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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5-1-13 19:56:5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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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省中药配方颗粒质量控制与标准制定技术要求(2/3)
(5)煎煮时间:煎煮时间应当根据药性及功能主治确定。一般煮沸后再煎煮30分钟;解表类、清热类、芳香类药物不宜久煎,煮沸后再煎煮20分钟为宜;质地较硬的中药饮片可适当延长煎煮时间;滋补类中药饮片先用武火煮沸后,改用文火慢煎约60分钟。第二煎时间可适当缩短。
中药饮片药性、功效、质地及吸水性差异较大,当上述参数无法满足《医疗机构中药煎药室管理规范》的要求时,应酌情加减,可参考传统经验及文献资料确定。
2. 固液分离
(1)分离:应趁热进行固液分离,滤材目数应在100目以上,可参考生产设备固定方法、设备、耗材和条件。
(2)混合:将两煎药液混合,备用。
3. 浓缩和干燥
上述煎煮混合液,一般经浓缩制成规定量的浸膏或经适宜的干燥方法制成干燥品。浓缩可采用减压浓缩方法进行低温浓缩,温度一般不超过65℃。干燥采用冷冻干燥或适宜的方法干燥,以保证其质量的稳定和易于溶解及免加辅料。
(三)标准汤剂的表征与应用
标准汤剂的表征,需用以下参数作为关键质量属性。
1. 出膏率:以干膏粉计算浸膏得率及标准偏差(SD)。均值加减3倍SD(或均值的70%—130%)为出膏率的允许范围。
2. 有效(或指标)成份的含量及含量转移率:制定有效(或指标)成份的含量测定方法,测得各批次标准汤剂中有效(或指标)成份的含量,计算转移率和标准偏差。转移率可接受的范围为均值加减3倍SD(或均值的70%—130%),根据含量测定得到的有效(或指标)成份的含量,确定含量限度及范围。
对于中药饮片标准中规定有挥发油含量测定项目的以及中医临床处方规定“后下”的含挥发油成份的中药饮片,其煎煮液应采用适宜的挥发油含量测定方法测定煎煮液中挥发油含量,若标准汤剂中挥发油含量在0.1%以下,则可不收集挥发油。
3. 特征图谱:建议采用液相或气相色谱法,比较主要成份色谱峰的个数,规定其相对保留时间等,并标注供试品样品浓度(每毫升相当于多少克中药饮片)。用相似度评价软件生成标准汤剂对照特征图谱。鼓励采用指纹图谱表征标准汤剂,有关特征图谱/指纹图谱方法建立的要求另行规定。
中药配方颗粒所有药学研究,包括工艺参数确定、质控方法和指标选择、限度制定等,均应以标准汤剂关键质量属性为依据进行对比研究。当无国家法定部门认可的对照物质【包括对照品、对照提取物和对照药材】时,可不研究含量测定,但需检测标准汤剂中有效组分的含量测定,如总黄酮、总生物碱、总皂苷等并计算转移率。以动物类中药饮片为来源的中药配方颗粒根据其主要成分的特征可不研究特征图谱,但需检测标准汤剂中有效组分的含量测定,并计算转移率。
五、生产工艺要求
(一)生产工艺研究
1. 工艺合理的评价指标
中药配方颗粒生产工艺研究应以标准汤剂为对照,以关键质量属性的一致性为考察指标,对原料、中间体及成品制备过程中的量质传递和物料平衡进行全面研究,确定各项工艺参数。
2. 提取
参照标准汤剂制备工艺放大至中试或商业规模。应对影响质量的主要工艺参数进行研究与评价。明确提取用中药饮片切制(破碎)规格、提取方法、提取温度、加水量、提取次数等主要参数。
