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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内中医药传承] 全国各省非中医类别医师学习中医培训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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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3-12-15 13:46:21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关于印发《江西省非中医类别医师学习中医培训方案》的通知

各设区市卫生健康委、赣江新区社发局,省直卫生健康单位,有关单位:
     为加强我省中西医结合人才培养,进一步完善非中医类别医师学习中医培训工作,省中医药管理局研究制定了《江西省非中医类别医师学习中医培训方案》,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江西省中医药管理局
                                                                                              2023年7月20日


江西省非中医类别医师学习中医培训方案

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促进中医药传承创新发展的意见》《江西省中医药条例》《江西省委 省政府关于促进中医药传承创新发展的实施意见》等要求,鼓励西医学习中医,加强中西医结合人才培养,结合江西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 指导原则
(一)支持鼓励原则。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医药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医师法》《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促进中医药传承创新发展的意见》《江西省中医药条例》和《江西省委 省政府关于促进中医药传承创新发展的实施意见》有关要求,鼓励非中医类别医师自愿参加中医药知识系统培训,各地各单位要大力支持非中医类别医师学习中医。
(二)分类管理原则。结合我省实际情况,为满足我省培训需求,分类设置和管理培训机构。
(三)衔接有序原则。对于既往的培训,符合相关要求的,审核后予以补充认定;对于方案发布后开展的培训,以本方案为依据予以认定。同时与《江西省非中医类别执业医师采用中医药技术方法的执业管理办法》等文件相互衔接。
(四)严格规范原则。建立健全培训流程,推进培训机构设置、培训申请、培训内容和方式、认定发证、培训收费、组织管理等环节规范化。

二、培训目标
通过系统培训,提高全省非中医类别医师中医药知识和技能水平,进一步规范中药处方临床使用,培养一批中西医结合人才。

三、培训对象
江西省自愿学习中医的临床、口腔类别执业医师。

四、培训机构
省中医药管理局择优选择江西省内开设中医药专业的公立高等院校或二级以上中医类别公立医疗机构建设一批江西省非中医类别医师学习中医培训基地(以下简称“西学中培训基地”),按照《江西省非中医类别医师学习中医培训基地建设方案》(附件1)开展建设,名单另行公布。西学中培训基地分为一类和二类基地。一类西学中培训基地可在全省范围内开展培训,二类西学中培训基地在基地所在的设区市范围内开展培训。

五、培训申请
拟开展培训的西学中培训基地依据《江西省非中医类别医师学习中医培训大纲》(附件2)制定培训计划(包括教学计划、师资名单及资质证明材料、学员名单、西学中培训基地与临床实践医疗机构签署的协议等),填写《江西省非中医类别医师学习中医培训备案申请表》(附件3),一类西学中培训基地报省中医药管理局审核备案后,可开展相关培训;二类西学中培训基地由所在设区市卫生健康委(中医药主管部门)审核,报省中医药管理局备案后,可开展相关培训。申请材料应于开班一个月前报送至省中医药管理局。


六、培训方式及内容
培训通过理论学习和临床实践相结合的方式进行,培训内容按照《江西省非中医类别医师学习中医培训大纲》要求。培训时间不少于2年,总学时数不少于850学时。


七、认定发证
(一)考核认定及考核发证

考核认定材料包括培训计划、考试及考核试题、通过结业考核的学员名单等。一类西学中培训基地的考核认定材料由建设单位审核,二类西学中培训基地的考核认定材料由所在设区市卫生健康委(中医药主管部门)审核,每年6月底前将审核后的考核认定材料报省中医药管理局,省中医药管理局为培训合格的学员发放《江西省非中医类别医师学习中医培训合格证书》(以下简称“西学中培训合格证书”)。

