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关于确定北京中医药大学中医药博物馆等15家单位为全国中医药文化宣传教育基地的通知
国中医药办函〔2016〕216号
各相关省、自治区、直辖市中医药管理局:
根据《全国中医药文化宣传教育基地建设标准》和专家组评估意见,我局确定北京中医药大学中医药博物馆等15家单位(名单见附件)为全国中医药文化宣传教育基地。请各有关省级中医药管理部门继续加强指导,充分发挥中医药文化宣传教育基地在弘扬中医药文化方面的作用,开展形式多样的中医药文化科普宣传活动,推动中医药健康养生文化创造性转化、创新性发展,让中医药更好地惠及百姓健康。
附件:新增全国中医药文化宣传教育基地名单
国家中医药管理局
2016年12月28日
附件
新增全国中医药文化宣传教育基地名单 序号 | 省区市 | 单位名称 | 1 | 北京 | 北京中医药大学中医药博物馆 | 2 | 河北 | 河北中医学院 | 3 | 山西 | 山西中医学院 | 4 | 内蒙古 | 锡林郭勒盟蒙医医院 | 5 | 辽宁 | 辽宁中医药大学附属医院 | 6 | 黑龙江 | 黑龙江中医药大学 | 7 | 江西 | 江西中医药大学附属医院 | 8 | 河南 | 邓州市张仲景展览馆 | 9 | 湖南 | 湖南省中医药研究院 | 10 | 广东 | 罗浮山风景名胜区 | 11 | 广西 | 广西中医药大学第一附属医院 | 12 | 广西中医药大学附属瑞康医院 | 13 | 桂林市中医院 | 14 | 四川 | 红四方面军总医院中医部旧址 | 15 | 陕西 | 陕西省安康市中医医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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