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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改药管求是] 为强化基层医疗卫生服务而加强基层药品供应配送的举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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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5-1-6 20:01:14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2024年12月6日,卫健委举行的“推进卫生健康事业高质量发展护佑人民群众生命健康”系列主题新闻发布会的第二十四场,《中国日报》记者问:为了强化基层医疗卫生服务,请问在加强基层药品供应配送方面有什么打算?

      国家卫生健康委药政司副司长王雪涛答:由于我国各地发展不平衡不充分,基层用药差异比较显著,今年以来,我们通过调研发现,基层药品配备种类少、上下联动衔接不畅,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数量多、药品用量少、配送成本高,因此企业配送的积极性不高,药品供应不稳定,影响群众用药可及。
     近日,国家卫生健康委联合工信、医保、药监等部门印发了《
关于改革完善基层药品联动管理机制扩大基层药品种类的意见》,明确提出了规范和优化基层用药种类、完善基层药品集中供应配送机制。主要包括以下几方面:
     一是省、市两级卫生健康委要组织开展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用药需求评估;紧密型医联体的牵头医院要统筹确定紧密型医联体用药目录,并实行动态调整,周期不超过1年。
     二是对基层反映的药品配送问题,省级卫生健康部门要会同医保部门畅通沟通渠道,建立协作机制,完善药品供货企业管理制度,定期集中配送所需药品。
     三是鼓励依托紧密型县域医共体建设县域中心药房(共享中药房),优化上下级医疗卫生机构药品供应和衔接渠道,优化偏远地区药品配送方式,提高配送效率,降低供应成本。在这方面,有的省份进行了有益的探索和实践。比如山东省注重推进县域医共体中心药房建设,围绕“统一用药目录、统一药品采购”等方面,持续完善基层药品联动管理机制,通过这些措施,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药品品种数平均增加了10%,药品配送时间缩短近1天,有效满足群众基层就诊用药的需求。
     四是省级卫生健康委按照程序将基层有供应风险的品种纳入省级临床必需易短缺药品重点监测清单,会同工信、医保、药监等部门组织开展供求分析和产能评估,制定分类应对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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