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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改药管求是] 医药集中采购平台服务规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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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4-6-3 08:49:32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国家医疗保障局办公室关于印发《医药集中采购平台服务规范(1.0版)》的通知
医保办发〔2024〕1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医疗保障局,医药集中采购机构:
     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根据《国家医疗保障局关于提升完善医药集中采购平台功能 支持服务医药价格改革与管理的意见》(医保发〔2022〕1号)要求,提升服务质效,我们组织编写了《医药集中采购平台服务规范(1.0版)》,现予印发。该规范自2024年7月1日起施行。
                                                                                 国家医疗保障局办公室
                                                                                         2024年1月4日




编制说明
     为贯彻落实«关于提升完善医药集中采购平台功能支持服务医药价格改革与管理的意见» (医保发〔2022〕1号),国家医疗保障局组织编写了«医药集中采购平台服务规范(1.0版)»(以下简称«规范»)。
      «规范»坚持依法行政、公开透明,坚持依托全国统一医保信息平台,从便利企业角度出发,解决“办什么、带什么资料办、多长时间办”问题;从规范经办角度出发,解决业务受理“怎么办”问题。«规范»聚焦依企业申请办理的服务事项,不包括国家医保谈判、带量采购等管理事项.框架上,各章按照平台交易主体“信息认证、挂网申报、信息变更”的业务周期排列,并按医药企业需求,单列咨询服务规范和查询服务规范。体例上,每章包含业务描述、办理材料、办理地点、办理时间、联系电话、办理流程、注意事项及基本规范等8个要素。
     «规范»既是医药企业了解平台业务办理的重要参考,也是平台经办人员做好服务的操作手册。各省应参照执行,提供标准统一、公平公正、便捷高效的服务。在执行过程中,根据工作实践可进一步反馈修订意见。




目  录
1信息认证规范 .................................................. 7
1.1交易主体认证 ............................................. 7
 1.1.1上市许可持有人 ...................................7
 1.1.2经营企业 ............................................ 9
 1.1.3医药机构 ......................................... 10
1.2结算账户登记 .......................................... 12
1.3产品关联 ................................................ 13
2挂网申报规范................................................16
2.1常态挂网 ................................................ 16
2.2绿色通道挂网 ..........................................17
2.3依申请暂停挂网 ...................................... 18
2.4依申请恢复挂网 ...................................... 19
3信息变更规范 .............................................. 21
3.1交易主体信息变更 ................................... 21
3.2挂网价格变更 .......................................... 22
3.3境外药品耗材代理人变更...........................23
4咨询服务规范 .............................................. 25
4.1电话服务................................................. 25
4.2互联网服务 ............................................ 26
4.3面对面服务 ............................................ 27
5查询服务规范 ............................................. 29
5.1产品信息查询 ......................................... 29
5.2企业信用查询 ......................................... 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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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24-6-3 09:44:58 | 显示全部楼层

