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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匮要略] 金匮要略浅注 卷二 百合狐惑阴阳毒病证治第三 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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卷二 百合狐惑阴阳毒病证治第三
论曰、百合病者。(分为)百脉(合为)一宗。(无经络可别。)悉致其病也。(第见其证)意欲食。(而)复不能食。(口欲言。而又不言而)常默默。欲卧(而又躁而)不能卧。欲行(而又懒而)不能行。欲饮食。或有美时。或有不用。闻食臭时。
如寒无寒。如热无热。口苦小便赤。诸药不能治。得药则剧吐利。如有神灵者。身形如和。(以上诸证。全是恍惚去来不可为凭之象。惟凭之于脉与溺。确知其为热。)其脉微数。(数则主热也。溺出膀胱。膀胱为太阳之腑。其脉上至巅顶。溺时头痛者。太阳乍虚。而热气乘之也。今)每溺时(而)头(每)痛者。(乃热气之甚者。必)六十日(之久。月再周而阴气复。阴气复而阳邪平。然后)乃愈。若溺时头不痛。淅淅然者。
(则病稍浅矣。大约)四十日(可)愈。若溺(时)快然。但头眩者。(则更浅矣。不过)二十日(可)愈。其(百合)证(多于伤寒大病后见之。)或未病而预见。(热气先动也。)或病四五日而出。或病二十日。或一月后见者。(遗热不去也。)各随证治之。
此详言百合病之证脉也。此证多见于伤寒大病前后。或为汗吐下失法而变。或平素多思不断。情志不遂。或偶触惊疑。猝临异遇。以致行住坐卧饮食等。皆若不能自主之势。此病最多。而医者不识耳。
程云来云。头者诸阳之首。溺则阳气下施。头必为之摇动。曷不以老人小儿观之。
小儿元气未足。脑髓不满。溺将出。头为之摇。此阳气不充故耳。老人血气衰。肌肉涩。
脑髓清。故溺出时不能射远。将完必湿衣。而头亦为之动者。此阳气已衰。不能施射故耳。由此观之。溺出头之痛与不痛。可以观邪之浅与深矣。故百合病溺出头痛者。言邪舍深而阳气衰也。内衰则入于脏腑。上则牵连脑髓。是以六十日愈。若溺出头不痛淅淅然者。淅淅如水洒淅皮毛。外舍于皮肤肌肉。尚未入脏腑之内。但阳气微耳。是以四十日愈。若溺出快然。但头眩者。言邪犹浅。快则阴阳和畅。营卫通利。
脏腑不受邪。外不淅淅然。则阳气尚是完固。但头眩者。是邪在阳分。阳实则不为邪所牵。故头不疼而眩。是以二十日愈也。其说亦通。
百合病。(见于)发汗(之)后者。(以其不应汗而汗之。以致津液衰少者。以)百合知母汤主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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