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贵州省推动中医药产业高质量发展攻坚行动计划(2023—2030年)的通知
黔府办发〔2023〕1号
各市、自治州人民政府,各县(市、区、特区)人民政府,省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
经省人民政府同意,现将《贵州省推动中医药产业高质量发展攻坚行动计划(2023—2030年)》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贵州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2023年1月16日
贵州省推动中医药产业高质量发展攻坚行动计划(2023—2030年)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促进中医药传承创新发展的战略部署,推动贵州中医药产业高质量发展,结合我省实际,制定本计划。
一、发展目标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按照省第十三次党代会的部署,坚持企业带动、文旅带动、市场带动,推进贵州中医药全产业链发展,强化全要素保障,推动政策措施全方位落实,实现中医药产业高质量发展。到2025年,全省中药材产业实现效益倍增,形成3—5个具有全国影响力的中药材产业集群,中医药民族医药工业产值年均增长10%以上,中医药康养产业取得新突破。到2030年,中药材产业基础进一步夯实,中药制造产业规模进一步壮大,“黔地灵药”品牌效应进一步凸显,3—5个中药材重点单品全产业链产值达到百亿级。
二、重点任务
(一)推进中药材产业提质增效。实施中药材产业效益倍增行动,加强中药材民族药材资源保护和开发利用,开展新品种选育,建设一批道地、特色中药材良种繁育基地。进一步优化产业布局,加快种植养殖基地建设,围绕天麻、太子参、薏苡仁、石斛、黄精、白及、淫羊藿等优势单品,着力打造3—5个中药材产业集群,建设林下中药材五大产业带,凸显道地药材地方特色,形成“一县一业、多县一群”产业新格局。做优“定制药园”,鼓励产地初加工企业、中药制造企业与“定制药园”合作,提升加工转化率、增加种植经济效益。(责任单位:省农业农村厅、省科技厅、省林业局、省中医药局,各市〔州〕、县〔市、区、特区〕人民政府。以下各项任务责任单位均包括各市〔州〕、县〔市、区、特区〕人民政府,不再列出)
(二)畅通中医药产销渠道。围绕中药材优势单品,建设产地交易市场10个,加快建设“黔药”商贸中心和云贵高原道地药材关岭集散中心,培育中药材阵型企业。加快推进中药材(大健康)电商交易平台建设和应用,推进中药材线上线下交易一体化。加强中药材产地预选分级、加工配送、冷藏冷冻、冷链运输、包装仓储等设施建设,支持中药材通过一码贵州平台、“1+8+N”电商供应链云仓体系、贵荟馆省外仓体系拓展市场销售渠道,推进生产企业和经营企业间的仓储协同。按照优质、便捷原则,鼓励黔产道地药材为原材料的中药饮片、中药配方颗粒和中成药多渠道进入省内医疗机构。按照口岸标准加强药品检验机构能力建设,建立中药材进口通关口岸。依托泛珠三角区域合作、中国—东盟中医药行业合作委员会、贵阳—RCEP国家货运班列等,推动与港澳台、海外经贸交流合作,支持企业组建一批联合体,发挥各自比较优势“抱团出海”,推动“黔药”走出去。(责任单位:省农业农村厅、省商务厅、省卫生健康委、省大数据局、省中医药局、省药品监管局、贵阳海关)
(三)发展中医药民族医药制造业。按照链式整合、园区支撑的原则,以贵阳为核心,整合资源、优化布局,加强金融、人才、资金、项目等要素集聚和保障,打造一批协同联动、优势明显、品牌突出的中医药产业集聚区,形成“一核多区”的中医药产业格局。扩大“贵人服务”营商品牌效应,强化产业链招商,引进国内中医药领域优强企业落地,带动中医药种植、生产、加工、应用等上下游产业加快发展。鼓励医药龙头企业加强新产品开发、新技术应用,发展壮大企业规模,形成一批骨干企业。加强企业技术创新,培育一批可快速将科技创新成果产业化、效益化的创新企业。推动信息技术与生产运营深度融合,推进绿色生产技术改造,树立一批中药制造绿色化、智能化标杆企业。鼓励研制机构、企业持有药品批准文号,支持企业落实药品上市许可持有人制度。到2025年,培育2家年营业收入达50亿元以上的中药民族药制造龙头企业。(责任单位: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省科技厅、省农业农村厅、省药品监管局、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省地方金融监管局、省投资促进局)
(四)推进“中医药+”产业融合发展。发展“中医药+”温泉康养、森林康养、户外康养、康养民宿、康养旅游等精品线路,培育一批运营主体。加强中医药文化传承和非物质文化遗产挖掘保护,鼓励有资质的中医人员特别是知名老中医在有条件的温泉项目、旅游景区、精品民宿按规定开设中医养生保健机构,提供刮痧、拔罐、推拿、理疗和药膳、中药茶饮等健康服务项目,构建“中医药+旅游”融合发展新格局。支持社会力量按规定举办中医养生保健机构,在城市打造一批“养生药膳街区”和“中医养生保健街”;在农村开发一批集种植、观光、采摘、拓展、度假、调理等为一体的“本草拾趣园”和“岐黄养生谷”。支持中医医疗机构强化中医药文化宣传,提升面向社会的康复、养老、养生等服务能力。鼓励省内企业开发以黔产道地药材为基础原料的保健食品和高附加值大健康产品,推动非药用部位综合利用,推进“中医药+保健品产业”融合发展。打造“康养到贵州”品牌,到2025年,建成康养旅游项目30个,国家健康旅游示范基地1个,省级健康旅游示范基地10个,建设集休闲旅游、度假养生、康体养老于一体的健康养老基地50个。(责任单位:省发展改革委、省科技厅、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省农业农村厅、省文化和旅游厅、省卫生健康委、省市场监管局、省中医药局、省林业局、省体育局)
(五)建立健全中药产业标准体系。制定黔产道地药材和民族习用药材种子种苗、产地加工(趁鲜切制)的品种目录、质量标准和生产技术规范。制修订中药材民族药材、中药民族药饮片、中药配方颗粒地方标准和技术规范,满足生产制造和临床配方需求。建立中医养生保健服务(非医疗)地方标准体系,规范中医养生保健服务。支持中药材种植养殖和中医药生产制造企业、科研院所参与地方标准制订。按照“标准+认证”模式推动质量分级管理,抢抓产品定价权。加强中医药知识产权保护,支持符合要求的产品申报地理标志保护产品。(责任单位:省中医药局、省农业农村厅、省林业局、省药品监管局、省市场监管局)
(六)推动医疗机构制剂研发应用。支持以中医药经典名方、名老中医经验方开发医疗机构中药制剂。利用传统工艺配制且该处方在本医疗机构具有5年及以上使用历史的,申报医疗机构中药制剂可免提交主要药效学试验等资料,有条件豁免毒性试验资料。支持符合要求的医疗机构中药制剂在全省范围内调剂使用。鼓励中药制造企业或有条件的中医医院建设区域中药制剂中心,提供制剂研发、委托配制、代煎代配服务。支持医疗机构申报外省确有疗效的已注册或备案的制剂品种。(责任单位:省药品监管局、省科技厅、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省卫生健康委、省中医药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