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公布2023年甘肃省中医药文化宣传教育基地复评结果的通知
各市州、兰州新区卫生健康委,省中医院,甘肃中医药大学附属医院:
根据《关于开展甘肃省中医药文化宣传教育基地复评工作的通知》(甘卫中医函〔2023〕474号)精神,我局组织相关专家于2023年12月对11家“甘肃省中医药文化宣传教育基地”初评入库单位进行了现场复评和综合评定。根据评定结果,确定甘肃中医药大学等5家单位为“甘肃省中医药文化宣传教育基地”(名单见附件1)。对“皇甫谧文化园”“岐伯文化园”两个全国中医药文化宣传教育基地直接挂牌为“甘肃省中医药文化宣传教育基地”。按照鼓励建设、以评促建、评建结合的原则,遴选出高台县中医医院等5家单位作为省级中医药文化宣传教育基地培育单位(名单见附件2)。
请各中医药文化宣传教育基地、教育基地培育单位再接再厉、开拓进取,不断拓展中医药文化传播功能和服务功能,建设高标准中医药文化传播平台,更好地传播健康中医理念,弘扬中医药传统文化,为推动中医药传承创新发展作出应有的贡献。各中医药文化宣传教育基地、教育基地培育单位可按照规定的颜色和式样制作相应标牌并悬挂。(标牌样式见附件3)
联系人:省卫生健康委中医二处 金燕
联系电话:0931-4890661
电子邮箱:949404208@qq.com
附件:1.甘肃省中医药文化宣传教育基地名单(第一批)
2.甘肃省级中医药文化宣传教育培育基地名单位
3.省级中医药文化宣传教育基地标牌式样图例
甘肃省中医药管理局
2024年2月6日
抄送:甘肃中医药大学,甘肃药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兰州佛慈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附件1
2023年甘肃省中医药文化宣传教育基地名单(第一批)
附件2
2023年甘肃省中医药文化宣传教育培育基地名单
附件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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