1信息认证规范 1.1交易主体认证

1信息认证规范

该规范适用于平台交易主体根据相关规定向集采经办机构报告基础信息、结算账户、产品信息时的服务,包括交易主体认证、结算账户登记及产品关联3类事项。

.1交易主体认证
..1上市许可持有人
【业务描述】
取得国家医疗保障局药品代码或医用耗材代码的医药企业,需要在省级医药集中采购平台开展药品或医用耗材网上交易业务时,申请身份认证为上市许可持有人。境外药品耗材上市许可持有人根据相关法律要求指定境内企业法人作为代理人,代表上市许可持有人进行交易主体认证。
【办理材料】
1. 营业执照(正本或副本)。
2. 法定代表人有效证件(包括身份证、护照等)。
3. 医药企业价格和营销行为信用承诺书。
4. 资质材料。药品生产许可证、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或医疗器械生产备案凭证。进口药品的代理人提供药品经营许可证和总代理证明材料,进口医用耗材的代理人提供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或医疗器械经营备案凭证和总代理证明材料。医疗器械注册人、备案人以及药品上市许可持有人不从事实际生产的,提供受托生产企业的资质材料。
5. 法定代表人授权书。
【办理地点】
通过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医保公共服务平台线上或窗口(现场)办理。
【办理时间】
5个工作日内
【联系电话】
可从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医药集中
采购机构网站查询。
【办理流程】
提交申请—信息核验—办结
【注意事项】
1. 医药企业申请身份认证前,须获得相应省份医保公共服务平台账号。
2. 医疗器械注册人或备案人视为上市许可持有人。境外药品耗材上市许可持有人应根据相关法律要求指定境内企业法人作为代理人,履行上市许可持有人权利义务。外文代理协议须提供公证后的翻译件。
3. 交易主体如符合相关资质可同时认证为多个身份。
4. 企业对报送材料的真实性和合法性承担责任。
基本规范】
医药集中采购机构接收资料信息,核对资料信息是否齐全、是否符合法定形式、填写内容是否完整,符合的即时受理。对资料不齐全、不符合法定形式或填写内容不完整的,一次性告知应补正资料或不予受理原因(可通过医保信息平台获取的信息,视同资料已提交)。

..2经营企业
【业务描述】
需要在省级医药集中采购平台开展药品或医用耗材网上交易
业务的企业申请身份认证为经营企业。
【办理材料】
1. 营业执照(正本或副本)。
2. 法定代表人有效证件(包括身份证、护照等)。
3. 医药企业价格和营销行为信用承诺书。
4. 资质材料。上市许可持有人配送本企业产品时,提供药品生产许可证、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或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药品和医用耗材经营企业提供药品经营许可证、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或医疗器械经营备案凭证。
5. 法定代表人授权书。
办理地点】
通过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医保公共服务平台线上或窗口(现场)办理。
办理时间
5个工作日内
联系电话
可从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医药集中采购机构网站查询。
办理流程
提交申请—信息核验—办结
注意事项
1. 经营企业申请身份认证前,须获得相应省份医保公共服务平台账号。
2.交易主体如符合相关资质可同时认证为多个身份。
3. 企业对报送材料的真实性和合法性承担责任。
4. 根据药监有关规定,无需办理经营许可或备案的可使用营业执照替代。
基本规范
医药集中采购机构接收资料信息,核对资料信息是否齐全、是否符合法定形式、填写内容是否完整,符合的即时受理。对资料不齐全、不符合法定形式或填写内容不完整的,一次性告知应补正资料或不予受理原因(可通过医保信息平台获取的信息,视同资料已提交)。

..3医药机构
【业务描述】
需要在省级医药集中采购平台开展药品或医用耗材网上交易业务的医疗机构、疾控中心和药店等机构申请身份认证为医药机构。
【办理材料】
1. 营业执照/事业单位法人登记证书/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
2. 资质材料。医疗机构提供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中医诊所备案证、诊所备案凭证、军队医疗机构为民服务许可证照凭证,药店提供药品经营许可证、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或医疗器械经营备案凭证。
3. 法定代表人授权书。
4. 没有上述材料的部队和司法系统所属或其它系统单位,须提供相关主管部门证明材料。
【办理地点】
通过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医保公共服务平台线上或窗口(现场)办理。
【办理时间】
5个工作日内
【联系电话】
可从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医药集中采购机构网站查询。
办理流程】
提交申请—信息核验—办结
注意事项
1. 医药机构申请身份认证前,须获得相应省份医保公共服务平台账号。
2. 医药机构对报送材料的真实性和合法性承担责任。
【基本规范】
医药集中采购机构接收资料信息,核对资料信息是否齐全、是否符合法定形式、填写内容是否完整,符合的即时受理;对资料不齐全、不符合法定形式或填写内容不完整的,一次性告知应补正资料或不予受理原因(可通过医保信息平台获取的信息,视同资料已提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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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24-6-3 09:47:21 | 显示全部楼层

