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娃儿生了能吃能睡,就是黄疸了,医生给开黄儿美,药行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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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4-12-13 20:46:22 | 显示全部楼层
江西鹰潭市人民医院说是没有黄儿美这个药啊,坛子里有鹰潭老乡知道哪里有卖吗。我也是听北京一个医生盆友推荐的,说是利胆退黄效果很好,不光小儿能吃,大人也是可以的,胆固醇和转氨酶有些高。在线等,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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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4-12-13 20:52:49 | 显示全部楼层
金箍棒 发表于 2024-12-9 19:59
层主,推荐使用这退黄专用药黄儿美,结果如何呢?也不来汇报下

我来了 嗯。服用黄儿美大概7天指标逐步恢复正常了。现在小宝宝似乎身体免疫力还增强了,不过她还是征求医生意见后才使用的。刚生的宝宝最好不要乱用药,就是要用,还是跟医生先聊下,再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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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4-12-14 12:19:49 | 显示全部楼层
华彩 发表于 2024-10-28 20:44
噢,噢,可以哟。黄儿美这个退黄药,是我们甘肃这边的一个药厂产的。效果挺好的,味道好,在我们这儿区医院 ...

是诱发“蚕豆病”了吧,那可是如不能及时处理不好,会要命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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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4-12-14 15:10:04 | 显示全部楼层
对头 发表于 2024-12-14 12:19
是诱发“蚕豆病”了吧,那可是如不能及时处理不好,会要命的

      刚查了下。所谓“蚕豆病”是由于红细胞葡萄糖-6-磷酸脱氢酶(G-6-PD)基因突变引起的G-6-PD缺乏而导致的遗传性溶血性疾病。它是G-6-PD缺乏症的一种类型。因常发生于初夏蚕豆成熟季节,绝大多数病例因进食新鲜蚕豆而发病,故有此名,又称胡豆黄。典型症状:
     1.前驱症状:头晕、厌食、恶心、呕吐、疲乏、低热等,可持续1~2天。
     2.急性血管内溶血相关症状:表现为皮肤、巩膜黄染,浓茶色或酱油色尿,还可有肝脾肿大。
     3.轻症病例呈自限性,约1周左右症状可以逐渐改善而自愈;重症病例可有全身衰竭表现,重度贫血、休克、急性肾衰竭等。

     那这茵栀黄风险就有点大了,对于婴幼儿,尤其新生儿,黄疸时,没必要冒风险吃这个药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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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4-12-14 15:22:20 | 显示全部楼层
佛光寺 发表于 2024-12-14 15:10
刚查了下。所谓“蚕豆病”是由于红细胞葡萄糖-6-磷酸脱氢酶(G-6-PD)基因突变引起的G-6-PD缺乏而 ...

之前报道过很多起使用茵栀黄诱发的“蚕豆病”,导致2016年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CFDA)就发布公告禁止茵栀黄注射剂用于新生儿、婴幼儿、孕妇。在2017年CFDA又对茵栀黄口服制剂的说明书进行修改,明确了该药口服制剂会引起腹泻、呕吐和皮疹等不良反应。并要求脾虚大便溏者慎用以及建议葡萄糖-6-磷酸脱氢酶(G6PD)缺乏者慎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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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4-12-17 13:08:55 | 显示全部楼层
乐队 发表于 2024-12-14 15:22
之前报道过很多起使用茵栀黄诱发的“蚕豆病”,导致2016年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CFDA)就发布公告禁 ...

我来分享下国家药监局发布的茵栀黄注射液说明书修订暨要求禁用情况——

总局关于修订茵栀黄注射液说明书的公告(2016年第140号)

  根据药品不良反应评估结果,为进一步保障公众用药安全,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决定对茵栀黄注射液说明书增加警示语,并对【不良反应】、【禁忌】和【注意事项】项进行修订。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所有茵栀黄注射液生产企业均应依据《药品注册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按照茵栀黄注射液说明书修订要求(见附件),提出修订说明书的补充申请,于2016年9月23日前报省级食品药品监管部门备案。
  修订内容涉及药品标签的,应当一并进行修订;说明书及标签其他内容应当与原批准内容一致。在补充申请备案后6个月内对已出厂的药品说明书及标签予以更换。
  各茵栀黄注射液生产企业应当对新增不良反应发生机制开展深入研究,采取有效措施做好茵栀黄注射液使用和安全性问题的宣传培训,指导医师合理用药。
  二、临床医师应当仔细阅读茵栀黄注射液说明书的修订内容,在选择用药时,应当根据新修订说明书进行充分的效益/风险分析。
  三、茵栀黄注射液为处方药,应严格遵医嘱用药,用药前应当仔细阅读茵栀黄注射液说明书的新修订内容。
  特此公告。
  附件:茵栀黄注射液说明书修订要求
                                                                                 食品药品监管总局
                                                                                   2016年8月23日