(二)补充认定及发证
1.参加省级及以上中医药主管部门组织或委托开展的2年及以上西学中项目的学员中,已完成培训的合格学员在本方案发布3个月内,可由培训单位统一向省中医药管理局申请,经省中医药管理局审核备案后,发放西学中培训合格证书;本方案发布时在培或发布后培训的学员可于培训完成3个月内,由培训单位统一向省中医药管理局申请,经省中医药管理局审核备案后,发放西学中培训合格证书。
2.本方案发布前,有关单位组织的2年及以上非中医类别医师学习中医培训合格学员,符合国家非中医类别医师学习中医培训有关要求的,在本方案发布3个月内,已完成培训的学员可由培训单位统一向省中医药管理局申请,经省中医药管理局审核备案后,发放西学中培训合格证书。本方案发布前已在培的学员可在培训完成后3个月内由培训单位统一向省中医药管理局申请(本方案发布两年内),经省中医药管理局审核备案,发放西学中培训合格证书。

八、招生要求
西学中培训基地自主招生,原则上每班次培训人数不超过60人。培训对象可到一类西学中培训基地报名参加培训,也可到其第一执业机构所在设区市的二类西学中培训基地报名参加培训。

九、培训费用
培训收费应符合有关规定。鼓励各级卫生健康委(中医药主管部门)、培训对象所在单位、个人和社会等多方资金投入。

十、组织管理
(一)省中医药管理局负责全省非中医类别医师学习中医培训的指导管理,制定培训方案,确定西学中培训基地名单,对教学过程和实施情况进行监督,发放西学中培训合格证书。
(二)设区市卫生健康委(中医药主管部门)负责二类西学中培训基地开展培训工作的组织和监督管理,加强对一类西学中培训基地在本辖区内开展培训工作的监督管理。
(三)各西学中培训基地负责培训工作的具体实施和日常管理。

本方案自印发之日起施行。

附件:1.江西省非中医类别医师学习中医培训基地建设方案
   2.江西省非中医类别医师学习中医培训大纲
   
3.江西省非中医类别医师学习中医培训备案申请表.doc (71.5 KB, 下载次数: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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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23-12-15 13:47:57 | 显示全部楼层

江西省非中医类别医师学习中医培训基地建设方案



附件1
江西省非中医类别医师学习中医培训基地建设方案


为落实西医学习中医制度要求,鼓励西医学习中医,加强中西医结合人才培养,根据《江西省非中医类别医师学习中医培训方案》要求,制定本方案。

一、建设目的
为做好江西省非中医类别医师学习中医培训工作,规范培训机构,提高培训质量。

二、建设范围
省中医药管理局依据《江西省非中医类别医师学习中医培训方案》要求,建设一批江西省非中医类别医师学习中医培训基地(以下简称“西学中培训基地”)。
西学中培训基地按照分类原则进行管理,共分为一、二两类西学中培训基地。一类西学中培训基地在全省范围内招生,开展培训;二类西学中培训基地在基地所在的设区市范围内招生,开展培训,即招收的培训对象的第一执业机构应位于西学中培训基地所在的设区市。

三、职责分工
(一)省中医药管理局负责西学中培训基地遴选建设的综合管理和统筹协调,制定建设方案,组织开展监督检查工作,指导开展培训工作。
(二)设区市卫生健康委(中医药主管部门)指导二类西学中培训基地开展建设,统筹组织本地区培训,负责西学中培训基地建设的过程管理,组织和配合开展检查等工作。
(三)建设单位负责西学中培训基地的日常管理,明确培训负责人,提供人力、场地、设备等各方面的支持,保存培训申请、考核认定的全部原始资料,承接省中医药管理局委托的培训。

四、建设任务
(一)条件建设。培训场地面积应与培训内容和规模相适应,设置满足培训需求的教学场所及培训设施设备。加强教学信息化条件建设,配备较完善的信息化设施设备,能够满足视频教学、远程教学、模拟教学等多种教学和考核需要。
(二)规章制度建设。制定健全的教学组织管理、学员考核管理、培训登记管理、经费管理、后勤保障管理及规范的培养效果评估、跟踪反馈等管理制度。
(三)师资队伍建设。成立培训管理机构,配备培训、管理的专(兼)职人员。采取培养本西学中培训基地师资与引进师资相结合的方式,集中优势培训资源,按照培训需求,建设一支以中医学、中药学、中西医结合等学科为主的理论教学和临床带教师资队伍,持续加强师资队伍的建设,形成较好的师资培养机制,确保师资队伍的稳定性和教学水平。
(四)培训质量建设。西学中培训基地承担所在地区的培训工作,承接省中医药管理局委托的培训任务。西学中培训基地要合理利用资金,统筹安排培训任务。