1.2结算账户登记;1.3产品关联。 2挂网申报规范

.2结算账户登记
【业务描述】
需要在省级医药集中采购平台开展药品或医用耗材网上采购结算业务,符合条件的经营企业、医药机构直接申请登记账户。
办理材料
1. 开户许可证或开户银行批准后的《开户申请(变更)表》。
2. 省级医药集中采购平台登记(变更)结算账户申请表。
办理地点
通过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医保公共服务平台线上或窗口(现场)办理。
办理时间
5个工作日内
联系电话
可从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医药集中采购机构网站查询。
办理流程
提交申请—信息核验—办结
注意事项
1. 省级医药集中采购平台登记(变更)结算账户申请表在各省级医药集中采购平台下载。
2. 结算账户发生变更的,重新办理结算账户登记。
3. 经营企业和医药机构对报送材料的真实性和合法性承担责任。
基本规范
1. 省级医药集中采购平台未开通结算功能的,可暂不提供此项服务。
2. 医药集中采购机构接收资料信息,核对资料信息是否齐全、是否符合法定形式、填写内容是否完整,符合的即时受理;对资料不齐全、不符合法定形式或填写内容不完整的,一次性告知应补正资料或不予受理原因(可通过医保信息平台获取的信息,视同资料已提交)。

.3产品关联
【业务描述
需要在省级医药集中采购平台开展药品或医用耗材网上交易业务的上市许可持有人,申请关联获得医保代码的药品或医用耗材。
办理材料
药监部门颁发的药品或医疗器械注册或者备案材料(注册证书、再注册批件、补充申请批件、备案告知书等)。对于进口产品,由代理商提供代理协议。
办理地点
通过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医保公共服务平台线上或窗口(现场)办理。
办理时间
5个工作日内
联系电话
可从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医药集中采购机构网站查询。
办理流程
提交申请—信息核验—办结
注意事项
1.外文代理协议须提供公证后的翻译件。
2. 企业对报送材料的真实性和合法性承担责任。
基本规范
医药集中采购机构接收资料信息,核对资料信息是否齐全、是否符合法定形式、填写内容是否完整,符合的即时受理;对资料不齐全、不符合法定形式或填写内容不完整的,一次性告知应补正资料或不予受理原因(可通过医保信息平台获取的信息,视同资料已提交)。


挂网申报规范

该规范适用于企业申请产品在省级医药集中采购平台进行挂网交易时的服务,包括常态挂网、绿色通道挂网、依申请暂停挂网及依申请恢复挂网4类事项。

.1常态挂网
业务描述
企业完成产品关联后申请在省级医药集中采购平台挂网交易。
办理材料
省级医药集中采购平台挂网申请表。
办理地点
通过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医保公共服务平台线上或窗口(现场)办理。
办理时间
动态申报,集中处理,办理频次省级确定,原则上不少于每月一次。集中处理时间15个工作日内(含公示公布时间)。
联系电话
可从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医药集中采购机构网站查询。
办理流程
提交申请—信息核验—公示公布(10个工作日内)—办结
注意事项
1.省级医药集中采购平台挂网申请表在各省级医药集中采购平台下载。
2. 企业对报送材料的真实性和合法性承担责任。
基本规范
医药集中采购机构接收资料信息,核对资料信息是否齐全、是否符合法定形式、填写内容是否完整,符合的即时受理;对资料不齐全、不符合法定形式或填写内容不完整的,一次性告知应补正资料或不予受理原因(可通过医保信息平台获取的信息,视同资料已提交)。

