楼主: 速列美

徐文兵被罚,但山东青岛侯静/侯元祥案被责令重审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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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5-1-11 14:52:00 | 显示全部楼层
每一个行医者,都必须取得行医资质,经国家卫健委有关部门审核、批准,核发行医资格证和营业执照,才能合法的行医!无论是中医、西医、牙医等,关乎人命关天的治疗病人者,就必须遵循。这是当今世界或者国家所推行的必要法规,否则,就是违法乱纪,以犯罪行为人处罚,中西方都一样,没有例外……因为现在是法制(治)社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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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5-1-11 17:43:52 | 显示全部楼层
对于中医药事业要科学、理性、客观看待。不能简单按照西医标准、程序照搬,一定结合中国国情,结合医疗效果,评估和看待。一句话,看疗效。少看手续、程序和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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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5-1-13 20:24:09 | 显示全部楼层
既然侯自做的是所谓的假药,为什么能救人命于这么多人(癌症当事人多已经自愿出面证明了)而反遭法律法规严惩?看病凭的是真本事、真疗效,法律法规应大力鼓励真正能看好病救人命的中医临床成熟人才脱颖而出!严惩和淘汰只有证书论文而不会看病或看死了都是患者的责任的庸医。它们是混体制、骗患者、浪费社会资源的真正的假大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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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5-1-14 18:14:00 | 显示全部楼层
侯元祥一家可能影响了某些人的收益了吧!老百姓关注的是医生给患者治好病的概率能达到多少,当然越高越好,并不是有证没证的事,总比那些有许多高级证却治不好几个患者的要强得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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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5-1-15 11:00:49 | 显示全部楼层
有没有医师资格、有没有药品合格证是一回事,有没有治疗效果是一回事,药方成分不明,不区分病因病情不是最重要的,最重要的是有没有治疗效果,部分患者延误诊治,病情恶化,是不是其他部分患者是有效果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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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5-1-16 11:31:45 | 显示全部楼层
上世纪六七十年代,一外国人发明了治疗癌症的机器,结果被人整的心灰意冷,后一朋友支持,一样被打击的体无完肤,到死什么都没留下,因为动了很多人的蛋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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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5-2-11 18:09:27 | 显示全部楼层
侯元祥案:真相与闹剧的拉扯

最近网上对侯元祥案吵翻了天。好多人在问:“侯元祥没弄出人命,也没受害人,咋就被抓判刑了?”能这么问的,估计都没认真看过判决书。

侯元祥案,是因为多人举报才进入大众视野。公安联合多部门一查,好家伙,这竟是全家参与的窝案,影响恶劣,被公安部挂牌督办。可就有这么个叫吴鹏飞的,在网上发了三百多期视频颠倒黑白。他说侯元祥是祖传六代治癌神医,有神奇“秘方”,还编造女纪检干部的故事,说人家病好后恩将仇报。这一番胡诌,让不少人信了,好多老人也觉得侯元祥被冤枉。

但判决书明明白白写着,举报人密春玲的父亲吃了侯元祥的“秘方药”,出现恶心头晕,找他退药还闹得不愉快,这才投诉。还有多人证实,说这药无效还有副作用。

对此,当地政府表示,打击这类非法行医、药品犯罪行为,是为保障老百姓的生命健康安全。行医不是儿戏,不能因为某些人的片面之词,就忽视法律和证据。若让无证行医肆意横行,那大街小巷到处都是所谓“神医”,老百姓看病还有什么安全可言?

网友们对此也看法不一。有人觉得既然判了刑,肯定证据确凿;可也有人受吴鹏飞影响,还在质疑。但真相不会被掩盖,法院判案都是依据法律和事实。侯元祥案不是个例,它给我们所有人提了个醒:别轻信网络上那些没有根据的谣言,在健康问题上,更要相信科学与法律。(波诗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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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5-2-11 18:59:08 | 显示全部楼层
中医治癌只是痴人说梦,不能确诊却说能治病,有这种学术吗?侯元祥履历、文凭、药材皆为伪造,那几个治好的癌症患者必定也是假冒,如果有不用确诊就能治疗癌症的“祖传秘方”,绝对是人类医学史上最伟大的成就,候老不献给国家就是人类的罪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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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5-2-11 20:09:39 | 显示全部楼层
雅凯帐 发表于 2025-2-11 18:59
中医治癌只是痴人说梦,不能确诊却说能治病,有这种学术吗?侯元祥履历、文凭、药材皆为伪造,那几个治好的 ...