附件
茵栀黄注射液说明书修订要求

一、应增加警示语,内容如下
警示语:本品不良反应包括过敏性休克,应在有抢救条件的医疗机构使用,使用者应接受过过敏性休克抢救培训,用药后出现过敏反应或其他严重不良反应须立即停药并及时救治。

二、【不良反应】项应当包括:
1.过敏反应:潮红、皮疹、瘙痒、过敏性皮炎、血管神经性水肿、呼吸困难、心悸、紫绀、血压下降、喉水肿、过敏性休克等。
2.全身性损害:畏寒、寒战、发热、高热、疼痛、不适、水肿、乏力、多汗、面色苍白等。
3.消化系统:恶心、呕吐、腹泻、腹痛、胃肠胀气、胃不适等,有胃肠道出血个案报告。
4.呼吸系统:呼吸困难、呼吸急促、咳嗽等。
5.心血管系统:心悸、胸闷等。
6.精神及神经系绕:头晕、头痛、抽搐等。
7.用药部位:皮疹、瘙痒、静脉炎、局部麻木等。
8.其他:有溶血反应、黄疸一过性加重、中毒性表皮坏死松解症、肾功能异常个案报告。

三、【禁忌】项应当包括:
1.对本品或含有茵陈、栀子、黄芩、金银花制剂及成份中所列辅料过敏或有严重不良反应病史者禁用。
2.新生儿、婴幼儿禁用。
3.孕妇禁用。


四、【注意事项】项应当包括:
1.本品不良反应包括过敏性休克,应在有抢救条件的医疗机构使用,使用者应接受过过敏性休克抢救培训,用药后出现过敏反应或其他严重不良反应须立即停药并及时救治。
2.辨证施药,严格掌握功能主治,禁止超功能主治用药。
3.严格掌握用法用量。按照药品说明书推荐剂量和溶媒使用药品。不超剂量、过快滴注和长期连续用药。
4.本品保存不当可能会影响药品质量;用药前、配制后及使用过程中应认真检查本品及滴注液,发现药液出现浑浊、沉淀、变色、结晶等药物性状改变以及瓶身有漏气、裂纹等现象时,均不得使用。
5.严禁混合配伍,谨慎联合用药。本品应单独使用,禁忌与其他药品混合配伍使用。如确需要联合使用其他药品时,应谨慎考虑与本品的间隔时间以及药物相互作用等问题。
6.本品与葡萄糖酸钙注射液、红霉素、四环素、回苏灵注射液、钙剂、酸性药物存在配伍禁忌,尤其不能与青霉素类高敏类药物合并使用。本品不能与氨基糖苷类、头孢菌素类、复方氨基比林联合应用,与其他抗生素类药物、维生素K1、法莫西丁、还原型谷胱甘肽联合应用时也应谨慎使用。
7.黄疸属寒湿阴黄者及虚黄引起的面目萎黄者不宜使用。
8.老人、哺乳期妇女、过敏体质者、冠心病患者等特殊人群和初次使用中药注射剂的患者应慎重使用,如确需使用,应加强监测。
9.目前尚无儿童应用本品的系统研究资料,不建议儿童使用。
10.静脉滴注时,必须稀释以后使用。首次用药,宜选用小剂量,慢速滴注。加强用药监护。用药过程中,应密切观察用药反应,特别是开始30分钟。发现异常,立即停药,及时采取积极救治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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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4-12-17 14:24:23 | 显示全部楼层

食药监总局明确婴幼儿禁用“茵栀黄注射液”,上海早已停用


一则关于新生儿、婴幼儿禁用茵栀黄注射液的消息近日引起不少家长关注。

8月31日,根据药品不良反应评估结果,为进一步保障公众用药安全,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下称“食药监总局”)发文修改了茵栀黄注射液的说明书,要求增加“本品不良反应包括过敏性休克”的警示语,并首次明确“新生儿、婴幼儿禁用”。

这一消息公布后,迅速在网络上以及家长圈中炸开锅。一直以来,茵栀黄注射液是治疗新生儿黄疸的常用药,为何会被禁用?对于新生儿黄疸,是否又还有其他的治疗办法?

