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肃省药品和医用耗材招采管理子系统经办服务指南(1.0版)》的通知 各市(州)医疗保障局、甘肃矿区医疗保障局、兰州新区民政司法和社会保障局,各医药机构,各医药生产(经营)企业: 为贯彻落实《国家医疗保障局关于在医疗保障服务领域推动“高效办成一件事”的通知》(医保发〔2024〕2号)精神,进一步提升我省医药集中采购工作服务质效,持续优化营商环境,根据《国家医疗保障局办公室关于印发<医药集中采购平台服务规范(1.0版)>的通知》(医保办发〔2024〕1号)要求,结合我省医药集中采购工作实际,我们组织编写了《甘肃省药品和医用耗材招采管理子系统经办服务指南(1.0版)》,现予印发。该指南自2024年4月1日起施行,有效期五年。
甘肃省药品和医用耗材招采管理子系统服务指南(1.0版)
甘肃省医疗保障局 甘肃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2024年3月
目录
1 信息认证指南 4 1.1交易主体认证 4 1.1.1上市许可持有人 4 1.1.2经营企业 6 1.1.3医药机构 7 1.2结算账户登记 9 1.3产品关联 10 2 挂网申报指南 12 2.1常态挂网 12 2.2绿色通道挂网 13 2.3依申请暂停挂网 14 2.4依申请恢复挂网 15 3 信息变更指南 17 3.1交易主体信息变更 17 3.2挂网价格变更 18 3.3境外药品耗材代理人变更 19 4 咨询服务指南 22 4.1电话服务 22 4.2互联网服务 23 4.3面对面服务 24 5 查询服务指南 26 5.1产品信息查询 26 5.2企业信用查询 27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