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江苏省改善中医药服务行动实施方案(2023-2025年)》的通知(苏中医医政〔2024〕2号)
各设区市卫生健康委(中医药管理局),省属省管有关单位: 为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不断提升中医药服务水平,持续深化方便看中医、放心用中药惠民便民活动,切实增强人民群众对中医药服务的获得感,根据国家卫生健康委、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关于印发〈改善中医药服务行动方案(2023-2025年)〉的通知》(国中医药医政发〔2023〕6号),制定了《江苏省改善中医药服务行动实施方案(2023-2025年)》(附件)。现将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确保取得实效。
中医医政处:倪 杰 联系电话(传真):025-83620520; 医政医管处:邹少春 联系电话(传真):025-83620812。
江苏省改善中医药服务行动实施方案(2023-2025年)
为全面提升我省中医药服务水平,提高医疗质量、创新服务模式、增强群众获得感,根据国家卫生健康委、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关于印发〈改善中医药服务行动方案(2023-2025年)〉的通知》(国中医药医政发〔2023〕6号),在《关于印发江苏省改善就医感受提升患者体验主题活动实施方案(2023-2025年)的通知》(苏卫医政〔2023〕24号)基础上,进一步推出一批改善中医药服务举措,发挥中医药特色优势,增强人民群众健康对中医药服务的获得感,结合我省工作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全面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关于促进中医药发展的各项决策部署,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医药法》《江苏省中医药条例》《江苏省推动中医药振兴发展重大工程实施方案》,利用三年时间,实施一批改善中医药服务的措施,提升中医药服务能力和水平,满足人民群众对优质中医药服务的需求,进一步提升人民群众看中医的公平性、可及性和便利性。
二、重点任务 (一)提升中医医疗机构门急诊服务能力和水平 1.优化门诊诊疗服务。设立门诊综合(一站式)服务中心,完善门诊导航、标识,加强便民服务设施设备配备。鼓励开设周末门诊、假日门诊、夜间门诊。扩大预约诊疗比例,开展多途径、分时段预约,推广诊间、复诊、医联体内等多种预约模式。 2.增设中医专病门诊。鼓励中医医院结合本地区疾病谱,围绕发病率高、就诊需求大、受益人群广、中医药有优势的重大疾病和常见疾病,开设中医专病门诊,发挥特色优势。坚持中医整体诊疗理念,探索提供一体化的专病全程服务模式。 3.提升门诊信息化水平。加强中医电子病历、电子处方等核心基础数据库建设,打通中医药数据采集、存储数据资源的共享通道,鼓励省、市、县联动推进一体化建设。 4.规范急诊科设置。规范设置急诊科,做好急危重症患者救治工作。加强院前院内医疗急救衔接,健全急诊急救高效衔接流程。持续推进胸痛、卒中、创伤等中心建设,完善急危重症患者多学科协作救治机制,突出中医药在急危重症救治中的作用。
(二)提升重点人群中医药服务能力和水平 5.改善老年人就医体验。完善中医医院老年病科设置,三级中医医院和有条件的二级中医医院应开设独立的老年病科,建立多学科诊疗团队,提高老年病多病共治能力,注重突出中医药特色,强化中医非药物疗法应用。设立老年患者就医绿色通道,优化老年人就诊、检查、缴费等流程。 6.提升儿科服务能力。二级公立中医医院应普遍开设儿科门诊,三级公立中医医院应普遍开设儿科病房。有条件的三级中医医院可围绕优势病种开设儿科专病门诊,以中医诊疗特色突出、疗效确切的儿科疾病为主攻方向,总结临床经验,优化诊疗方案。大力推广小儿外治适宜技术,中医医院儿科应在门诊设置小儿外治室,有条件的中医医院设置儿童中医综合治疗区。
(三)提升“防治康”一体化服务能力和水平 7.加强治未病科建设。中医医院特别是县级中医医院应加强治未病科规范化建设和科学管理,提高中医治未病服务能力和水平。优化治未病科中医药专业技术人员配备,丰富中医治未病服务内容。强化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中医馆中医治未病服务。 8.开展健康促进活动。实施中医治未病干预方案“20+X”推广计划。推广应用20个中医治未病干预方案,探索体检+治未病干预试点。推进中医适宜技术防控工作,每个设区市开展不少于1项的中医适宜技术防控儿童青少年近视、肥胖、脊柱侧弯试点。持续开展体卫融合健康促进活动,探索“中医+体育+健康管理”等健康服务模式。 9.规范康复科建设。三级中医医院应全部设置康复科,二级中医医院设置康复科比例应达到80%。鼓励中医医院整合多学科资源,集中设置中医药康复设施、设备及人员,形成多病种一体化的治疗中心,为患者提供便利的、综合性的中医药康复服务。支持有条件的中医医院开设运动康复门诊。 10.提升康复服务能力。加强中医医院康复服务能力建设,推广康复科与其他专科紧密协作模式,开展床旁康复、早期康复,全程参与疾病治疗过程。借助城市医疗集团、县域医共体、专科联盟、远程医疗等多种形式,将中医药特色康复服务向社区、家庭延伸。 11.强化中医护理服务能力。鼓励开展中医护理门诊,加强病区中医综合治疗室建设。依托省级中医护理专科护士、专业化培训基地,持续实施中医护理专业化培训,加强县级中医医院、基层中医馆护理骨干培训。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