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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5-12-6 17:01: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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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藏自治区药品上市许可持有人受托生产企业遴选指南 2-2
5.机构与人员
企业应当具备与受托生产药品相匹配的组织机构与人员,配置生产及质量管理人员数量应当与受托生产药品的生产需求量相适应。
(1)受托生产企业应配备与药品生产规模相适应的管理人员,实施委托前委托方应对受托生产企业的关键岗位人员配备和在职在岗情况、质量管理体系建设和运行情况、对委托生产的管理情况等内容进行评估。
(2)针对具体委托品种的生产和质量管理,受托生产企业承诺可以明确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责任人员并形成文件。
(3)受托方应当保证参与受托生产药品生产、检验、物料管理等人员接受与受托生产药品、物料相关的培训。
(4)质量保证人员应该充足,配比一般是10%-15%以上,应能满足企业年度产能的管理需求。
5.1厂房、设施与设备
具备拟受托生产药品生产工艺与质量管理需求的厂房、设施、设备。应优先从厂房防污染及交叉污染布局、设施设备性能匹配度、先进性上考虑。优先选择设备自动化程度高,配备在线监测设备、过程监测设备,与受托生产药品匹配性较高的企业。
5.2物料与产品管理
是否建立了供应商管理程序,是否建立了物料管理规程。物料和产品运输、仓储管理是否符合相应质量管理规范的要求,如发现异常情况,是否有偏差和OOS管理进行处理。
5.3确认与验证
现有的厂房、设施与设备、仪器确认与验证管理是否满足受托生产药品的需求;是否按计划对厂房设施和设备进行维护,是否结合药品生产需要开展必要的确认与验证。如需要补充确认/验证,在产品工艺确认/验证前是否可完成相关工作。
5.4生产管理
受托生产企业应当能够接受B证持有人对委托生产全过程进行指导和监督,确保能够按照注册工艺生产出符合注册标准的药品;生物制品、中药注射剂、多组分生化药受托生产企业,应接受B证持有人选派人员入驻,对生产管理、质量管理全过程进行现场指导和监督。
5.5质量控制与质量保证
优先选择具有充足的质量保证和控制人员、拥有全自动分析检测设备、先进的数据管理系统、与受托生产药品相匹配的检验能力的实验室的企业。
文件管理规范,能够保存所有与委托生产品种直接相关的生产质量文件和记录,并确保所有的文件和记录真实、完整、可追溯,可以随时查询。
5.6产能
根据受托生产药品及共线药品市场需求量,计算生产线产能,富余产能能够满足受托生产药品的市场需求。
(三)既往接受检查情况及风险管理
1.受托生产企业既往接受检查情况
1.1监督检查情况、国内外客户审计情况(包括关联方和合作方)、同剂型生产线接受注册核查情况;
1.2质量内审、质量管理评审开展情况;
1.3及时跟踪并执行最新政策法规情况。
2.受托生产企业的风险管理
2.1风险控制措施制定
受托生产企业应当结合药品风险,配合B证持有人定期组织对委托生产质量管理、生产管理等情况进行回顾分析,原则上每季度不少于一次风险研判,制定纠正预防措施,持续健全质量管理体系。委托生产药品发生严重不良反应或者抽检发现不合格情况时,快速响应,主动配合B证持有人从物料质量、生产过程控制、检测、储存、发运等环节进行调查分析。发现不符合要求的,应当依法采取风险控制措施。
2.2共线风险评估
受托生产企业应当建立增加共线产品及时告知B证持有人管理机制。对于同一生产线生产其他药品的,受托生产企业应当根据《药品共线生产质量风险管理指南》,制定可行的污染控制措施,排查污染和交叉污染风险。受托生产企业应当对执行污染控制措施的情况进行检查,并根据风险评估情况设置必要的检验项目、开展检验,确保药品质量安全。委托生产线增加共线品种时,需及时告知共线品种B证持有人,并由B证持有人审核确认。
2.3药品安全事件处置能力:受托生产企业应当制定药品安全事件处置方案,并定期组织开展培训和应急演练。
(四)其他因素
1.受托生产企业配备专职负责沟通对接持有人的专业团队或成员,双方共同推进意愿较强,高层管理人员对委托生产业务重视程度明显。
2.同等条件下,为方便经常性的现场沟通和利于风险防控,建议优先选择持有人变更前生产企业。
3.建议优先选择制药产业比较发达,产业上下游配套相对健全和集中区域的药品生产企业。
四、遴选结果决定
B证持有人质量管理部门组织遴选,对受托生产企业形成遴选报告等材料,可考虑同步评估两家以上符合上述指标的受托生产企业,质量负责人提出遴选意见后,B证持有人应当组织集体讨论通过后,报法定代表人或企业负责人作出批准决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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