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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省卫生健康委 浙江省爱卫办(健康办)关于印发健康浙江行动—癌症、心脑血 管疾病、糖尿病和慢性呼吸系统疾病防治行动实施方案(2025-2030年)的通知 浙卫发函〔2025〕225号
各市卫生健康委、爱卫办(健康办),省级有关部门: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实施健康中国行动的意见》《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推进健康浙江行动实施意见》,根据国家卫生健康委等部门印发的健康中国行动——《癌症防治行动实施方案(2023-2030年)》《心脑血管疾病防治行动实施方案(2023-2030年)》《糖尿病防治行动实施方案(2024-2030年)》《慢性呼吸系统疾病防治行动实施方案(2024-2030年)》要求,结合我省慢性病防治工作实际,我们组织制定了《健康浙江行动—癌症、心脑血管疾病、糖尿病和慢性呼吸系统疾病防治行动实施方案(2025-2030年)》。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浙江省卫生健康委员会 浙江省爱国卫生运动委员会
(浙江省健康浙江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5年9月2日
健康浙江行动—癌症、心脑血管疾病、糖尿病和慢性呼吸系统疾病防治行动实施方案(2025-2030年)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实施健康中国行动的意见》《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推进健康浙江行动的实施意见》,深入开展慢性病防治工作,切实保障人民健康,共同推进健康浙江高水平建设,结合我省癌症、心脑血管疾病、糖尿病和慢性呼吸系统疾病等四大慢性病和重大疾病(以下简称四大慢性病)防治工作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坚持以人民健康为中心,聚焦“一个首要任务、三个主攻方向、两个根本”,把保障人民健康放在优先发展的战略位置,以基层为重点、预防为主、防治结合、中西医并重,创新慢性病防治医防融合机制,完善“防筛诊治康管”全链条管理,强化政府、部门、社会、个人责任,形成有利于慢性病防治的健康素养、生活方式、生态环境和社会环境,打造全过程、全周期、智能化的慢性病防治服务高地,有效遏制慢性病疾病负担快速上升趋势,切实提升居民健康水平,为实现省域卫生健康现代化夯实基础。
到2027年,慢性病防治服务体系进一步完善,常见慢性病危险因素防控、筛查和早诊早治能力显著增强,规范化、同质化诊疗和管理水平显著提升,力争我省四大慢性病过早死亡率进一步降低至8.4%以下。到2030年,形成更为完善的健康优先的制度设计和政策体系,常见慢性病危险因素持续控制,人人享有高质量的健康服务和高水平的健康保障,健康环境不断优化,四大慢性病过早死亡率继续下降至8.1%以下,居于高收入国家先进行列。
健康浙江行动-四大慢性病防治行动(2025-2030年) | | |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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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 | | | | | | | | | | 70岁及以下人群慢性呼吸系统疾病死亡率(/10万)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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