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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药食同源品种(食药物质)销售生产的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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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4-5-9 21:38:53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经营药食同源的品种应按产品包装上的批准文号来区分。有国药准字或者执行标准为药品生产标准的是属于药品,经营者需持有《药品经营许可证》,许可范围应包含中药饮片;产品包装上是食品生产许可证号的属于食品,经营者需持有《食品经营许可证》。

如甘肃省就是这样明确规定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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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4-12-10 19:44:00 | 显示全部楼层
     就是按获批的“身份”来确定监管和资质要求类别。是药监局审批的(含中药饮片),就得药品,则得有医药经营许可证(经营范围须含中药饮片);如果是卫健委(句)审批的,就是食品,则得有卫生经营许可证。
     药品的,销售中可以宣传功能疗效;而食品的,销售中不可以有任何功效作用的宣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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