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厅 国家医疗保障局办公室
关于发布健康照护师(长期照护师)国家基本职业培训包的通知
人社厅函〔2024〕197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局)、医疗保障局:
根据《健康照护师(长期照护师)国家职业标准》规定,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国家医疗保障局共同编制了《健康照护师(长期照护师)国家基本职业培训包》,现予发布。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厅
国家医疗保障局办公室
2024年12月24日
健康照护师(长期照护师)国家基本职业培训包.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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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
《健康照护师(长期照护师)国家基本职业培训包》编制说明
为加快推进健康照护师(长期照护师)专业化、职业化、规范化发展,从服务供给侧为长期护理保险制度建设打下良好基础,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联合国家医疗保障局组织有关专家,编制了《健康照护师(长期照护师)国家基本职业培训包(指南包课程包)》(以下简称培训包)。 本培训包以《健康照护师(长期照护师)国家职业标准(2024年版)》和企业岗位技术规范为依据,遵循《职业培训包开发技术规程(试行)》有关要求,对健康照护师(长期照护师)基本素质及技能培训要求、课程规范、考核规范等进行了描述,为职业培训机构开展职业技能培训服务提供了工作规范和指南。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