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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江西省委 江西省人民政府关于促进中医药传承创新发展的实施意见(2020年6月17日)
来源:江西省卫生健康委员会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中医药工作的重要论述,促进中医药传承创新发展,加快建设中医药强省,根据《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促进中医药传承创新发展的意见》(中发〔2019〕43号)精神,结合我省实际,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加强中医药服务体系建设
(一)健全中医药服务网络。持续推进省市县三级公立中医医院基础设施条件改造和建设,重点支持省中医院新院建设,加快实现设区市公立三级中医医院全覆盖,创建1—2家国家区域中医医疗中心。到2022年,基本实现县办中医医院全覆盖,力争全部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设置中医馆、配备中医医师。全面有序推进综合医院、妇幼保健机构和有条件的专科医院开展中医临床科室和中药房建设,构建融预防保健、疾病治疗和康复于一体的中医药服务体系。大力发展中医诊所、门诊部、特色专科医院,鼓励连锁经营。积极推进中医诊所备案,鼓励社会资本举办中医医疗机构。(责任单位:省发改委、省中医药局、省卫健委、省民政厅、省残联)
(二)提升基层中医药服务能力。大力支持全国基层中医药工作先进单位创建,持续实施基层中医药能力提升工程。扩大农村订单定向免费培养中医专业学生规模,完善服务期管理制度,加强全科医生和乡村医生中医药知识与技能培训。鼓励退休中医医师、其他中医药工作人员到基层提供服务,推广中医药人员“县管乡用”。加大对长期服务基层的中医药人员职称晋升政策倾斜力度,放宽评审条件,逐步提高基层中医药人员薪酬待遇。(责任单位:省中医药局、省卫健委、省人社厅、省教育厅)
(三)健全现代医院管理制度。强化以中医药服务为主的办院模式和功能定位,规范中医医院科室设置。优化绩效考核制度,建立健全体现中医药特点的现代医院管理制度。支持三级中医医院牵头组建紧密型医联体,支持90%以上县级中医医院牵头组建县域医共体。(责任单位:省中医药局、省卫健委)
(四)推进中医药信息化建设。着力推进中医医院信息化建设,依托现有资源建设江西中医药数据中心。鼓励开发中医智能辅助诊疗系统,建设智慧中药房、中医远程诊疗系统,探索移动终端、智能终端的研发和应用,为居民提供高效便捷、线上线下一体的“互联网+中医药健康服务”。加快建立中医药综合统计制度和中医药综合监管信息系统。(责任单位:省中医药局、省委网信办、省发改委、省药监局、省统计局)
二、强化中医药在健康江西建设中的独特作用
(五)发挥中医药在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中的作用。完善中医药应对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救治体系,提升危重症救治能力。统筹规划县级以上公立中医医院独立传染病区、重症医学科建设,规范设置发热门诊。将中医医疗机构纳入卫生应急规范化建设体系,依托现有资源,建设省市县三级中医药应急基地。各级疾病预防控制中心要有机构承担中医药防控职责。完善公共卫生重大风险研判、评估、决策、防治协同机制,充分发挥中医药在流感等新发传染病防治和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置中的独特作用。(责任单位:省卫健委、省中医药局、省发改委、省委编办)
(六)彰显中医药在疾病治疗中的优势。加强中医优势专科建设,做优做强针灸、热敏灸、骨伤、肛肠、妇科及肺病、脾胃肝胆病、心脑血管病等专科专病,总结形成诊疗方案。加快推进中医药循证医学基地和专科专病循证能力建设,重点开展慢性病、病毒感染疾病等中医治疗优势病种循证医学研究,推广20项适宜技术。聚焦心脑血管病等重大慢性病和病毒感染疾病等常见病,开展中西医协同攻关,形成中西医结合诊疗方案。建立综合医院、专科医院中西医结合会诊制度。(责任单位:省中医药局、省卫健委)
