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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内中医药传承] 江西省关于进一步支持热敏灸医疗服务项目发展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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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2-12-4 19:37:48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江西省医疗保障局 江西省卫生健康委员会 江西省中医药管理局
关于进一步支持热敏灸医疗服务项目发展的通知
赣医保发〔2022〕15号


各设区市医疗保障局、卫生健康委员会,在昌各省直医疗机构:
      为深入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关于中医药高质量发展的总体要求,按照《江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促进热敏灸产业发展的实施意见》(赣府厅发〔2019〕15号)和《江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省医保局关于医保支持中医药传承创新发展实施意见的通知》(赣府厅字〔2022〕73号)有关要求,经研究,现就进一步支持热敏灸特色医疗服务项目发展的相关政策通知如下:
     一、规范热敏灸项目管理
     单独设立热敏灸医疗服务价格项目(以下简称“热敏灸项目”),热敏灸艾条作为除外内容,允许在项目之外另行加收。
     热敏灸项目适用范围为江西中医药大学附属医院和省中医药管理局认定的医疗机构(具体名单附后)。
     二、完善价格支付政策
     热敏灸医疗服务项目三、二、一级价格分别是60元/次、54元/次、48元/次,医保支付标准相应地调整为50元/次、45元/次、40元/次。
     热敏灸项目中使用的热敏灸艾条限江西中医药大学附属医院生产的院内制剂,按江西中医药大学附属医院已报省医保局备案的自主定价执行,医保定额支付标准为4.8元/根。
     三、规范医疗机构认定管理
     首批认定的医疗机构为省中医药管理局已公布的54家江西省中医康复(热敏灸)联盟医院和1家热敏灸区域诊疗中心。有意愿认定的医疗机构可向当地卫生健康(中医局)主管部门申报,各级卫生健康(中医局)组织专家根据硬件、设施、专业技术人员和服务能力等,对申报单位进行认定,逐级上报省中医药管理局进行备案,由省医疗保障局将认定的医疗机构热敏灸医疗技术服务纳入基本医保支付范围。
     上述热敏灸项目和热敏灸艾条的价格及医保支付政策自2022年11月1日起执行。现行雷火灸医疗服务价格项目中关于热敏灸的加收政策自2023年6月30日起废止。
     附件:1.第一批执行热敏灸调价和纳入医保支付范围的医疗机构名单
     2. 医疗机构开展热敏灸医疗服务申请表.doc (24.5 KB, 下载次数: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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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22-12-4 19:46:12 | 显示全部楼层

江西第一批执行热敏灸调价和纳入医保支付范围的医疗机构

第一批执行热敏灸调价和纳入医保支付范围的医疗机构名单


序号
机构名称
所属地市
1
江西中医药大学附属医院
省直医院
2
南昌大学第一附属医院
省直医院
3
江西中医药大学第二附属医院
省直医院
4
洪都中医院
南昌市
5
南昌县中医院
南昌市
6
九江市中医院
九江市
7
修水县中医院
九江市
8
武宁县中医院
九江市
9
瑞昌市中医院
九江市
10
湖口县中医院
九江市
11
彭泽县中医院
九江市
12
德安县中医院
九江市
13
景德镇市中医院
景德镇市
14
乐平市中医院
景德镇市
15
湘东区中医院
萍乡市
16
芦溪县中医院
萍乡市
17
上栗县中医院
萍乡市
18
新余市中医院
新余市
19
分宜县中医院
新余市
20
鹰潭市中医院
鹰潭市
21
贵溪市中医院
鹰潭市
22
余江县中医院
鹰潭市
23
赣州市中医院
赣州市
24
南康区中医院
赣州市
25
信丰县中医院
赣州市
26
兴国县中医院
赣州市
27
于都县中医院
赣州市
28
瑞金市中医院
赣州市
序号
机构名称
所属地市
29
石城县中医院
赣州市
30
宜春市中医院
宜春市
31
樟树市中医院
宜春市
32
丰城市中医院
宜春市
33
靖安县中医院
宜春市
34
奉新县中医院
宜春市
35
高安市中医院
宜春市
36
上高县中医院
宜春市
37
广信区中医院
上饶市
38
广丰区中医院
上饶市
39
玉山县中医院
上饶市
40
横峰县中医院
上饶市
41
婺源县中医院
上饶市
42
德兴市中医院
上饶市
43
余干县中医院
上饶市
44
万年县中医院
上饶市
45
井冈山市中医院
吉安市
46
吉安县中医院
吉安市
47
新干县中医院
吉安市
48
泰和县中医院
吉安市
49
安福县中医院
吉安市
50
抚州市中医医院
抚州市
51
东乡区中医院
抚州市
52
南丰县中医院
抚州市
53
乐安县中医院
抚州市
54
金溪县中医院
抚州市
55
资溪县中医院
抚州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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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22-12-4 19:50:33 | 显示全部楼层
江西省单独设立热敏灸项目,支持中医药传承创新发展

热敏灸是我省中医药原始创新成果,是中医药领域的一张亮丽的名片,素有“北看天津针,南看江西灸”的美誉,在防治疾病、对外交流中发挥着重要作用。

近日,省医疗保障局会同省卫生健康委员会、省中医药管理局部门联合印发《关于进一步支持热敏灸医疗服务项目发展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为推动我省中医药传承创新发展贡献力量,为满足人民群众中医药服务需求谋求福利。

单独设立热敏灸项目 规范热敏灸项目管理

《通知》明确了单独设立热敏灸项目,对项目内涵、除外内容及说明做出了规范管理。明确热敏灸项目的内涵,即点燃热敏灸艾条,采用探感定位方法,包括回旋灸、雀啄灸、以及温和灸激发热敏灸感,确定热敏腧穴,然后施灸,通过特定手法激发透热、扩热、传热等经气传导,从而达到气至病所,并施以个体化饱和消敏灸量,即灸至热敏灸感消失为度,每次施灸时间30-60分钟。热敏灸艾条作为除外内容,允许在项目之外另行加收。热敏灸项目适用范围为江西中医药大学附属医院和省中医药管理局认定的医疗机构。

上调热敏灸项目支付价格 大力支持热敏灸项目发展

《通知》明确了热敏灸医疗服务项目三、二、一级价格分别是60元/次、54元/次、48元/次,医保支付标准相应地调整为50元/次、45元/次、40元/次。热敏灸项目中使用的热敏灸艾条限江西中医药大学附属医院生产的院内制剂,按江西中医药大学附属医院已报省医保局备案的自主定价执行,医保定额支付标准为4.8元/根。

扩大适用范围至55家  下一步经认定动态调整

《通知》提出首批认定的医疗机构为省中医药管理局已公布的54家江西省中医康复(热敏灸)联盟医院和1家热敏灸区域诊疗中心。有意愿认定的医疗机构可向当地卫生健康(中医局)主管部门申报,各级卫生健康(中医局)组织专家根据硬件、设施、专业技术人员和服务能力等,对申报单位进行认定,逐级上报省中医药管理局进行备案,由省医疗保障局将认定的医疗机构热敏灸医疗技术服务纳入基本医保支付范围。(江西省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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