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公布吉林省中医优势专科、重点专科及中西医结合重点科室建设单位和培育单位名单的通知
吉中医药函〔2024〕40号
各市(州)中医药管理局,长白山管委会中医药管理局,梅河口市中医药管理局,各相关医疗机构:
为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关于促进中医药传承创新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意见》,加强我省中医优势专科、重点专科及中西医结合重点科室建设,按照工作程序,我局遴选确定了中医优势专科建设单位30个、培育单位4个(具体名单见附件1),中医重点专科建设单位91个、培育单位4个(具体名单见附件2),中西医结合重点科室16个(具体名单见附件3),现予公布,并就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各省级中医优势专科、重点专科及中西医结合重点科室建设单位和培育单位所在医院要高度重视专科建设工作,建立有利于专科发展的管理和运行机制,对专科给予充分的财力、人力、场地等方面的支持。各级中医药主管部门要加强对本辖区内省级中医优势专科、重点专科及中西医结合重点科室建设的管理和指导,确保建设取得实效。
二、专科建设周期为4年,自文件公布之日起至2028年6月。
附件:1.吉林省中医优势专科建设、培育单位名单
2.吉林省中医重点专科建设、培育单位名单
3.吉林省中西医结合重点科室建设单位名单
吉林省中医药管理局
2024年9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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