止流夹、护帽、引流袋、负压泵)组成。用于急性创面、慢性难愈合创面及外科手术后渗出液较多的创面进行引流,仅起到充当负压传导介质和/或引导、收集引流液的作用。如果产品预期用于胸腔和腹腔、或人体体内创面、或体表真皮深层及其以下组织创面,按Ⅲ类医疗器械管理,分类编码:6866。如果不属于上述情形的非封闭式负压引流装置产品,一次性使用无菌产品,或产品中包括负压吸引源(电动),或含有负压引流管,按Ⅱ类医疗器械管理,分类编码:6866;非一次性使用无菌产品,且产品中不包括负压吸引源(电动)和负压引流管的,按Ⅰ类医疗器械管理,分类编码:6866。
(五)一次性使用换药护理包:由敷料盘和敷料镊组成。用于外科换药时盛装敷料和器械或夹持敷料。如果产品为无菌提供,按Ⅱ类医疗器械管理,分类编码:6864。如果产品为非无菌提供,按Ⅰ类医疗器械管理,分类编码:6864。
(六)医用冲洗头:由冲洗头座、冲洗头组成,不含冲洗液。采用高分子材料制成。用于鼻炎患者的鼻腔冲洗,耵聍、中耳炎患者的外耳道冲洗。如果产品为无菌提供,按Ⅱ类医疗器械管理,分类编码:6866。如果产品为非无菌提供,按Ⅰ类医疗器械管理,分类编码:6866。
(七)肛门冲洗器:由冲洗瓶体、气阀、冲洗头组成,不含冲洗液。采用高分子和不锈钢材料制成。手动器械。非无菌提供,可重复使用。如果用于肛门手术患者冲洗肛门,达到治疗目的,按Ⅰ类医疗器械管理,分类编码:6866。如果用于普通人群日常肛门清洁清洗,不作为医疗器械管理。
(八)一次性使用口腔涂药棒:由塑料杆和尼龙绒毛组成。用于口腔治疗时,牙科医师清洁牙齿内污垢,并将酸蚀剂、粘结剂、洞衬、氟保护漆、窝沟封闭剂涂敷到牙齿患处。如果产品为无菌提供,按Ⅱ类医疗器械管理,分类编码:6864。如果产品为非无菌提供,按Ⅰ类医疗器械管理,分类编码:6864。
(九)医用金属丝(带针):由金属丝和缝合针组成。金属丝通常采用金属钛或钽制成。如果用于骨科手术中胸骨闭合等非软组织缝合或捆绑固定,在人体内预期最长留置时间超过30天,按Ⅲ类医疗器械管理,分类编码:6846。如果仅用于腹部伤口缝合、疝修补等软组织缝合,按Ⅱ类医疗器械管理,分类编码:6865。
(十)采血针类产品:一次性使用静脉采血针,用于在静脉穿刺下采集静脉血,按Ⅲ类医疗器械管理,分类编码:6815。一次性使用末梢采血针,供人体指尖、耳垂等循环末梢点刺取血样化验用,按Ⅱ类医疗器械管理,分类编码:6841。
自本文件发布之日起,管理类别调整为高类的,对已经获准注册的医疗器械产品,应向相应食品药品监管部门申报注册,在此注册审批决定作出之前,原医疗器械注册证书在有效期内可以继续使用;已受理但尚未作出审批决定的医疗器械产品,原受理部门可按照原管理类别及相应法规要求开展技术审评、行政审批,予以批准注册的,按照原管理类别发放医疗器械注册证书,产品获得注册证书后应向相应食品药品监管部门申报注册。
对于不作为医疗器械管理的,如已受理尚未完成注册审批的,食品药品监管部门应按规定不予注册,相关注册申请资料予以存档。尚在有效期内的医疗器械注册证书不得继续使用。
食品药品监管总局办公厅
2015年5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