.2绿色通道挂网
【业务描述】
公共卫生紧急事件等临床急需产品申请挂网。
办理材料
省级医药集中采购平台绿色通道挂网申请表。
办理地点
通过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医保公共服务平台线上或窗口(现场)办理。
办理时间
15个工作日内(随到随办)
联系电话
可从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医药集中采购机构网站查询。
办理流程
提交申请—信息核验—公示公布(10个工作日内)—办结
注意事项
1.公共卫生紧急事件等临床急需产品范围以有关部门通知为准。
2. 省级医药集中采购平台绿色通道挂网申请表在各省级医药集中采购平台下载。
3. 企业对报送材料的真实性和合法性承担责任。
【基本规范】
医药集中采购机构接收资料信息,核对资料信息是否齐全、是否符合法定形式、填写内容是否完整,符合的即时受理;对资料不齐全、不符合法定形式或填写内容不完整的,一次性告知应补正资料或不予受理原因(可通过医保信息平台获取的信息,视同资料已提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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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24-6-3 09:49:01 | 显示全部楼层

2.1常态挂网;2.2绿色通道挂网;2.3依申请暂停挂...

.3依申请暂停挂网
【业务描述】
企业对已挂网产品申请暂停挂网。
办理材料
省级医药集中采购平台暂停挂网申请表。
办理地点
通过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医保公共服务平台线上或窗口(现场)办理。
办理时间
5个工作日内
联系电话
可从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医药集中
采购机构网站查询。
办理流程
提交申请—信息核验—办结
注意事项
1. 省级医药集中采购平台暂停挂网申请表在各省级医药集中采购平台下载。
2. 省级医药集中采购平台保存暂停挂网的产品、价格、数量等各项信息。
3. 企业对报送材料的真实性和合法性承担责任。
基本规范
医药集中采购机构接收资料信息,核对资料信息是否齐全、是否符合法定形式、填写内容是否完整,符合的即时受理;对资料不齐全、不符合法定形式或填写内容不完整的,一次性告知应补正资料或不予受理原因(可通过医保信息平台获取的信息,视同资料已提交)。

.4依申请恢复挂网
业务描述
企业对已暂停挂网产品申请恢复挂网。
办理材料
省级医药集中采购平台恢复挂网申请表。
办理地点
通过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医保公共服务平台线上或窗口(现场)办理。
办理时间
5个工作日内
联系电话
可从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医药集中
采购机构网站查询。
办理流程
提交申请—信息核验—办结
注意事项
1. 省级医药集中采购平台恢复挂网申请表在各省级医药集中采购平台下载。
2. 恢复挂网后,产品信息和价格恢复到暂停挂网前的状态。
3. 企业对报送材料的真实性和合法性承担责任。
基本规范
医药集中采购机构接收资料信息,核对资料信息是否齐全、是否符合法定形式、填写内容是否完整,符合的即时受理;对资料不齐全、不符合法定形式或填写内容不完整的,一次性告知应补正资料或不予受理原因(可通过医保信息平台获取的信息,视同资料已提交)。


信息变更规范

该规范适用于平台交易主体根据实际情况申请相关信息变更时的服务,包括交易主体信息变更、挂网价格变更及境外药品耗材代理人变更3类事项。

.1交易主体信息变更
业务描述
上市许可持有人、经营企业和医药机构申请变更基础信息。
办理材料
1. 省级医药集中采购平台交易主体信息变更申请表。
.相关佐证材料
办理地点
通过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医保公共服务平台线上或窗口(现场)办理。
办理时间
5个工作日内
联系电话
可从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医药集中采购机构网站查询。
办理流程
提交申请—信息核验—办结
注意事项
1. 省级医药集中采购平台交易主体信息变更申请表在各省级医药集中采购平台下载。
2.企业对报送材料的真实性和合法性承担责任。
基本规范
医药集中采购机构接收资料信息,核对资料信息是否齐全、是否符合法定形式、填写内容是否完整,符合的即时受理;对资料不齐全、不符合法定形式或填写内容不完整的,一次性告知应补正资料或不予受理原因(可通过医保信息平台获取的信息,视同资料已提交)。