五、组织管理
(一)西学中培训基地名单公布后,各基地即可开展建设,实行建设单位日常管理,各级中医药主管部门不定期检查的管理模式。
(二)各级中医药主管部门对检查中发现问题的西学中培训基地采取通报提醒、限期整改等措施,限期不整改或整改不到位的基地,由省中医药管理局取消基地资格。

六、经费管理
经费使用要根据培训需求,提出预算和计划,经依托单位审核批准后使用,西学中培训基地要合理规范使用培训经费,做到专款专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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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23-12-15 13:50:29 | 显示全部楼层

江西省非中医类别医师学习中医培训大纲

本帖最后由 门子 于 2023-12-15 13:52 编辑


附件2
江西省非中医类别医师学习中医培训大纲

一、培训目标
通过系统培训学习中医药基础理论和基本技能,提高非中医类别医师中医思维能力和中医临证水平,培养一批具有中医药理论基础和中医思维、能应用中医药技术方法开展临床诊疗的中西医结合人才。

二、培训对象
江西省自愿学习中医的临床、口腔类别执业医师(以下称“学员”)。

三、培训期限及方式
(一)培训期限

不少于2年(理论培训不少于一年半,临床实践不少于半年)。总学时数不少于850学时,其中理论培训不少于550学时(不含自主学习),临床实践不少于300学时。
(二)培训方式
1.理论培训:采取“自主学习+线上学习+线下集中培训”相结合的方式(线上学习和线下集中培训时间不少于550学时,自学时间不少于300学时)。
2.临床实践:采取以跟诊学习为主的方式。由西学中培训基地为每名学员按照“就近原则”、结合学员意愿联系一家二甲以上(含二甲)中医类医院进行临床实践,并根据学员的专科方向选派1-2名带教老师,指导学员学习中医临床基本理论,运用中医药技术方法,开展临床诊疗活动。

四、培训内容与基本要求
(一)    理论培训

系统学习不少于12门课程,以中医基础知识、中医经典理论、中医临床应用和中医药适宜技术为主。主要包括以下3个模块内容:

1.中医基础课程模块(必修4门)
  
序号
  
课程名称
基本要求
自学课时
线上课时
线下课时
备注
1
中医基础理论
掌握阴阳学说、五行学说、藏象学说、气血津液、经络、病因病机及防治原则等基本理论知识。
30
40
10
必修
2
中医诊断学
掌握四诊的概念、内容、方法及临床意义,重点掌握脉象和舌象的诊查方法。掌握八纲辨证、脏腑辨证、病因辨证、气血津液辨证、六经辨证、卫气营血辨证、三焦辨证等辨证方法。
30
40
10
必修
3
中药学
  
掌握中药四气五味、升降浮沉、归经、有毒无毒、七情配伍及使用禁忌等基本理论和常用中药临床用药规律特色等理论知识。
30
40
10
必修
4
方剂学
  
掌握方剂的治法、分类、剂型及煎服法等基本理论和常用方剂的组成、用法、功用、主治、方解及其主要加减变化等。
30
40
10
必修

2.中医经典课程模块(4门任选2门及以上)
  
序号
  
课程名称
基本要求
自学课时
线上课时
线下课时
备注
1
黄帝内经
掌握《黄帝内经》对人体生理活动的基本认识规律以及常见疾病的诊疗原则与方法,了解《黄帝内经》理论体系、学术思想以及中医学术渊源。
20
30
5
选修
2
伤寒论
理解《伤寒论》的理论体系,掌握六经辨证的基本理论,并运用该辨证方法对临床常见病症进行诊治。
20
30
5
选修
3
金匮要略
掌握《金匮要略》相关杂病的辨证论治方法、常见证治类型及用药规律。
20
30
5
选修
4
温病学
掌握《温病学》中的卫气营血辨证和三焦辨证,并正确运用该辨证方法诊治外感热病以及内外妇儿等科的发热性病证。
20
30
5
选修

3. 中医临床课程模块(必修3门,其余5门任选2门及以上)
  
