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帖最后由 葆伢美 于 2022-12-3 18:05 编辑
关于公布2022年度中医药监管能力培育项目建设名单的通知
沪卫中管〔2022〕38号
有关区卫生健康委,上海市卫生健康委员会监督所:
为进一步提升中医药领域法制化管理水平,加强中医药监管队伍建设,促进中医药监管执法的精准度和规范化,根据《关于开展2022年度中医药监管能力培育项目建设的通知》(沪卫中管〔2022〕32号),市卫生健康委、市中医药管理局联合组织开展了2022年度中医药监管能力培育项目申报工作。经专家评审和我委审核,确定10项中医药监管能力培育项目入选建设名单(见附件)。现将名单予以公布,并就项目建设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项目建设周期自发文之日起2年。
二、中医药监管能力培育项目以医疗服务与保障能力提升补助资金(中医药事业传承与发展部分)资助经费3万元,2022年下达全部经费。鼓励各区财政给予不低于1:1的经费配套。
三、我委将择期组织专家开展项目建设开题汇报,指导各项目负责人按照市卫生健康委、市中医药管理局招标文件精神和项目建设任务及要求,完善建设内容并填报上交项目建设任务书。
四、各项目负责人应严格经费的使用和管理,实行专款专用。原则上建设内容及经费预算不作调整,如确有特殊情况,应按规定程序申请报批。
五、相关区卫生健康委应加强对项目承担单位的工作指导和督促,通过项目建设切实提升中医药监管能力。
六、项目建设期间,市卫生健康委、市中医药管理局将加强对项目全程管理,对项目建设情况进行定期或不定期检查或考核。考核结果纳入相应档案记录范围,对考核不通过的,将取消其建设资格。项目结束后,我委将组织对各项目建设情况和经费使用情况进行验收。
特此通知。
附件:中医药监管能力培育项目建设名单
上海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上海市中医药管理局
2022年11月29日
中医药监管能力培育项目建设名单
序号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中医门诊部、备案诊所院内感染防控执业规范的政策研究 | | | | | | | | | | | |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