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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改药管求是] 国家医保局印发《精神治疗类医疗服务价格项目立项指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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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4-11-26 20:44:31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编制说明:为贯彻落实《深化医疗服务价格改革试点方案》,推进全国医疗服务价格项目规范编制工作,按照“成熟一批、发布一批”的工作思路,近日国家医保局编制印发《精神治疗类医疗服务价格项目立项指南(试行)》,参考2023年版医疗服务项目技术规范,将现行精神治疗类价格项目映射整合为10项,下一步将指导各省医保局做好对接落实,整合规范精神治疗类医疗服务价格项目,制定全省统一的价格基准,由具有价格管理权限的统筹地区对照全省价格基准,上下浮动确定实际执行的价格水平。



附件:精神治疗类医疗服务价格项目立项指南(试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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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4-11-26 20:50:50 | 显示全部楼层
新增量政策:价格立项支持精神治疗类医疗服务发展

心理健康是人民身心健康的重要组成部分。党的二十大报告强调,要重视心理健康和精神卫生。随着人民群众对精神心理健康越来越重视,对治疗领域的需求也在不断扩大。尽管近年来我国在精神卫生领域取得了显著的进步,但在精神治疗服务方面仍存在诸多短板,亟需加快补齐。

一方面,社会普遍对精神心理健康重视程度偏低,不少患者难以及时发现自己“患病”,而确诊患者或家属往往因“病耻感”讳疾忌医。另一方面,精神心理专业医疗机构、专业精神科医生数量不足,诊疗水平和服务质量参差不齐,患者难以获得及时有效的治疗。以心理咨询为例,受心理咨询师的资历、经验、所在地经济状况以及咨询机构定位等多重因素的影响,心理咨询门诊的收费通常在100-1000元/小时甚至更多,一般需要经3-5次治疗咨询之后才能看到效果,因此患者获得感低,经济负担大,依从性较差。

为进一步推进精神心理治疗技术进步,促进医疗机构全方位多元化发展,推动医疗机构有效弥补在精神治疗方面的不足和短板,国家医保局近日印发《精神治疗类医疗服务价格项目立项指南(试行)》,统一规范精神治疗类价格项目,促进提升医疗机构服务人民群众的质量和水平。

价格项目含义更为清晰,更好体现心灵“补”手价值

综合患者心理问题严重程度、实施主体、干预手段、治疗目的等因素,在价格立项上对“心理治疗”和“心理咨询”进行区分。为适应不同患者、不同治疗手段的治疗时长差异,明确心理治疗按“小时”为单位计费,保障心理治疗的完整性,避免治疗效果受时间约束;而心理咨询以沟通为主,按“次”收费更有利于规范收费行为。支持精神心理专业学科发展,有条件的医疗机构可开设精神心理专科,卫生行业主管部门认可的心理咨询、治疗手段可直接进入临床,满足高价值的创新治疗手段加快临床转化。同时,明确“心理治疗”和“心理咨询”两者不可同时收费,减轻患者费用负担。

价格项目兼容性更强,更好适应技术发展

“心理治疗”价格项目整合吸收了过去不同治疗手段设立的音乐治疗、暗示治疗、松弛治疗、漂浮治疗等价格项目,适应临床治疗技术发展,价格项目的兼容性明显提升,避免临床因治疗方式名称不同无法收费。根据对象分为个人、家庭、团体“心理治疗”支持差异化收费,避免因歧义造成收费困扰。

新设“精神科监护”项目,突出体现关爱重点人群

针对重性精神病且在急性发作期的患者,专门设立“精神科监护”,为严重精神病急性发作期出现急性冲动、自杀、伤人、毁物及有外走、幻想、幻觉和木僵等症状的患者提供特殊严密监护服务,且明确不与“精神病人护理”同时收费,既提升照护等级保障患者安全,又防止临床滥用。

人生幸福快乐,强身健体十分重要,心理健康也十分重要。精神治疗类立项指南的推出,既是加快实施健康中国战略的需要,也是支持推动精神心理学科创新发展的需要,将有力提升精神心理健康服务向规范化、可及化方向发展,助力医疗机构提高精神心理治疗的水平和质量,更好促进人民群众身心健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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