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结算账户登记 【业务描述】 需要在省级医药集中采购平台开展药品或医用耗材网上采购结算业务,符合条件的经营企业、医药机构直接申请登记账户。 【办理材料】 1. 开户许可证或开户银行批准后的《开户申请(变更)表》。 2. 省级医药集中采购平台登记(变更)结算账户申请表。 【办理地点】 通过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医保公共服务平台线上或窗口(现场)办理。 【办理时间】 5个工作日内 【联系电话】 可从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医药集中采购机构网站查询。 【办理流程】 提交申请—信息核验—办结 【注意事项】 1. 省级医药集中采购平台登记(变更)结算账户申请表在各省级医药集中采购平台下载。 2. 结算账户发生变更的,重新办理结算账户登记。 3. 经营企业和医药机构对报送材料的真实性和合法性承担责任。 【基本规范】 1. 省级医药集中采购平台未开通结算功能的,可暂不提供此项服务。 2. 医药集中采购机构接收资料信息,核对资料信息是否齐全、是否符合法定形式、填写内容是否完整,符合的即时受理;对资料不齐全、不符合法定形式或填写内容不完整的,一次性告知应补正资料或不予受理原因(可通过医保信息平台获取的信息,视同资料已提交)。
1.3产品关联 【业务描述】 需要在省级医药集中采购平台开展药品或医用耗材网上交易业务的上市许可持有人,申请关联获得医保代码的药品或医用耗材。 【办理材料】 药监部门颁发的药品或医疗器械注册或者备案材料(注册证书、再注册批件、补充申请批件、备案告知书等)。对于进口产品,由代理商提供代理协议。 【办理地点】 通过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医保公共服务平台线上或窗口(现场)办理。 【办理时间】 5个工作日内 【联系电话】 可从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医药集中采购机构网站查询。 【办理流程】 提交申请—信息核验—办结 【注意事项】 1.外文代理协议须提供公证后的翻译件。 2. 企业对报送材料的真实性和合法性承担责任。 【基本规范】 医药集中采购机构接收资料信息,核对资料信息是否齐全、是否符合法定形式、填写内容是否完整,符合的即时受理;对资料不齐全、不符合法定形式或填写内容不完整的,一次性告知应补正资料或不予受理原因(可通过医保信息平台获取的信息,视同资料已提交)。
2挂网申报规范
该规范适用于企业申请产品在省级医药集中采购平台进行挂网交易时的服务,包括常态挂网、绿色通道挂网、依申请暂停挂网及依申请恢复挂网4类事项。
2.1常态挂网 【业务描述】 企业完成产品关联后申请在省级医药集中采购平台挂网交易。 【办理材料】 省级医药集中采购平台挂网申请表。 【办理地点】 通过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医保公共服务平台线上或窗口(现场)办理。 【办理时间】 动态申报,集中处理,办理频次省级确定,原则上不少于每月一次。集中处理时间15个工作日内(含公示公布时间)。 【联系电话】 可从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医药集中采购机构网站查询。 【办理流程】 提交申请—信息核验—公示公布(10个工作日内)—办结 【注意事项】 1.省级医药集中采购平台挂网申请表在各省级医药集中采购平台下载。 2. 企业对报送材料的真实性和合法性承担责任。 【基本规范】 医药集中采购机构接收资料信息,核对资料信息是否齐全、是否符合法定形式、填写内容是否完整,符合的即时受理;对资料不齐全、不符合法定形式或填写内容不完整的,一次性告知应补正资料或不予受理原因(可通过医保信息平台获取的信息,视同资料已提交)。
2.2绿色通道挂网 【业务描述】 公共卫生紧急事件等临床急需产品申请挂网。 【办理材料】 省级医药集中采购平台绿色通道挂网申请表。 【办理地点】 通过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医保公共服务平台线上或窗口(现场)办理。 【办理时间】 15个工作日内(随到随办) 【联系电话】 可从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医药集中采购机构网站查询。 【办理流程】 提交申请—信息核验—公示公布(10个工作日内)—办结 【注意事项】 1.公共卫生紧急事件等临床急需产品范围以有关部门通知为准。 2. 省级医药集中采购平台绿色通道挂网申请表在各省级医药集中采购平台下载。 3. 企业对报送材料的真实性和合法性承担责任。 【基本规范】
医药集中采购机构接收资料信息,核对资料信息是否齐全、是否符合法定形式、填写内容是否完整,符合的即时受理;对资料不齐全、不符合法定形式或填写内容不完整的,一次性告知应补正资料或不予受理原因(可通过医保信息平台获取的信息,视同资料已提交)。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