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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考试认证] 广西开展2026年传统医学师承和确有专长人员考核工作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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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治区中医药局关于开展2026年传统医学师承和确有专长人员考核工作的通知
桂中医药医发〔2026〕3号

各市、县(市、区)卫生健康委(局)、中医药局,自治区卫生健康人才与技术服务中心: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医师法》《传统医学师承和确有专长人员医师资格考核考试办法》(原卫生部令第52号)、《传统医学出师考核和确有专长考核实施方案(试行)》(国中医药发〔2007〕47号)、《关于进一步贯彻落实<传统医学师承和确有专长人员医师资格考核考试办法>的通知》(国中医药医政发〔2013〕28号)、《自治区中医药局关于做好传统医学师承和确有专长人员医师资格考核考试工作的通知》有关要求,切实做好我区传统医学师承和确有专长人员医师资格考核工作,现就考核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考核对象

(一)申请出师考核的,应当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1.具有高中以上文化程度或者具有同等学力,并连续跟师学习满3年;

2.与指导老师签订由国家中医药局统一样式的师承关系合同并经县级以上公证机构公证满3年(合同书于2023年7月31日前签订并公证的考生均可申请)。

(二)申请确有专长考核的,应当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1.在中医医师指导下从事传统医学临床实践活动满5年或者《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医药法》施行前已经从事传统医学临床实践活动满5年;

2.掌握独具特色、安全有效的传统医学诊疗技术。

二、提交材料

(一)申请出师考核人员须提交下列材料:

1.《传统医学师承出师考核申请表》(附件1);

2.本人身份证明原件(现场审核人员核验后退回)及复印件;

3.近期正面白底免冠一寸证件照2张;

4.学历或学力证明原件(现场审核人员核验后退回)及复印件;

5.指导老师医师资格证书、医师执业证书、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证书原件(现场审核人员核验后退回)及复印件(加盖指导老师主要执业机构公章),或者核准其执业的中医药主管部门出具的从事中医或民族医临床工作15年以上证明;

6.经公证的《师承关系合同》原件(现场审核人员核验后退回)及复印件;

7.自公证之日起连续跟师学习中医满3年的学习证明材料(如学习笔记、检查临床实践记录等);

8.市、县(市、区)级中医药主管部门要求提供的其他佐证材料。

(二)申请确有专长考核人员须提交下列材料:

1.《传统医学医术确有专长考核申请表》(附件2);

2.本人身份证明原件(现场审核人员核验后退回)及复印件;

3.近期正面白底免冠一寸证件照2张;

4.申请人所在地县(市、区)级中医药主管部门出具的证明其从事传统医学临床实践年限的材料;

5.两名以上中医类别执业医师出具的证明其掌握独具特色、安全有效的传统医学诊疗技术的材料(相关表格见附件3);

6.出具证明材料医师的医师资格证书、医师执业证书原件(现场审核人员核验后退回)及复印件(加盖其主要执业机构公章);

7.市、县(市、区)级中医药主管部门要求提供的其他佐证材料。

三、报名时间及方式

考核报名包括网上报名和现场提交材料两个部分。

网上报名时间自2026年3月6日9时至3月27日24时。请考生登录广西传统医学师承和确有专长人员医师资格考核报名管理系统(
http://222.216.195.142:8320/user/userLogin)如实准确填报个人信息并按要求上传报考材料,逾期不予补报。

现场提交材料时间由报考所在地县(市、区)级中医药主管部门自行安排,请考生携带相关报名材料,在规定时间内至跟师所在地或临床实践所在地县(市、区)级中医药主管部门进行现场审核,逾期不予受理。具体事宜可咨询报考所在地县(市、区)级中医药主管部门。

四、考核时间及地点

(一)考核时间。

2026年7月中旬,具体时间以准考证为准。

(二)考核地点。

出师考核地点由自治区中医药局安排,确有专长的考核地点由各设区市中医药主管部门安排。具体地点以准考证为准。

五、其他事项

(一)请各设区市中医药主管部门做好确有专长考核组织实施工作。

(二)请各设区市、县(市、区)中医药主管部门做好出师考核和确有专长考核报名组织及资格审核工作(时间安排详见附件4),在报名资格审核过程中,要严格师承指导老师和师承人员、确有专长人员的资格审核,运用抽查学习笔记、检查临床实践记录等方式加强对跟师学习、实践活动过程的监管,防止重形式、轻内容、走过场、假实践,确保资料真实可靠,杜绝不符合要求的人员参加考核。考生原始材料留存市级中医药主管部门备查。

(三)考生虚构跟师学习、实践活动经历提供虚假报名材料的,一经核实取消当年参加考核资格,并由县(市、区)级中医药主管部门记录并逐级上报备案。

(四)出师考核结果由自治区中医药局统一公布。确有专长考核结果由各设区市中医药主管部门公布,并将合格人员名单报自治区中医药局和自治区卫生健康人才与技术服务中心备案。

(五)《传统医学师承出师证书》由自治区中医药局颁发,《传统医学医术确有专长证书》由组织考试的各设区市中医药主管部门颁发。

六、联系电话

(一)自治区有关单位联系方式。

自治区卫生健康人才与技术服务中心(南宁市青秀区桃源路3号),电话:0771-5856169。

自治区中医药局医政处(南宁市青秀区桃源路35号),电话:0771-2845082。

(二)各市中医药主管部门联系方式。

南宁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0771-5389431

柳州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0772-2859112

桂林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0773-2899191

梧州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0774-3889060

北海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0779-3067285、3068156

防城港市卫生健康委员会:0770-2822230

钦州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0777-2861165

贵港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0775-4563600

玉林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0775-2335706

百色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0776-2860003

贺州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0774-5139713

河池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0778-2109996

来宾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0772-6622293

崇左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0771-7928695

附件:
1.传统医学师承出师考核申请表
2.传统医学医术确有专长考核申请表
3.掌握传统医学诊疗技术证明
4.2026年度广西传统医学师承和确有专长人员医师资格考核时间安排表

                                                                          广西壮族自治区中医药管理局
                                                                                     2026年2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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