序号
  
课程名称
基本要求
自学课时
线上课时
线下课时
备注
1
中医内科学
掌握内科各系统常见病、多发病的病因、病机、诊断要点和辨证论治的基本技能。熟悉内科危急重症与疑难病的治疗原则和一般处理方法。
40
60
20
必修
2
中医外科学
掌握中医外科学的基本理论知识,重点掌握中医外科常见病、多发病的诊断要点、辨证论治和外治方法,熟悉外科疾病病因病机和发病机制。
25
40
10
选修
3
中医妇科学
掌握中医妇科学的基本理论知识,重点掌握月经病、不孕症等妇科常见病、多发病的辨证论治,熟悉妇科疾病病因病机和发病机制。
25
40
10
选修
4
中医儿科学
掌握中医儿科学的基本理论知识和各种中医特色疗法的运用,并能熟练地对儿科常见病、多发病进行辨证论治;正确处理儿科急症。
25
40
10
选修
5
针灸学
掌握经络与腧穴的基本理论、针灸技法以及常见病证针灸治疗的基本知识与技能。掌握热敏灸的基本理念及操作要领。
25
40
10
必修
6
推拿学
掌握推拿学的基本理论、基本技能和临床应用范围。熟悉各种推拿技术的基本操作规范和适应症。
25
40
10
必修
7
中医骨伤科学
掌握中医骨伤科学的基本理论知识,重点掌握常见骨伤疾病的辨证论治,熟悉骨伤疾病的发生、发展的基本规律和防治原则。
20
30
5
选修
8
中医各家学说
掌握中医各家学说的研究范围及伤寒学派、河间学派、易水学派、温病学派四大学派的学术主张及代表医家的学术思想和实践经验。
15
25
5
选修

4. 教材要求。
采用普通高等教育中医药院校规划教材或全国高等中医药院校成人教育统编教材,也可以根据实际情况采用自编教材。

(二)临床实践

每位学员至少应轮转3个中医临床科室(必须包括中医内科),每个科室轮转时间不得少于2个月,跟诊学习时间每周不少于1个工作日,累计不少于50个工作日。临床实践期间要求学员及时总结学习心得、做好跟诊笔记,并撰写心得体会1篇(字数不少于5000字)、门诊和完整中医住院病历各3份,填写临床实践鉴定表格。

五、师资要求
理论培训和临床实践师资应具有中医类别专业高级职称,从事中医临床或教学工作10年以上,具有较丰富的临床、教学经验,能够熟练掌握相关教学要求。

六、考核与结业
培训考核工作由西学中培训基地具体负责。
(一)理论培训考试
在每门课程结束后,由西学中培训基地组织专家出题并进行闭卷书面考试,考试时间为90分钟,其中《针灸学》《推拿学》等课程还需进行操作考核。成绩采用百分制,60分及以上为合格。不合格者允许补考1次,补考仍不合格者需重新学习该门课程。集中线下学习期间,缺课累计时间不得超过该门课程学时数的五分之一,否则需要重新学习该门课程。理论课程考试全部合格后方能进入临床实践阶段。
(二)临床实践考核
临床实践结束后,对学员进行临床实践考核,考核工作由西学中培训基地组织,临床实践所在医疗机构实施。考核采用技能操作的方式,考核范围是中医接诊与思辨能力、中医技能(脉诊、舌诊等)、中医适宜技术应用、中医病历书写能力等。考核结果分为合格和不合格,不合格者需重新进行临床实践后,再参加临床实践考核。临床实践期间缺勤累计时间不得超过临床实践期限的五分之一,否则不予考核。临床实践考核结果为合格的学员方能参加结业考核。
(三)结业考核
结业考核采用面试答辩的方式,一类西学中培训基地自行组织开展考核,二类西学中培训基地在设区市卫生健康委(中医药主管部门)指导下开展考核,考核范围是中医基础知识、中医诊断技能、中医治疗方法、中药基本知识、中医临床常用方剂的功效、主治、组方原则、配伍意义、临床应用等。未通过者允许补考1次,补考仍不合格者需重修理论课程和临床实践再参加结业考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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