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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匮要略] 金匮要略浅注 卷二 百合狐惑阴阳毒病证治第三 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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甘草泻心汤方
甘草(四两炙) 黄芩 干姜 人参(各三两) 半夏(半升) 黄连(一两)大枣(十二枚)
上七味。以水一斗。煮取六升。去滓。再煎取三升。温服一升。日三服。
苦参汤方苦参一升。以水一斗煎取七升。去滓熏洗。日三。
雄黄熏法雄黄一味为末。筒瓦二枚合之烧。向肛熏之。
病者脉数无热。微烦。默默但欲卧。汗出。初得之三四日。目赤如鸠眼。七八日。
目四 黑。若能食者。脓已成也。赤豆当归散主之。
尤在泾云。脉数微烦。默默但欲卧。热盛于里也。无热汗出。病不在表也。三四日目赤如鸠眼者。肝脏血中之热。随经上注于目也。经热如此。脏热可知。其为蓄热不去。
将成痈肿无疑。至七八日。目四 黑。赤色极而变黑。则痈尤甚矣。夫肝与胃。互为胜负者也。肝方有热。势必以其热侵及于胃。而肝既成痈。胃即以其热并之于肝。故曰、若能食者。知脓已成也。且脓成则毒化。毒化则不特胃和。而肝亦和矣。赤豆当归。乃排脓血除湿热之良剂也。又曰、此一条。注家有目为狐惑病者。有目为阴阳毒者。要之亦是湿热蕴毒之病。其不腐而为虫者。则积而为痈。不发于身面者。则发于肠脏。亦病机自然之势也。仲景意谓与狐惑阴阳毒同源而异流者。故特论列于此欤。
赤小豆当归散方赤小豆(三升浸令芽出曝干) 当归(十分)
上二味。杵为散。浆水服方寸匕。日三服。
(阴阳二毒。是感非常灾疠之气。从口鼻而下入咽喉。致死甚速。试以阳毒言之。)
阳毒之为病。(为异气中人之阳也。)面赤斑斑如锦纹。咽喉痛。吐脓血。五日(经气未遍。故尚)可(救)治。(五日之外。五脏相传俱受邪。至)七日(阴阳经气已周而再行。则)不可治。升麻鳖甲汤主之。
(异气适中人之阴。则为阴毒。)阴毒之为病。面目青。身痛如被杖。咽喉痛。五日(经气未遍。尚)可(救)治。(至)七日(阴阳经气已周而再行。则)不可治。升麻鳖甲汤去雄黄蜀椒主之。
此言阴阳二毒。治之不可姑缓也。仲师所论阴毒阳毒。言天地之疠气。中人之阳气阴气。非阴寒极阳热极之谓也。盖天地灾疠之气。便为毒瓦斯。人之血气。昼行于阳。夜行于阴。疠气之毒。值人身行阳之度而中人。则为阳毒。面者诸阳之会。阳毒上干阳位。
故面赤斑斑如锦纹。阳毒上迫胸膈。故吐脓血。以阳气法天。本乎天者亲上也。值人身行阴之度而中人。则为阴毒。邪入于阴。则血凝泣。血不上荣于面。而面目青。血不环周于一身。而身痛如被杖。以阴气主静。凝而不流之象也。夫阴阳二毒。皆从口鼻而下入咽喉。咽喉者。阴阳之要会也。感非时之疠气。则真气出入之道路。不无妨碍。故二毒俱有咽喉痛之证。要之异气中人。毒流最猛。五日经气未遍。尚可速治。若至七日。
阴阳经气已周。而作再经。则不可治矣。方用升麻鳖甲汤以解之。升麻。本经云、气味甘平苦。微寒无毒。主解百毒。辟瘟疫邪气。入口皆吐出。中恶腹痛。时气毒疠。诸毒喉痛口疮云云。君以升麻者。以能排气分。解百毒。能吐能升。俾邪从口鼻入者。仍从口鼻而出。鳖甲气味酸平无毒。佐当归而入肝。肝藏血。血为邪气所凝。鳖甲禀坚刚之性。
当归具辛香之气。直入厥阴。而通气血。使邪毒之侵于营卫者。得此二味而并解。甘草气味甘平。解百毒。甘能入脾。使中土健旺。逐邪以外出。妙在使以蜀椒辛温。雄黄苦寒。禀纯阳之色。领诸药以解阳毒。其阴毒去雄黄蜀椒者。以邪毒不在阳分。不若当归鳖甲。直入阴分之为得也。
升麻鳖甲汤方
升麻 当归 甘草(各二两) 蜀椒(炒去汗一两) 鳖甲(手指大一片炙)
雄黄(半两研)
上六味。以水四升。煮取一升。顿服之。老小再服取汗。阴毒去雄黄蜀椒。 肘后千金方。阳毒用升麻汤。无鳖甲。有桂。阴毒用甘草汤。无雄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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