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上海市关于加强新时代中医药人才工作的若干举措》的通知
各区卫生健康委、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申康医院发展中心、有关大学、中福会,有关医疗机构:
为贯彻落实《国家中医药管理局 教育部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 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关于加强新时代中医药人才工作的意见》精神和本市国家中医药综合改革示范区建设要求,深入推进本市新时代中医药人才工作,建设高质量中医药人才队伍,现将《上海市关于加强新时代中医药人才工作的若干举措》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组织实施。
特此通知。
上海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上海市教育委员会
上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上海市中医药管理局
2023年3月28日
上海市关于加强新时代中医药人才工作的若干举措
为贯彻党的二十大报告关于“促进中医药传承创新发展”精神,落实《国家中医药管理局 教育部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 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关于加强新时代中医药人才工作的意见》(国中医药人教发〔2022〕4号),推进国家中医药综合改革示范区相关建设任务,加快中医药高层次人才中心和创新高地建设,现就加强本市新时代中医药人才工作制定以下政策举措。
一、遵循规律,构建高水平的中医药人才培养体系
(一)深化医教协同
1.落实市教委、市卫生健康委、市中医药管理局《关于深化医教协同进一步推动本市中医药教育改革与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方案》,支持中医药高校与“双一流”高校联合举办长学制专业,依托综合性院校教学资源夯实中医药人文通识教育基础,推进本博连读“屠呦呦班”与博士后衔接,培养高层次复合型中医药人才。
2.补足短板,加强中医经典学科和团队建设,深化中医经典“导学-精读-临床提升”教学模式改革,创新临床经典教学团队的组织模式。逐步将中医药经典能力等级考试纳入本科生、研究生、培训人员学业考核评价体系。
3.探索院校教育和现代师承教育相结合新模式,加强附属医院教学门诊和传统中医科内涵建设,将名老中医药专家学术传承工作室、流派工作室全面引入本科教育全过程。拓宽高层次跨学科人才通过师承学习中医的新路径,探索与研究生教育、博士后制度有机衔接。
二、对接需求,打造高质量的中医药人才队伍
(二)加快培养集聚中医药高层次人才
4.以国家医学中心(中医类)、中医药传承创新中心、国家区域中医诊疗中心、国家医学攻关产教融合创新平台(中医药相关方向)、国家和市级中医重点专科以及市级临床研究中心、多学科创新团队等为抓手,以解决临床重大问题或重大理论创新为目标,以揭榜挂帅制为导向,突出政产学研用“五力联动”,培养造就一批高水平中医临床人才和中医药多学科交叉创新人才,打造中医药领域的战略科学家。
5.积极支持企业或科研型事业单位设立中医药类博士后科研工作站,加快集聚和培养一批中医药领域博士后科研人才,大力支持中医药领域博士后人员申报上海市“超级博士后”激励计划。
6.落实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关于进一步支持和鼓励本市事业单位科研人员创新创业的实施意见》和市科委、市卫生健康委等八部门联合印发的《上海市促进医疗卫生机构科技成果转化操作细则(试行)》相关举措,支持聘用在专业技术岗位上的中医药科研人员创新创业,促进科技成果研发和转化。
7.做实国家中医药高层次人才培养基地(优才学院),建立中医药人才继续教育规范化培训制度,鼓励多学科交叉汇聚创新,构建“院校、毕业后、继续教育三位一体”的规范化人才培养链,并与职称晋升、名中医评审等挂钩联动。
(三)夯实基层中医药人才队伍
8.依托本市医学高等院校,开展免费医学生培养,重点为郊区培养中医全科医生。根据本市远郊地区建设发展规划和医疗卫生需求,确定年度定向单位和岗位数,提出定向免费医学生需求数量计划。医学生培养合格后,根据入学前协议,至相关地区就业。
9.中医药高等院校应与有关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建立对接协作机制,条件成熟的可挂牌成为大学附属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在社区聘请有教学能力的主治及以上职称的全科医师承担教学任务,加强支持和考核评估力度,提升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能级。在职称评审时,加大中医全科临床实践成果和带教业绩的考察权重。
10.深化“区域+专科”中医医联体建设,持续推动中医药特色示范社区卫生服务站(村卫生室)建设,通过实施“631”计划(牵头医院推广不少于6个中医优势病种诊疗规范,二级中医医院(含中西医结合医院)建设不少于3个中医优势病种,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开设不少于1个中医特色专病门诊),提升基层中医药人员能力。
11.以同质化为标准,选拔优秀的社区中医医生至上级医院多点执业,培养全专结合型社区中医医疗骨干人才,为落实分级诊疗制度提供人力支撑。
12.充分发挥名老中医在学术传承、人才培养中的引领作用,新入选的上海市名中医、领军人才等各类中医药高层次人才原则上须在基层建立名中医工作室、开展中医专家社区师带徒等工作,支持其为基层培养青年传承人才。
(四)大力推进西医学习中医
13.建立更加完善的西医学习中医制度,遴选有条件的中医医疗机构和中西医结合旗舰医院建设单位建设西医学习中医基地,依托中医西医汇聚创新研究院、中西医结合旗舰医院等平台,不断提升中西医结合学科建设和人才发展水平,培养高层次中西医结合人才。
14.医学院校应加强中医药类课程和师资队伍建设,将中医药专业理论、知识和中国传统医药文化教育列入临床医学类专业必修课,毕业实习内容包含中医类科室的实习轮转,提高临床类别医师中医药知识和技能水平。加强中西医结合人员的分类培养和考核,并与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专科医师培训有效衔接。
15.建立西医学习中医培训体系,组织开展不同层级的西学中培训。二级以上中医医院(含中西医结合医院)非中医类别医师要做到全员轮训学习中医,提高综合运用中医药和西医药技术的能力。综合医院、专科医院、传染病医院、妇幼保健院等机构要利用中医科室人员组建西学中培训“讲师团”,对本单位西医医师开展中医药专业知识培训,逐步做到“能中会西”,其中中西医结合旗舰医院建设单位要做到临床人员中医药培训全覆盖。培训和考核要求由市卫生健康委、市中医药管理局制定。
16.持续面向基层医疗机构和乡村医生开展中医药知识和技能全面培训,十四五期间实现新一轮的培训全覆盖,提高以全科医生为重点的基层中医药服务能力。到2025年,社区卫生服务站至少配备一名中医类别的医师,或者能够提供中医药服务的临床类别医师,加强家庭医生团队中医药人员配备。
17.制定西学中人员分级分类管理考核制度,允许临床、口腔类别医师通过考核后,提供相应的中医药服务,参加中西医结合职称评聘。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