.2挂网价格变更
【业务描述】
企业申请调整已挂网产品价格。
【办理材料】
1. 省级医药集中采购平台调价申请表。
2. 按各省要求提供价格成本证明材料。
【办理地点】
通过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医保公共服务平台线上或窗口(现场)办理。
【办理时间】
10个工作日内
【联系电话】
可从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医药集中采购机构网站查询。
办理流程
提交申请—信息核验—公示公布(5个工作日内)—办结
注意事项
1. 省级医药集中采购平台调价申请表在各省级医药集中采购平台下载。
2. 企业对报送材料的真实性和合法性承担责任。
基本规范
医药集中采购机构接收资料信息,核对资料信息是否齐全、是否符合法定形式、填写内容是否完整,符合的即时受理;对资料不齐全、不符合法定形式或填写内容不完整的,一次性告知应补正资料或不予受理原因(可通过医保信息平台获取的信息,视同资料已提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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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24-6-3 09:56:10 | 显示全部楼层

3信息变更规范:3.1交易主体信息变更;3.2挂网价格变更

.3境外药品耗材代理人变更
业务描述
境外上市许可持有人申请变更药品或医用耗材的代理人。
办理材料
1. 省级医药集中采购平台境外药品耗材代理人变更申请表。
2. 法定代表人授权书。
3. 代理协议或持有人批件。
办理地点
通过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医保公共服务平台线上或窗口(现场)办理。
办理时间
10个工作日内
【联系电话】
可从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医药集中采购机构网站查询。
办理流程
提交申请—信息核验—公示公布(5个工作日内)—办结
注意事项
1. 省级医药集中采购平台境外药品耗材代理人变更申请表在各省级医药集中采购平台下载。
2. 外文代理协议须提供公证后的翻译件。
3. 企业对报送材料的真实性和合法性承担责任。
基本规范
医药集中采购机构接收资料信息,核对资料信息是否齐全、是否符合法定形式、填写内容是否完整,符合的即时受理;对资料不齐全、不符合法定形式或填写内容不完整的,一次性告知应补正资料或不予受理原因(可通过医保信息平台获取的信息,视同资料已提交)。


咨询服务规范

该规范适用于集采经办机构依据集采法律法规及相关规定,为平台交易主体提供咨询服务,包括电话服务、互联网服务及面对面服务3类事项。

.1电话服务
【业务描述】
医药集中采购市场交易主体电话业务咨询。
【办理时间】
即时办理
【联系电话】
可从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医药集中
采购机构网站查询。
【基本规范】
1. 电话热线应及时接听,使用礼貌用语解答疑问,表达准确、简明扼要。
2. 一般问题及时进行解答,落实一次性告知制,咨询事项不属于职责范围内,应告知情况并做好解释工作,切忌随意挂机。
3. 结束电话之前,应主动询问是否还有其他问题需要帮助,并感谢来电,欢迎随时致电咨询。
4. 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及规章制度,提供正确、必要的信息,能够当即答复的要当即答复。遇到无法解答或没有把握的问题时,需做好详细的记录,告知在最短的时间内答复。当咨询要求与法规、制度相悖时,应依据相关规定耐心解释,不得发生争执。
5. 结束时,应待对方挂断电话后挂机。

.2互联网服务
【业务描述】
医药集中采购市场交易主体通过互联网业务咨询。
【办理地点】
通过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医保公共服务平台线上办理。
【办理时间】
5个工作日内
【联系电话】
可从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医药集中采购机构网站查询。
【办理流程】
提交问题—受理—办结
【基本规范】
1. 服务时需使用规范服务用语,不得诋毁、谩骂或使用任何引起不满的字句。
2. 一般问题及时进行解答,落实一次性告知制,咨询事项不属于职责范围内,应告知情况并做好解释工作。
3. 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及规章制度,提供正确、必要的信息,能够当即答复的要当即答复。遇到无法解答或没有把握的问题时,需做好详细的记录,告知在最短的时间内答复。当咨询要求与法规、制度相悖时,应依据相关规定耐心解释,不得发生争执。