对于中药饮片含挥发油且其传统煎煮需后下的,对标准汤剂中挥发油含量进行检测,并计算挥发油转移率,若标准汤剂中挥发油含量在0.1%以下,则可不检测挥发油。若标准汤剂中挥发油含量在0.1%以上,商业规模生产时可先行提取挥发油,然后按“标准汤剂”中挥发油含量转移率范围,计算出挥发油加入量,按比例重新加入。
3. 固液分离
以标准汤剂为对照结合生产设备型号,确定技术参数。
4. 浓缩
以标准汤剂为对照结合生产设备型号,固定浓缩方法、温度、真空度等技术参数。
5. 干燥
以标准汤剂为对照结合生产设备型号,固定干燥方式,确定技术参数。若干燥过程中需要使用辅料,应对辅料的种类及用量进行考察,确定辅料品种及最小用量。
6. 成型
应进行制剂处方和成型工艺研究,可参考既往经验及文献资料固定辅料的种类和用量、制粒方法、干燥方法、设备及其技术参数、成品得率等各项工艺参数以及直接接触药品的包装材料。
制剂处方可适当加入辅料进行调整,以保证建立统一固定的颗粒与中药饮片折算关系,方便临床调剂,并考虑辅料使用量最少化,除另有规定外,辅料与中间体之比一般不超过1:1。
7. 生产工艺的确立
根据提取、固液分离、浓缩、干燥和成型工艺研究结果,建立中药配方颗粒生产工艺,明确各项工艺参数,制定放大生产方案。
(二)生产试验与过程控制
根据放大生产方案,进行3批以上中药配方颗粒生产试验,根据中试或商业规模试验或验证批次数据,结合研发试验批次数据综合评价,确定各项生产工艺参数,明确生产过程质控点及控制方法,建立生产工艺规程。
(三)中间体要求
在制备中药配方颗粒过程中,符合要求的中药材制成中药饮片后,根据中药配方颗粒生产工艺要求,应在工艺规程中建立投料方案。可制定混批调配等处理方法,以解决原料质量波动问题;然后按照规定的工艺,经提取、分离、浓缩后得到中间体,并制定适宜的生产工艺规程。
应制定中间体标准,并须与标准汤剂进行对比。以表征标准汤剂的参数作为商业规模中间体的各项指标理论值,通过生产放大后,确定生产的实际工艺参数,制定中间体出膏率、浸出物、含量上下限范围/特征图谱/指纹图谱。
(四)量质传递要求
通过中药材质量考察、中药饮片炮制、标准汤剂、制备工艺等项研究,明确关键质量属性。以关键质量属性的值为表征,详细说明生产全过程的量质传递情况,设定可接受的变异范围及理由,从投料用饮片到中间体到成品生产全过程的量质传递应具相关性、可行性和合理性。
(五)清洁工艺
应严格按照《药品生产质量管理规范》(GMP)要求进行清洁。
六、标准制定的要求
为了有效控制中药配方颗粒生产各环节的质量,应分别建立中药材、中药饮片、中间体和成品的标准,实现全过程质量控制。
根据中药配方颗粒的特点,加强专属性鉴别和多成份、整体质量控制。应建立与药效相关的活性成份或指标成份的含量测定项,并或采用特征图谱/指纹图谱等方法进行整体质量评价,必要时可建立生物活性测定方法。
标准研究中,应进行原料、中间体、成品与“标准汤剂”的比对研究,以明确关键质量属性,并说明生产全过程量质传递和各项指标设定的合理性。参照《国家药品标准工作手册》中相关技术要求建立不低于国家标准的中药材、中药饮片的内控质量标准,其中薄层色谱鉴别、含量测定或特征图谱/指纹图谱等项目设置应与中药配方颗粒质量标准具有相关性。对于来源复杂的原料药材,备案企业做好供应商审计,从源头控制、固定原料药材产地,必要时采用DNA分子鉴别技术进行物种真伪鉴别。中间体标准参照中药配方颗粒的标准制定。
中药配方颗粒的标准内容可以包括:名称、来源、制法、性状、鉴别、检查、浸出物、特征图谱或指纹图谱、含量测定、规格、贮藏等。应提供相应的中药配方颗粒标准与起草说明。标准正文应按“《中国药典》中药质量标准正文各论编写细则”的要求编写;标准起草说明应按“《中国药典》中药质量标准起草说明编写细则”的要求编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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