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上海市中医药管理局关于公布2024年区级综合(专科)医院中西医结合专科能力提升项目立项名单的通知
沪卫中管〔2024〕16号
各区卫生健康委,各有关单位:
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促进中医药传承创新发展的意见》《关于进一步加强综合医院中医药工作推动中西医协同发展的意见》《上海市中医药发展“十四五”规划》等要求,进一步提升区级医疗机构中医药服务体系和中西医协同能力建设,充分发挥“强腰”功能,市卫生健康委、市中医药管理局近期组织开展了2024年区级综合(专科)医院中西医结合专科能力提升项目申报工作。经专家评审并经我委审核,确定了12个中西医结合专科能力提升项目(见附件)。现将立项名单予以公布,并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项目建设周期自发文之日起2年。根据专家评审及项目成熟度情况予以市级经费支持,所在单位不低于1:1配套经费支持,有条件的区卫生健康委给予经费支持。
二、我委将择期组织各项目进行开题汇报,指导各项目负责人按照招标文件精神,优化完善建设内容和经费用途,并填报建设任务书。
三、各区卫生健康委和项目承担单位要加强对项目的指导和督促,强化中西医结合专科的设施设备、人才队伍、中西医临床协作机制等能力建设,并依托区域医联体推广应用中西医结合技术方法,提升区级综合(专科)医院中西医结合诊疗水平。严格按照计划任务和本市卫生健康行业项目经费管理要求,专款专用,按照项目建设进度加快推进经费执行。
四、市卫生健康委、市中医药管理局将加强项目全过程管理,并委托上海市中医优势病种管理办公室开展日常管理及验收。项目过程考核和验收结果纳入管理档案。中期考核不通过、无故中止项目或验收不通过的,将影响所在单位申报其他项目的资格。对建设进度明显、成效较好的单位,择优给予后续支持。
附件:2024年区级综合(专科)医院中西医结合专科能力提升项目立项名单
上海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上海市中医药管理局
2024年12月3日
附件
2024年区级综合(专科)医院中西医结合专科能力提升项目立项名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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