查看: 36|回复: 0

关于药食同源品种(食药物质)销售生产的要求

[复制链接]

2

主题

8

回帖

24

积分

新手上路

积分
24
发表于 2024-5-9 21:38:53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经营药食同源的品种应按产品包装上的批准文号来区分。有国药准字或者执行标准为药品生产标准的是属于药品,经营者需持有《药品经营许可证》,许可范围应包含中药饮片;产品包装上是食品生产许可证号的属于食品,经营者需持有《食品经营许可证》。

如甘肃省就是这样明确规定的
甘肃药食同源.png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中文注册

本版积分规则



本站信息仅供参考,不能作为诊断医疗依据,所提供文字图片视频等信息旨在参考交流,如有转载引用涉及到侵犯知识产权等问题,请第一时间联系我们处理

在线客服|关于我们|移动客户端 | 手机版|电子书籍下载|中医启疾光网 (鄂ICP备20008850号 )

Powered by Discuz! X3.5 © 2001-2013 Comsenz Inc. Designed by zyqjg.com

版权

快速回复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