澎湃新闻记者采访多家儿科专科医院发现,早在该公告出来之前,上海已经禁止新生儿、婴幼儿使用茵栀黄注射液,但口服制剂仍可使用,疗效较为明确且副作用不明显。


食药监总局表示,茵栀黄注射液应在有抢救条件的医疗机构使用,使用者应接受过过敏性休克抢救培训。
中药注射剂有效成分不明确风险较高

“正因为药物不良反应监测显示,中药注射剂的不良反应比较多,因此国家修改了相关药品的说明书。”上海儿童医学中心药剂科主任陈敏玲表示,该公告之所以引起家长重视主要是在“禁忌项”中明确:新生儿、婴儿禁用,孕妇禁用。

该公告详细列出该注射液对于全身各个系统的不良反应情况,其中包括皮疹、过敏性皮炎等过敏反应,发热、疼痛等全身性损害,恶心、呕吐、腹泻等消化系统疾病以及呼吸系统、心血管系统、神经系统等,此外还表现在溶血反映、黄疸加重、肾功能异常等。

上海市儿童医学中心主管药师李晓蕾认为特殊人群禁用主要有四个原因:一是目前尚无儿童应用本品的系统研究资料,意味着儿童应用本品有效性以及安全性未知;二是中药注射剂有效成分不明确,是注射剂中风险较高的药品;三是不良反应较多,未修正的说明书比较简单,此次修正增加了包括全身各系统的不良反应;四是公告建议本品单独使用,禁止与其他药品混合使用。

国家药品不良反应监测年度报告中显示,2015年药品不良反应事件报告涉及的药品剂型分布中,过半剂型为注射剂,约占61.3%、口服制剂占34.7%、其他制剂占4.0%。

澎湃新闻记者采访上海多家儿科专科医院获悉,针对新生儿、婴幼儿,这些医院在临床上早已停用茵栀黄注射液。

李晓蕾表示,对于茵栀黄注射液,即使在遇到有强适应症的儿童或者成人时医院都会谨慎使用,“之前的说明书罗列的适应症主要有清热、解毒、利湿、退黄,用于肝胆湿热、面目悉黄、胸胁胀痛、恶心呕吐、小便赤黄,急慢性肝炎等,此次公告未对茵栀黄注射液的适应症做出修改,但因为用药禁忌出现改变,临床会根据实际情况来具体调整用药策略。”

食药监总局表示,茵栀黄注射液应在有抢救条件的医疗机构使用,使用者应接受过过敏性休克抢救培训,用药后出现过敏反应或其他严重不良反应须立即停药并及时救治。

口服药和颗粒药并未禁用

陈敏玲指出,市面上的茵栀黄主要有注射液、口服药、颗粒三种类型,食药监总局明确标明新生儿、婴幼儿禁用茵栀黄注射液,但未提及茵栀黄口服液、颗粒,“目前使用较多的是茵栀黄口服制剂,目前药品不良反应主要是注射剂引起的并非口服制剂。”

上海市儿童医院主任药师孙华君同时表示,中药复方注射剂相对来说更容易发生过敏反应,这种反应的发生是没办法预测的。然而,从使用茵栀黄口服液的病例来看,疗效明确,且副作用不明显。

李晓蕾表示,就口服液、颗粒和注射液三种药物成分相比基本一样,但制作工艺并不相同,因此对人体可能造成的不良反应也都不相同,“注射剂制作工艺要求最高,并且直接进入静脉,使用时更要谨慎。”

据专家介绍,静脉输液是高风险、高获益的临床用药方法,起效迅速,易于调节给药剂量和速度,可恒定维持治疗所需的药物浓度。如能合理使用的临床获益大于风险,过度使用时,静脉输液的风险则明显增加,甚至可能超过临床获益。食药监总局曾针对“注射剂用药安全”发出提示,指出对于静脉输液,用药要遵循能不用就不用、能少用就不多用、能口服不肌注、能肌注不输液的原则。

黄疸是新生儿时期非常常见的一种疾病,少数患儿可以出现严重高胆红素血症,导致胆红素脑病,造成神经系统损害和功能残疾。

除了茵栀黄注射液,治疗黄疸是否还有其他治疗办法?

李晓蕾表示,根据《2014年新生儿高胆红素血症的诊断与治疗专家共识》,当前治疗的方法主要有三种:一是蓝光疗法,目前临床应用广泛;二是药物治疗,如静脉注射丙球蛋白、白蛋白;三是换血疗法,主要用于重症母婴血型不合的溶血病。(澎湃新闻记者 陈斯斯 邹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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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4-12-17 14:30:20 | 显示全部楼层
思密达 发表于 2024-12-17 14:24
一则关于新生儿、婴幼儿禁用茵栀黄注射液的消息近日引起不少家长关注。

8月31日,根据药品不良反应评估结 ...

按这个说法,那治疗个黄疸症费用就高很多了。不能用茵栀黄,还是有很多利胆退黄药可用的。医生如果不是奔着“效益”去的,也得与时俱进,多了解临床药物的情况,选择合适的可用药才是关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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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4-12-18 13:15:00 | 显示全部楼层
对头 发表于 2024-12-14 12:19
是诱发“蚕豆病”了吧,那可是如不能及时处理不好,会要命的

“蚕豆病”多发于小儿,男性为主,男女患病比例约为7:1,有明显的季节性。起病急,大多在进食新鲜蚕豆后1-2天内发生溶血,最短2小时,最长可相隔9天,如因吸入花粉而发病者,症状可在数分钟内出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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