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上海市中医药管理局 关于公布2025年中医药文化宣传教育基地特色项目立项结果的通知 沪卫中发〔2025〕21号
各区卫生健康委,有关单位:
根据《上海市卫生健康委员会、上海市中医药管理局关于征集2025年上海市中医药文化惠民活动项目的通知》(沪卫中发〔2025〕6号)部署,结合国家中医药管理局“中医药文化服务月”要求,我委面向全市相关单位开展活动征集,经自主申报、形式审查、专家评审等环节,对上海中医药大学(上海中医药博物馆)“中医药健康领域‘未来科学家’育苗”等13个中医药文化宣传教育基地特色项目予以立项(附件1)。为确保各项目有序开展,提出工作要求如下:
一、组织实施
各级中医药文化宣传教育基地需根据《中医药传承发展项目管理办法》落实项目实施主体责任,做好项目整体设计,合理编制项目预算,明确绩效目标,发挥中医药文化宣传的辐射引领作用,以特色项目为切入,推动中医药健康养生文化创造性转化、创新性发展。各单位要进一步聚焦活动内容,结合专家评审意见,于2025年9月19日前提交修改后的任务书(附件2)至市卫生健康委中医发展处。
二、项目周期
1年
三、保障措施
各单位要做好人员、场地、经费等各项支持,并落实安全保障措施,确保参与人群的体验度。
四、宣传推广
请各单位通过多平台发布活动预告及活动报道,及时提交活动宣传资料,做好活动总结。
五、项目总结
项目建设期满,由市卫生健康委(市中医药管理局)组织总结评估,项目结余经费由项目承担单位在3个月内按原渠道返还,并提交结余资金缴纳凭证。项目的实施成效将作为后续对中医药文化宣传教育基地支持的参考依据。
联系方式:市卫生健康委中医发展处,23111111;邮箱:zyfzc@wsjkw.sh.gov.cn。
附件:1.2025年中医药文化宣传教育基地特色项目立项结果
2.2025年中医药文化宣传教育基地特色项目任务书
上海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上海市中医药管理局
2025年9月8日
附件1
2025年中医药文化宣传教育基地特色项目立项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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