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江西省推动中医药振兴发展重大工程实施方案的通知
赣府厅字〔2023〕72号
各市、县(区)人民政府,省政府各部门:
《江西省推动中医药振兴发展重大工程实施方案》已经省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2023年10月14日
江西省推动中医药振兴发展重大工程实施方案
为全面推进中医药高质量发展,加快国家中医药综合改革示范区(江西)和中医药强省建设,依据《中医药振兴发展重大工程实施方案》(国办发〔2023〕3号),结合我省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全面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中医药工作的重要论述和视察江西重要讲话精神,立足新发展阶段,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坚持以人民健康为中心,聚焦中医药强省和国家中医药综合改革示范区(江西)建设,着力改善中医药发展条件,发挥中医药特色优势,提升中医药防病治病能力与科研水平,推进中医药振兴发展。
(二)建设目标。到2025年,中医药服务体系更加健全,中医药科技创新能力显著提高,中医药特色人才体系更加完备,现代中医药产业高质量发展模式基本形成,中医药振兴发展取得明显进展,国家中医药综合改革示范区(江西)建设迈出新步伐。
二、中医医疗服务高地建设工程
以中医医疗服务高地建设为引领,打造以省级中医院为龙头、市级中医院为支撑、县级中医院为基础、基层中医馆为网底的服务体系,推动中医优质医疗资源扩容和均衡布局。
(一)全力打造中医医疗服务新标杆。支持江西中医药大学附属医院做优做强,到2025年,打造国家级科技创新平台1个,完成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及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60项。加快上海中医药大学附属龙华医院江西医院建设,通过3-5年努力,建设4-6个国家中医临床重点专科,建成2-3个国家和省部级科研平台,全力打造“立足革命老区、辐射中部地区”的中医医院新标杆,实现患者外转率明显下降。
(二)全面加强市级中医医院内涵建设。支持萍乡、新余、赣州、宜春、吉安、抚州等地异地新建、改扩建市级中医医院,实现设区市三级中医医院全覆盖。支持南昌市洪都中医院、九江市中医院打造示范性中医医院,加快景德镇市、萍乡市、赣州市中医特色重点医院建设。强化市级中医医院区域辐射作用,到2025年,市级公立中医医院与辖区内县级公立中医医院签订医联体合作协议单位达50%以上。
(三)全面提升县级中医医院综合服务能力。建设30个左右国家中医优势专科、100个省级重点中医专科,推进县级中医医院“两专科一中心”建设,全省公立中医医院在国家公立医院绩效考核工作排名实现进位赶超。到2025年,全部县级中医医院达到《县级中医医院医疗服务能力基本标准》,90%以上的县级公立中医医院达到“二级甲等中医医院”水平。
(四)持续强化基层中医药服务体系。继续推进基层中医馆建设,到2025年,所有中医馆接入健康信息平台。加强中医药人员配备,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和乡镇卫生院中医类别医师占同类机构医师总数比超过25%,100%社区卫生服务站、80%以上的村卫生室至少配备1名能够提供中医药服务的医务人员。推动基层中医药服务全覆盖,到2025年,实现100%的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和乡镇卫生院能够规范开展10项以上中医药适宜技术;100%的社区卫生服务站和80%以上村卫生室能够规范开展6项以上中医药适宜技术。
(五)加快中医药服务智慧化进程。深入开展中医医院信息化建设,推广人工智能、大数据、互联网等新一代信息技术在中医药领域的应用,探索远程诊断、智慧医疗、个体化治疗等健康服务新模式。到2025年,全省二级和三级公立中医医院电子病历应用水平平均级别达到4级以上,智慧服务平均级别达到2级以上和3级以上,智慧管理平均级别达到1级和2级。开展智慧中药煎药平台、配送平台建设,探索公立中医医疗机构“处方一件事”改革。
三、中医医疗服务能力提升工程
充分发挥中医药特色优势,大力提升服务能力和服务水平,改善患者就医体验,更好地满足群众健康需求。
(一)加快构建中医药治未病体系。在所有公立中医医院及有条件的综合医院、妇幼保健院设立治未病服务(指导)中心。建设一批县级中医康复中心,到2025年,70%的二级以上县级中医医院设置康复科,在适宜人群中推广不少于30项中医治未病干预方案、不少于20项中医康复方案。鼓励在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和乡镇卫生院设置中医康复诊室和康复治疗区,建设一批治未病智慧社区、智慧乡村、智慧家庭。
(二)积极提升中医药应急处置能力。加强国家中医疫病防治基地、中医紧急医学救援基地建设,力争每个设区市建设1个省级中医疫病防治基地,组建1支中医药疫病防治应急队。三级中医医院和中西医结合医院实现发热门诊全覆盖。健全中医药参与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网络和协调机制,确保第一时间参与应急处置。
(三)着力发挥中医药特色优势。开展老年人中医药健康服务能力建设,筹建一批老年中医药健康(治未病)中心,支持二级以上中医医院与养老机构合作建设医养联合体。到2025年,60%的二级以上县级中医医院设置老年病科,全省0-3岁儿童、65岁以上老年人中医药健康管理率分别达到85%、75%。
(四)不断完善中西医协同模式。推进国家中西医协同“旗舰”医院项目,遴选建设50个左右中西医协同“旗舰”科室。谋划布局一批中西医协同攻关重大专项,形成20个左右独具特色的中西医结合诊疗方案和专家共识。探索开展中西医“同病同效同价”试点,建立中医医疗服务占比与医保支付挂钩的正向激励机制。
四、中药材品质品牌建设工程
树牢质量意识和品牌意识,推广中药材规范种植,严格中药材质量监管,加大宣传推广力度,切实提升赣产中药材品牌影响力和市场竞争力。
(一)提升赣产中药材品质。围绕“赣十味”“赣食十味”等赣产道地中药材,推进规模化、规范化种植。重点依托赣中道地药材、赣东特色药材、环鄱阳湖药食同源药材三大药材产区,高标准建设赣产道地药材生产基地。到“十四五”末,建成中药材定制药园50个、中药材种植示范基地20个,新建道地药材良种繁育、野生及仿野生基地和生产基地100万亩。
(二)打造赣产中药材品牌。支持赣产中药材申报国家地理标志、地理标志保护产品、地理标志证明商标、国家森林生态标志产品认证。加大对“赣十味”“赣食十味”以及铜鼓黄精、德兴覆盆子、余干芡实、清江枳壳、樟树黄栀子等区域特色药材的宣传推广力度,积极提升品牌影响力。
(三)构建赣产中药材标准体系。加快制订江西省中药材标准、中药饮片炮制规范、中药配方颗粒省级标准。积极开展国家级、省级标准化试点示范,到2025年,完成国家级和省级标准化试点示范项目5项,制定中药种植、加工生产技术等相关标准20项,中药饮片标准30项。
(四)强化中药材质量监管。开展中药材质量追溯体系建设,强化中药材质量监测。力争到“十四五”末,实现重点中药材种植、采收、加工、仓储、物流全程质量动态追溯。以宜春市为重点,建设以中药材为原料的产品来源可知、去向可追、质量可查、责任可究的质量动态追溯体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