(七)强化中医药在疾病预防中的独特作用。结合实施健康江西行动,支持中医医疗机构提供中医治未病服务,发挥热敏灸在治未病中的作用。加强重点人群和慢性病患者的健康管理,推广治未病干预方案。加强中医治未病科普工作,大力推广中医治未病理念,普及太极拳、健身气功(八段锦)等养生保健方法。(责任单位:省中医药局、省卫健委、省体育局)
(八)发挥中医药在疾病康复中的重要作用。实施中医药康复服务能力提升工程,依托现有资源规划建设1—2所省级中医特色康复中心,鼓励市、县设立中医康复中心,鼓励社会资本举办中医特色康复机构。支持中医医院康复医学科建设,鼓励其他医院提供中医特色康复服务,使中医药成为疾病康复的重要手段。针对心脑血管病、糖尿病等慢性病和伤残等,开展中医康复方案和技术规范研究,制定推广一批中医康复方案,大力发展小型化、专业化中医特色康复设备。(责任单位:省中医药局、省卫健委、省发改委、省体育局、省残联、省药监局)
三、推动中医药产业高质量发展
(九)提升中医药产业水平。推进中国(南昌)中医药科创城建设、江西樟树“中国药都”振兴工程、江西南城“建昌帮”中医药振兴发展。加快产业集群发展,完善功能配套,提升公共服务能力,促进产业集群、集聚、集约发展。发展中药大品种,支持企业进行产品升级,优先对中药大品种、具有发展潜力的中药品种实施二次开发,推动中药经典名方开发及产业化,着力形成新的产业增长点。重点支持独家生产或列入中药保护目录的品种提高市场占有率。(责任单位:省工信厅、省科技厅、省中医药局、省发改委、省药监局、省医保局、省卫健委、省商务厅)
(十)推动中药材量质提升。推动赣产中药材品牌建设,引导资源要素向赣产道地药材主产区汇集,鼓励中药龙头企业自建或联建中药材生产基地,推动规模化、规范化种植。力争建设一批国家、省级道地药材生态种植基地、良种繁育基地和定制药园,推行中药材生态种植、野生抚育和仿生栽培。到2022年,力争全省中药材种植面积达到300万亩。建立健全种子种苗、种植(养殖)、采收、加工和储运等全生产过程的生产技术标准体系,探索建立道地药材等级评价标准,加快道地药材检测中心建设,推动赣江新区、樟树、南城等地建立中药材第三方检测机构。加大中药材交易市场监管。加强珍稀濒危野生药用动植物保护,支持珍稀濒危中药材替代品的研究和开发利用,保障中药原材料供应。深入实施中药材产业扶贫行动。(责任单位:省农业农村厅、省林业局、省中医药局、省工信厅、省药监局、省科技厅、省扶贫办)
(十一)促进中药饮片与中成药质量提升。健全赣产中药饮片炮制加工标准,修订实施江西省中药饮片炮制规范,加强饮片产地加工、炮制、生产全过程质量控制,保障中药质量。支持以临床价值为导向的循证医学评估,推动中成药上市后评价工作,完善与公立医院药品采购的联动机制。改善市场竞争环境,促进中药饮片优质优价。加强中成药制造关键技术和装备开发,促进现代信息技术在中药生产过程中的应用,提高智能制造水平。(责任单位:省药监局、省中医药局、省卫健委、省医保局、省科技厅、省工信厅)
(十二)完善中药注册管理。落实国家中药注册管理改革措施,鼓励运用新技术新工艺以及体现临床应用优势的新剂型改进已上市中药品种,实施已上市中药变更技术要求。优化和规范医疗机构中药制剂备案管理,支持在医联体、医疗集团、专科联盟按规范调剂使用。加强中药新药审批咨询、指导工作。(责任单位:省药监局、省中医药局、省卫健委)
(十三)强化中药质量安全监管。落实中药生产企业主体责任,建立多部门协同监管机制,建立健全中药材、中药饮片、中成药生产流通使用全过程追溯体系,逐步实现赣产中药来源可查、去向可追、责任可究。着力推进中药企业诚信体系建设,及时将中医药行业市场主体信用记录推送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江西)和江西省公共信用信息平台,探索建立以信用为基础的新型监管机制。(责任单位:省药监局、省中医药局、省市场监管局、省发改委、省医保局、省商务厅、人行南昌中心支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