.3面对面服务
【业务描述】
医药集中采购市场交易主体现场业务咨询。
【办理地点】
通过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医药集中采购机构服务窗口。
【办理时间】
即时办理
【联系电话】
可从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医药集中采购机构网站查询。
【基本规范】
1. 工作人员接待服务对象时文明服务,使用规范服务用语。
2. 一般问题现场进行解答,一次性告知制,咨询事项不属于职责范围内,应告知情况并做好解释工作。
3. 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及规章制度,提供正确、必要的信息,能够当即答复的要当即答复。遇到无法解答或没有把握的问题时,需做好详细的记录,告知在最短的时间内答复。当咨询要求与法规、制度相悖时,应依据相关规定耐心解释,不得发生争执。
4. 结束服务之前,应主动询问是否还有其他问题需要帮助,并感谢到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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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24-6-3 10:01:14 | 显示全部楼层

4咨询服务规范 5查询服务规范 法定代表人授权书

查询服务规范

查询服务规范包括产品信息查询和企业信用查询2类事项。

.1产品信息查询
【业务描述】
医药集中采购市场交易主体自主查询集中采购产品信息。
【办理地点】
通过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医保公共服务平台线上办理。
【办理时间】
即时办理
【联系电话】
可从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医药集中采购机构网站查询。
【办理流程】
登录网页—查询—办结
【注意事项】
查询结果显示当前省份有效挂网的产品信息。
.2企业信用查询
【业务描述】
医药企业自主查询本企业信用。
【办理地点】
通过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医保公共服务平台线上办理。
【办理时间】
即时办理
【联系电话】
可从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医药集中采购机构网站查询。
【办理流程】
登录网页—查询—办结
【注意事项】
信用状态查询结果依据各省正式发布的相关文件进行认定,评级结果仅适用于认定省范围内。

附件:1  法定代表人授权书
2  医药企业价格和营销行为信用承诺书
3  省级医药集中采购平台登记(变更)结算账户申请表
4  省级医药集中采购平台挂网申请表
5  省级医药集中采购平台绿色通道挂网申请表
6  省级医药集中采购平台暂停挂网申请表
7  省级医药集中采购平台恢复挂网申请表
8  省级医药集中采购平台交易主体信息变更申请表
9  省级医药集中采购平台调价申请表
10省级医药集中采购平台境外药品耗材代理人变更申请表


附件1
法定代表人授权书

XXX 省(区、市)药品和医用耗材集中采购机构:
     本公司(单位)郑重声明:注册于(公司/单位地址)的 (公司/单位名称)的(法定代表人)代表本公司授权(被授权人姓名)为本公司(单位)的唯一合法代理人,全权处理贵省(区、市)药品医用耗材网上采购交易活动有关的一切事宜,包括但不限于注册账号、获取密码、用户管理、开通结算账户、网上采购交易、信息变更等,并保证提交的文件材料真实、完整、合法、有效,否则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本公司(单位)承诺严格管理账号密码,通过该账号进行的所有操作均为本公司(单位)行为,因密码泄漏、修改或操作失误造成的全部责任由本公司(单位)自行承担。
     本授权书于年月日生效,特此声明。
     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                  联系电话:
     被授权人(签字或盖章):                     联系电话:
     单位名称(盖章)及日期:

  
   
被授权人
  
居民身份证复印件正面粘贴处
  
  
  
被授权人
  
居民身份证复印件背面粘贴处
  
说明:身份证复印件须盖公司(单位)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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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药企业价格和营销行为信用承诺书

