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中医药局 省教育厅 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 省卫生健康委 关于加强新时代中医药人才工作的实施意见 黔中医药发〔2023〕3号
各市(州)卫生健康局、教育局、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有关高等学校、职业院校、医疗机构:
为贯彻落实《国家中医药管理局、教育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国家卫生健康委关于加强新时代中医药人才工作的意见》,全面加强新时代中医药人才工作,建立满足中医药传承创新发展需求的中医药特色人才队伍,结合我省实际,特制定本实施意见。
一、总体要求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做好新时代人才工作的重要思想和关于中医药工作的重要论述,贯彻全国中医药人才工作会议精神,创新人才发展体制机制,有序扩大人才规模、持续优化人才结构、不断提升人才素质,为中医药高质量发展提供人才支撑。到2025年,每千人口中医类别执业(助理)医师数达到0.62人。到2030年,中医药人才发展体制机制更加完善,高层次人才规模显著增加,基层人才队伍更加稳固,适应中医药高质量发展的人才制度体系基本形成。
二、加强中医药高层次人才队伍建设
(一)壮大中医药领军人才。依托“百千万人才引进计划”等省级重大人才项目,加大中医药人才引进力度。鼓励“一人一策”培养,加大人才柔性引进力度。依托中医药重大平台和重大工程项目,引进选拔中医药相关领域具有权威性的领军人才。对成功引进高层次人才的单位,按规定落实奖励或补助政策。到2025年,引进和培育国医大师、全国名中医、岐黄学者、国家级重点学科带头人、省级名中医等高层次人才30名左右。
(二)培育中医药青年拔尖人才。加大中医药青年人才支持,对入选全省“高层次创新型人才”遴选培养计划的中医药人才,按规定给予培养经费资助,并在人才项目评选、职称评审等方面倾斜支持。实施省级优秀中医临床人才培养项目,加大优秀中医临床人才、青年岐黄学者等青年人才培养力度。加强传承工作室建设,发挥各类名老中医药专家作用,招收有潜力的青年人才传承培养,扩展向省外名老中医药专家学习渠道。加大中医药类专业博士后科研工作站布局和建设力度。到2025年,遴选培养省级中医临床优秀人才50名以上。
(三)打造人才发展高地。依托省内高校、国家中医药传承创新中心培育基地、国家区域中医医疗中心、国家疫病救治基地等,打造具有国内竞争力和吸引力的中医药高层次人才培养基地。依托三级中医医院,建立国医大师和名中医传承工作室、工作站,开展学术传承和继承人培养。充分发挥省内高校、医院、科研院所和企业积极性,建设一批人才吸引集聚培育中心。
三、夯实基层中医药人才队伍
(四)扩大基层人才供给。加大基层名老中医药专家传承工作室建设力度。持续推进本科层次中医专业农村订单定向免费医学生培养,按需适度扩大培养规模,强化定向就业协议履约管理。开展基层中医医疗机构中医类执业(助理)医师资格考试综合笔试考前培训、中医馆骨干人才培训。面向基层医疗机构医师和乡村医生开展中医药知识技能培训,培训一批“能中会西”的基层医生。到2025年,有条件的县级中医医疗机构建立1—2个传承工作室(站),实现基层医疗机构人员培训全覆盖。
(五)推动人才向基层流动。在县及县以下医疗机构定向招聘医学类本科毕业生。鼓励中医医师通过项目合作等方式到农村和基层短期执业,鼓励退休中医医师和中医专长医师在基层执业。推广“县管乡用”“乡管村用”,县级每年可拿出一定数量事业单位编制,用于招聘中医医师到县级及以下医疗机构工作。落实贵州省服务基层制度,省、市级及以上医疗机构中医医师晋升中级职称前,须到县级及以下单位连续服务1年以上;晋升高级职称前,须到县级及以下单位连续服务1年以上,累计服务2年;县级医疗机构中医医师晋升中级职称前,须到乡镇累计服务满1年以上。到2025年,社区卫生服务站至少配备1名中医类别医师或能够提供中医药服务的临床类别医师,80%以上的村卫生室至少配备1名能够提供中医药服务的医务人员。
(六)改善基层人才发展环境。完善基层中医药人才薪酬分配和待遇保障机制,完善基层医疗机构绩效工资总量调整机制,保障基层医务人员合理待遇。提高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中医药中高级专业技术岗位比例,对基层一线中医药专业技术人员实行“定向评价、定向使用”。对本科及以上学历、经中医全科专业规范化培训合格并到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工作的,可直接参加中级职称考试,考试通过的直接聘任中级职称。
四、推进西医学习中医
(七)完善中西医结合院校教育体系。支持省内医学院校适度扩大中西医临床专业招生规模。在符合研究生考试、录取专业对口的相关要求下,有序扩大临床医学类专业毕业生攻读中医专业学位招生规模。探索开展非中医学类、中西医结合类专业本科毕业生经考核免试攻读中医学专业硕士研究生。将中医药列入本科临床医学类专业必修课和毕业实习内容、将中医药基础理论与中医适宜技术列入高职临床医学选修课程,有序提高中医药类课程比重。
(八)强化西医学习中医制度。支持中西医协同“旗舰”医院、“旗舰”科室建设,开展西医学习中医和中西医结合高层次人才培养。建强省级西医学习中医培训基地,分期分批开展“西学中”专项培训。鼓励中医、中西医结合医疗机构西医医师接受西学中系统培训;综合医院、专科医院、传染病医院、妇幼保健等机构应支持西医医师接受中医药专业知识培训,逐步做到“能西会中”。鼓励西医医师接受中医师承教育。推广中西医多学科诊疗(MDT)模式,推动西医在实践中学习中医。鼓励高水平人才参与西医学习中医专项。到2025年,培养西医学习中医人才不少于1000人。
(九)优化西医学习中医管理。建立健全“西医学习中医”培训、考核制度,完善备案考核、执业管理等制度,鼓励西医医师学习应用中医药技术方法,允许经过系统培训且考核合格的西医医师,在执业活动中采用与其专业相关的中医药技术方法,促进中西医结合职称评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