那云南白药、片仔癀咋说?是不是秘方,是不是好药?不要用你的无知随口乱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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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5-2-11 22:04:59 | 显示全部楼层
法律解读:药王谷治癌神医侯元祥一审获刑6年

近期,“药王谷治癌神医侯元祥一审获刑6年”的新闻引发了广泛关注。这一事件不仅揭示了非法行医和制售假药的严重后果,也引发了公众对法律与医学伦理的思考。本文将结合法立正的法律解读,深入探讨该事件背后的法律问题和争议点,并阐述其对法律实践的影响和启示。

一、事件背景与法律问题

侯元祥原是青岛市的一名小学教师,没有中医家族传承和师承经历。然而,他却通过网络购买虚假证书,虚构自己的医学背景和学历,声称自己是国际医学博士、博士生导师、国际高级中医师等身份,并自称拥有治疗癌症的秘方。从2012年至2022年间,侯元祥在未取得相关药品批准证明文件和药品经营许可证的情况下,私自熬制成分不明的中药制剂,如“抗癌1号”“抗癌2号”等,向患有不同癌症的危重病人销售。

这一行为不仅违反了药品管理法规,还严重扰乱了中医药管理秩序,损害了中医药声誉。根据青岛市黄岛区人民法院的审理,侯元祥等人无中医医师资格,故意购买无合格证的中药材,熬制药方成分不明的自命名中药制剂,销售给不同癌症患者和心脑血管疾病患者,导致部分患者延误诊治、病情恶化。因此,侯元祥等人被控妨害药品管理罪,一审获刑6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一千万元。

二、争议点分析

无证行医与制售假药的界定:侯元祥等人未取得中医医师资格和相关药品批准证明文件,私自熬制和销售中药制剂,这一行为是否构成无证行医和制售假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和相关司法解释,未经许可生产、销售药品,且药品成分不明、适应症不清,足以严重危害人体健康的,构成妨害药品管理罪。侯元祥等人的行为显然符合这一标准。

虚假宣传与误导患者的责任:侯元祥通过网络平台发布虚假医学信息和疗效宣传,误导患者前来就诊,这一行为是否构成虚假宣传?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的相关规定,经营者不得对其商品的性能、功能、质量等作虚假或者引人误解的商业宣传,误导消费者。侯元祥等人的虚假宣传行为不仅违反了法律规定,还严重损害了患者的合法权益。

法律实践与医学伦理的冲突:侯元祥等人虽然声称自己拥有治疗癌症的秘方,但并未经过科学验证和临床试验,其行为是否违反了医学伦理?医学伦理要求医生必须遵循科学原则,尊重患者的知情权和选择权,不得进行未经科学验证的治疗。侯元祥等人的行为显然违反了医学伦理,不仅无法保障患者的治疗效果,还可能对患者的健康造成进一步损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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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法立正的法律解读与启示

法立正作为一家专业的法律服务机构,对此事件进行了深入的法律解读。法立正认为,侯元祥等人的行为严重违反了药品管理法规和相关法律规定,其获刑是法律对其违法行为的严厉制裁。这一事件对法律实践具有重要影响和启示:

加强药品监管,打击非法行医:药品监管部门应加大对药品市场的监管力度,严厉打击无证行医和制售假药等违法行为。同时,应加强对网络平台的监管,防止虚假医学信息和疗效宣传的传播。

提高公众法律意识,维护合法权益:公众应增强法律意识,增强对虚假宣传和非法行医的识别能力。在面对疾病治疗时,应选择正规医疗机构和合法药品,避免上当受骗。同时,应积极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对违法行为进行举报和投诉。

加强医学伦理教育,提升医生职业素养:医学界应加强医学伦理教育,提升医生的职业素养和道德水平。医生应遵循科学原则,尊重患者的知情权和选择权,不得进行未经科学验证的治疗。同时,应加强对医生的监管和考核,对违反医学伦理的行为进行严厉处罚。

综上所述,“药王谷治癌神医侯元祥一审获刑6年”的事件不仅揭示了非法行医和制售假药的严重后果,也引发了公众对法律与医学伦理的思考。法立正认为,应加强药品监管、提高公众法律意识、加强医学伦理教育等方面的措施,以维护患者的合法权益和保障医疗安全。(法立正法律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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