附件 2
医药企业价格和营销行为信用承诺书

XXX 省(区、市)药品和医用耗材集中采购机构
我方(公司/单位名称、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申请在你省(区、市)参加药品和医用耗材集中采购工作,并就包括但不限于集中带量采购、平台挂网、产品配送、货款结算等集中采购活动,郑重做出以下承诺:
一、严守法纪、恪守诚信
(一)我方承诺,自觉遵守《民法典》《价格法》《药品管理法》《医疗器械管理条例》《反不正当竞争法》《反垄断法》《专利法》等法律法规,医药价格和招标采购的政策,以及各省(区、市)集采相关规定,诚信经营,共同营造公平的交易环境。
(二)我方承诺,不向采购我方药品医用耗材的医疗机构管理人员、采购人员、医师、药师等有关人员给予回扣或其他不正当利益。
(三)我方承诺,不实施虚开虚受增值税发票及其他形式虚构服务套现洗钱行为。
(四)我方承诺,不利用药品医用耗材垄断地位或市场支配地位,操纵药品医用耗材价格和供应牟取暴利。不针对不同群体、不同渠道制定实施明显不合理的差异化定价。
(五)我方承诺,若挂网交易后产生相关专利纠纷,我方承担相应责任。
二、履行合同、配合监管
(一)我方承诺,具有履行合同协议必须具备的药品医用耗材供应能力,除我方不可抗的因素造成供应困难外,保证按照集中带量采购和挂网采购等有关要求,及时足量供应药品医用耗材,满足临床需求。
(二)我方承诺,遵循公平、合理和诚实信用、质价相符的法定原则定价,将价格与成本、供求合理匹配,保持不同品规、不同区域之间价格平衡,维护价格一定时期内相对稳定。因第三方实施垄断、操纵市场,或要素成本剧烈变化等情形被动提高药品医用耗材价格的,我方承诺配合相关部门调查,在上述情形终止后,及时纠正价格。
(三)我方承诺,及时、全面、完整、规范申报失信信息,不漏报,不瞒报,不推诿。
三、违约担责,接受处置
(一)我方承诺,如我方药品医用耗材购销中存在违背已承诺事项的,我方愿意接受集中采购机构作出的信用评级结果以及结合信用等级实施的处置措施。
(二)我方承诺,严格管理员工(含雇佣关系,以及劳务派遣、购买服务、委托代理等关系),在法律法规允许的范围内从事经营活动。如果我方员工在我方药品医用耗材购销中因给予回扣或其他不正当利益的行为,受到司法机关、行政执法机关惩处,我方承诺承担失信违约责任,接受集中采购机构作出的信用评级结果以及结合信用等级实施的处置措施。
(三)我方承诺,严格约束委托代理人(具有委托代理关系的法人和自然人)在法律允许的范围内从事经营活动。如果受我方委托代理人,因涉及我方药品医用耗材的回扣等医药商业贿赂行为,受到司法机关、行政执法机关惩处,我方承诺承担失信违约责任,接受集中采购机构作出的信用评级结果以及结合信用等级实施的处置措施。
(四)我方承诺,主动维护良好信用,必要时采取切实措施修复信用。
                                                                                    承诺企业(盖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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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24-6-3 11:12:02 |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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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级医药集中采购平台交易主体信息变更申请表

XXX(区、市)药品和医用耗材集中采购机构:
      我司现有部分产品已在贵省(区、市)省级平台挂网采购,根据企业经营情况变化,现申请变更交易主体信息,并承诺如实填报相关信息,具体情况详见下表。
                                                                                      企业(盖章):
                                                                                      时间:   年  月  日

序号
变更项目
现有信息
变更的信息



















说明:
1.变更项目:包括营业执照、生产许可证、经营许可证、注册证等,根据实际情况填写。
2.请一并提供信息变更相关证明材料。
3.网上提交办理的企业,可在系统直接变更损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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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24-6-3 11:13:32 |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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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24-6-3 11:14:58 | 显示全部楼层

省级医药集中采购平台绿色通道挂网申请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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